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770-2020 会展行业管理与服务规范
DB33/T 770-2020 Exhibition industry management and service standard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9年12月
-
2020年05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 出版信息:
- 页数:2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A12
DB33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770-2020
代替DB33/T770-2009
会展行业管理与服务规范
Managementandservicestandardforconvention&exhibitionindustry
2020-05-15发布2020-06-15实施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3/T770—202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3
5展会管理与服务.......................................................................3
6展馆管理与服务.......................................................................9
7展览工程管理与服务..................................................................11
8会展商务管理与服务..................................................................12
9会议服务机构管理与服务..............................................................13
附录A(资料性附录)展会立项策划书..............................................16
附录B(资料性附录)展会实施策划文件............................................17
附录C(资料性附录)观众邀请方案及邀请函........................................20
附录D(资料性附录)代理商的选择评价............................................21
附录E(资料性附录)顾客满意度调查方法...........................................22
附录F(资料性附录)顾客满意度调查表.............................................24
附录G(资料性附录)会议策划内容................................................25
参考文献..............................................................................26
I
DB33/T770—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T770-2009《会展行业服务规范》,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标题改为《会展行业管理与服务规范》;
--增加同类展、专业观众、绿色会展等术语;
--增加一章基本要求;
--增加举办单位资质要求:具有诚信体系建设要求的相关资质;
--增加举办单位鼓励国际认证和绿色会展方面的基本要求;
--修改立项登记程序;
--增加有诚信的企业不得参展;
--增加无纸化方面的要求;
--增加展馆服务与管理中,接展时在同类展、诚信等方面的要求;
--增加展馆服务中,对主场搭建公司和各搭建商资质方面的安全管理要求;
--增加展览工程服务中,应在《参展手册》中明示布展的绿色会展相关要求;
--增加会议服务机构在资质、工作机制、安全预防等管理方面的通用要求;
--修改会议调研的流程。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商务厅提出。
本标准由浙江省会展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中汽会展有限公司、浙江省会展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曦、余长清、章樱樱。
本标准所代替的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3/T770-2009
II
DB33/T770—2020
会展行业管理与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会展及相关的术语和定义、绿色会展基本要求、展会管理与服务、展馆管理与服务、
展览工程管理与服务、会展商务管理与服务、会议管理及服务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举办会展以及与之相关的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6165-2010经济贸易展览会术语
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GB/T30520-2014会议分类和术语
GB/T30521-2014经济贸易展览会数据统计
GB/T36681-2018展览场馆服务管理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222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A27-2002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SB/T10358-2012专业性展览会等级的划分及评定
