DB3301/T 79-2018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范

DB3301/T 79-2018 Social Management Service Specification for Enterprise Retiree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1/T 79-2018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6-20
实施日期
2018-07-20
发布单位/组织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DB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3301/T79—2018

代替DB3301/T79—2011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规范

2018-06–20发布2018-07–20实施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01/T79—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杭州市下城区朝晖街道办事处、杭州市下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下城分局提出。

本标准由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杭州市朝晖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站、杭州市下城区企业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詹伟勤、王静怡、何金龙、俞琍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历次发布情况为:DB3301/T79—2011。

I

DB3301/T79—2018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街道(乡镇)、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经费

管理和监督与服务质量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街道(乡镇)、社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2标准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93.1图形符号安全色和安全标志第1部分:工作场所和公共区域中安全标志的设计原则

GB/T2894安全标志

GB/T10001.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社会化管理服务

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医疗待遇实行社会统筹,人员移交街道(乡镇)和

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街道(乡镇)和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

3.2

自管小组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中,退休人员在街道(乡镇)、社区指导下开展自我管理活动的

一种形式。自管小组一般以区域、楼群为单位,按照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的原则,因地制宜设置,规模

大小不等。

3.3

社会化管理服务经费

由各级政府通过各种渠道筹集,专项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活动经费、服务经费。

1

DB3301/T79—2018

4服务内容

4.1人事档案管理

4.1.1档案接收

4.1.1.1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根据企业送达的《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档案)移交名

册表》(具体参见附录A)、《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信息表》(具体参见附录B)(以

下简称《信息表》),对企业移交的企业退休人员档案进行验收,核对无误后办理收交手续,负责企业

退休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并与企业签订《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协议书》(具体参见附

录C)。

4.1.1.2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对接收的人事档案,应认真检查相关材料,并按社区统一编号,有序

排列,并依次登记案卷目录,建立台帐,配以统一档案盒后及时入库,同时将《信息表》转入社区。

4.1.1.3档案室要配备专人管理,档案管理员应进行上岗培训,熟悉档案管理业务,严格按照档案管理

制度标准操作。

4.1.1.4档案查询或外借,应按规定严格报批登记。查阅或外借档案应严格遵守保密和阅档规定,不得

涂改、圈批、抽取、撤换、加添档案材料。

4.1.2档案转移

4.1.2.1人事档案跨街道(乡镇)转移,由迁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开具《人事档案转移介绍函》

(具体参见附录D),随附《杭州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管理服务转移申请表》(具体参见附录E)、《信

息表》和人事档案,移交到迁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站。

4.1.2.2转出的人事档案应完整齐全,整理装订成册,一次性转出。

4.1.2.3人事档案转出后,应记录转出日期、转入街道和该企业退休人员当年参加活动、体检情况等信

息,以备查考。

4.1.3信息管理

4.1.3.1通过开展社区服务或自管组织活动等方式了解退休人员在兴趣爱好、技能特长、发挥作用、居

住情况、配偶和家庭其他联系人等方面的信息变化。通过健康体检,由体检医疗机构和社区共同建立退

休人员健康档案。

4.1.3.2将发生变化的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做好各类人员的信息更新。

4.1.3.3社区完成基本信息更新工作后,要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或纸质报表形式向街道(乡镇)劳动保

障站报告。

4.1.3.4调整人事档案关系后,一般一年内不再变动。

4.2社区管理和服务

4.2.1社区接收

4.2.1.1社区接收退休人员《信息表》后,15日内联系退休人员,及时召开新成员欢迎会,介绍社区及

自管小组的有关情况,并与退休人员核对基本信息,尤其是退休人员的住址、联系电话、家庭情况等信

息,均应准确无误。

4.2.1.2社区应将《信息表》装订成册,相关内容录入计算机,建立退休人员完整的基本信息库。

4.2.1.3社区应将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发放给退休人员,并做好发放登记。

4.2.1.4社区应将退休人员编入自管小组。

2

DB3301/T79—2018

4.2.1.5对于退休人员中的中共党员,街道社区应办理组织关系接收手续,并将其纳入街道(乡镇)或

社区党组织。

4.2.2困难补助

4.2.2.1企业退休人员生活发生困难的,经退休人员本人或企业退休人员自管小组向社区劳动保障室提

出申请,经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汇总,经社区报街道(乡镇)审批并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

的发给一次性困难补助,并做好相关台帐。

4.2.2.2对孤寡、无子女双老户的企业退休人员患重大疾病,享受医疗互助救济后,其自付医疗费用及

负担过重的,经社区报街道(乡镇)审核同意并报区退管经办机构备案,可适当提高困难补助额度。

4.2.3走访慰问

4.2.3.1在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15日内,社区要对其进行上门走访,建立联系渠道,了解退休人员

生活状况,征求他们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了让社区工作人员尽快进入角色,可采用

下列“五个一”工作机制:

a)建一页档案,即社区为企业退休人员建立一页个人档案;

b)认一次家门,即保障室工作人员、党员联络员对已接档企业退休人员逐个上门走访;

c)送一份政策,即向每位企业退休人员发送有关社会化管理的政策解答一份;

d)发一张名片,即向每位企业退休人员提供社区保障室工作人员的电话及服务内容;

e)做一次交流,即对企业退休人员的思想动态进行一次交流。

4.2.3.2日常工作中,社区或自管组织,结合辖区内管理退休人员的数量,一般每半年进行一次上门走

访。特殊情况可落实“五必访”工作措施,即:家有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邻里不和必访、老人去

世必访和逢年过节必访。

4.2.3.3对于高龄、孤寡、独居、伤残和特困等五类人员,社区应定期走访慰问,保持经常联系。对生

病住院的企业退休人员,社区应及时探望慰问。

4.2.3.4每次日常走访完成后,社区要对走访人员、时间、经办人以及退休人员反映的意见和建议,进

行逐一登记,完成相关台账。

4.2.3.5社区应及时向街道(乡镇)劳动保障管理站报告日常走访慰问情况。

4.2.4文娱健身活动

4.2.4.1街道(乡镇)、社区应根据小型、多样、就近和安全的原则开展企业退休人员文娱健身活动,

促进企业退休人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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