SB/T10852-2012展览场馆运营服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26165-2010、GB/T30520-2014确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会展conventionandexhibition
会议、展览等活动的总称。
3.2
展会exhibition
在一定地域空间和有限时间区间内举办的,以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参观、洽谈和信息交流为
主要目标的,有多人参与的群众性活动。
[GB/T26165-2010,定义2.1.1]
3.3
同类展thesamestyleexpo
会展名称相同或相近,以及会展商品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展项目。
1
DB33/T770—2020
3.4
主办单位organizer
策划、运营展览会,拥有并对展览活动承担主要责任的组织。
[GB/T26165-2010,定义2.3.1]
3.5
承办单位co-organizer
受主办单位(3.4)委托,承担、协助、参与展会(3.2)策划或运营的组织。
[GB/T26165-2010,定义2.3.2]
3.6
举办单位organizer
主办或承办展会立项、策划、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法律及经济责任的展会主办或承
办单位的统称。
3.7
协办单位cooperator
协助主办(或承办)单位举办展会(3.2)的组织。
[GB/T26165-2010,定义2.3.3]
3.8
支持单位supporter
向展会(3.2)或其相关活动提供有效资源的组织。
[GB/T26165-2010,定义2.3.4]
3.9
参展商exhibitor
签订参展合同,履行合同义务,拥有展台使用权,展示产品、技术和服务的组织。
[GB/T26165-2010,定义2.3.5]
3.10
专业观众professionalvisitor
展会展出期间,出于收集信息、采购洽谈、联络参展商等专业或商业目的参加展会的观众。
[GB/T26165-2010,定义2.3.10]
3.11
服务商servicesupplier
为会展提供专业配套服务的供应商。
3.12
招商investment
会展的承办单位为达到某种商业目的向社会各界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的邀请行为(如招引会展赞助
商、广告、专业观众等)。
3.13
招展exhibitioninvitation
会展的承办单位为举办会展而邀请相关单位或个人参加产品展示、信息交流和贸易洽谈等活动的一
种商业行为。
3.14
标准展位standardboothunit
,国际上通称的采用统一标准规格的展位,又名标摊。通常为占地9m2(3m×3m)的展示空间,有
三面展板,一面开口,配有二只射灯,一张洽谈桌,二把椅子,一只纸篓。
3.15
2
DB33/T770—2020
承建商buildingcontractor
为会展提供现场搭建工程服务的供应商。
3.16
布展期ExhibitionMove-inPeriod
在展览或会议举办之前进行现场布置的时段。
3.17
绿色会展greenconventionandexhibition
会议、展览、大型活动等会展活动策划、实施的全过程中,贯彻绿色理念,优先选用环保设计、技
术、工艺、设备和材料,提高会展资源利用效率。
4基本要求
4.1绿色会展基本要求
4.1.1全过程应遵循“尊重”原则:尊重自然的理念和思维方式,在展览工作中尽可能地减少对环境产
生负面的影响,包括对场地和人的影响,减少对资源和能源的过度使用。
4.1.2全过程应遵循“使用可再生材料和新材料”原则:在展览施工中尽可能多地使用可再生材料,鼓
励对新材料、新产品和新技术的使用。
4.1.3全过程应遵循“可再利用和可循环利用”原则:施工应尽量多地使用可再利用和可循环利用材料。
4.1.4全过程应遵循“减少废弃物和污染物”原则:减少展台施工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包括减少使用对
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使用无害、节能材料,减少污染和废弃物。
4.1.5全过程应遵循“加强记忆和教育”原则:加强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宣传,在展览工作中,对参与
展览会的单位或个人采用教育方式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和环保意识。
4.1.6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会展场馆宜按GB/T19001、GB/T23331、GB/T24001的要求建立质量、
能源、环境等管理体系并实施。
4.2诚信基本要求
按行业自律准则进行规范运作和管理。
5展会管理与服务
5.1举办单位资质要求
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
——与展会规模相适应的资金、场地和设施;
——相应的管理机构、人员、措施和制度;
——专业的展览策划、组织、操作与管理能力和招展办展活动统筹、组织和安排的能力;
——承担会展组织活动相应经济风险的能力;
——诚信体系建设要求的相关资质。
5.2举办单位基本要求
5.2.1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规范服务、公平竞争、平等互利、尊重知识产权的保护。
5.2.2应提供与服务相适应的资源和服务环境。包括:
——展会服务所需的直接的和间接的人员;
——产品展示展销、业务洽谈、现场商务服务、仓储和停车等固定的场所和附属设施;
——与所展示或展销商品相适宜的会展场所及安全设施;
——展会服务和售后服务所需的设备(硬件和软件);
——展会服务所需的专项技能和技术;
——展馆的进出口通道的宽度至少2.8m以上,并通过当地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验收;
——展馆的通风及采光应良好,建筑防火设计符合GB50016的规定;
3
DB33/T770—2020
——适宜的地理位置和通畅的交通条件;
——适宜的服务环境;
——适宜的财务资源。
5.2.3应建立与会展服务项目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5.2.4鼓励建立与会展服务环境相适应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质量管理体系、UFI认证、
CMM会议管理等国际认证。
5.2.5坚持绿色会展的理念,开展各类绿色会展管理与服务。
5.3项目管理
5.3.1立项策划
举办单位应根据市场预测和发展需要进行展会活动策划,并形成立项策划书。立项策划内容可参见
附录A。
5.3.2项目评审
立项策划书应经举办单位内部相关职能部门评审,这项评审的参加者应包括与被评审的项目阶段有
关的职能方面的代表。评审的主要方面:
——市场环境评审;
——展会项目生命力评审;
——展会执行方案评审;
——展会项目财务评审;
——展会风险预测评审。
应记录并保存评审中提出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包括会议未能解决的事项)。
5.3.3立项登记
通过项目评审的立项策划书应向辖区市级政府会展管理部门或会展相关行业协会报备,原则上同类
展会至少相隔三个月;并按《浙江省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在活动举办日的20日前向
举办地公安部门提出安全许可申请,取得安全许可。
5.3.4策划管理
举办单位应编制下列展会实施策划文件(策划内容可参见附录B):
a)参展手册;
b)广告宣传;
c)招展招商;
d)展会相关活动(开幕式、表演比赛、专业研讨会、技术交流、产品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等);
e)展会服务与现场管理;
f)参展商管理;
g)观众管理;
h)会展安全及应急管理;
i)总结和评估。
以上策划文件应进行评审,评审时应关注策划涉及的各类物料、能耗及相关活动,注重节约、减少
污染和可循环材料利用,并邀请当地相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有关人员参加专题会议,对评审
的结果及评审采取的措施应予以记录和备案;并按照评审意见对相关文件做出修改优化后定稿。所有案
例涉及各类物料、印刷、能耗等均应注重节约,减少污染,可循环为原则实现有效管理。
5.4参展商管理
5.4.1参展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文件。
5.4.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参展:
——营业执照已过期;
——未通过工商管理部门年审年检;
4
DB33/T770—2020
——营业执照已吊销;
——被责令停业整顿期内;
——被列入政府或行业诚信黑名单的企业。
5.4.3展品管理
5.4.3.1举办单位应建立展品管理程序,包括展品登记、运输、仓储、搬运服务等规定。
5.4.3.2进口展品应通过正规渠道通关。
5.4.3.3参展商在展会举办期间应按规定携带以下展品资料:
——展品清单;
——凡涉及商标、专利、版权、市场准入的展品,企业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与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的,应提供与联营(供货)单位签订的展品参展协议书。
参展展品应经展会举办单位核查同意后方可进出展会。
参展展品(含展位内摆放的产品及张贴的宣传图片、发放的资料)应符合以下规定:
——是参展商或经参展商许可由联营(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物品);
——属展会规定范围;
——符合国家有关产品安全、卫生、环保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展示或销售国家禁止或公告停止
销售的商品;禁止销售质量不合格或过期商品;禁止销售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名优标
志的商品;
——进口展品应经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提供有效的检验合格
证明文件。
——仅作展示的进口展品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5.4.4宣传品管理
5.4.4.1展会宣传品
经审批的展会宣传品在展会期间应在展馆内统一安排发放。
展会宣传品应标明“宣传品”字样和编印单位名称。所选用的文稿、图片涉及广告、专利、版权等
内容的,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以展会的名义征集文稿和广告的,应事先得到展会举办方的许可。
5.4.4.2参展商宣传品
参展商自备的企业介绍、产品目录或宣传传单等,内容仅限于介绍本企业和本届参展的产品,一般
仅限于在本企业展位内派发。
5.4.4.3其他单位宣传品
其他需在展会宣传的宣传品,经展会举办单位审批同意后方可按规定进行发放。
5.4.5展位管理
展位内提供的展示展销服务应符合:
——应设置展台,所布置的物品应符合展会的主题;
——展销品应明码标价;
——应提供展品的说明介绍,说明书或介绍材料应与展品相一致;
——必要时,展位内可设置洽谈区。
5.4.6参展行为要求
参展商的行为要求通常包括:
——对所提供的展品与服务应明码标价,并有售后服务承诺;
——不得擅自给自己冠以品牌经销商或特约经销商的名义;
——不得侵害他人的商标、专利权益;
——一切参展行为(包括展出、演示、派发礼品)只能在参展合同约定的展位范围内进行,不得对
周边参展商造成骚扰或影响展会的参展秩序,并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与消防规定;
——未经其他展位使用人许可,不得偷拍或偷录其他参展展位的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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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3/T770—2020
——未经展位使用人邀请,不擅自进入其他参展展位;
——不得在展馆内滋扰参观者或其他参展人员;
——服从和配合展会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无理取闹;
——爱护展馆内设施;
——在展馆内拾获的任何物品应及时送交展会登记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杜绝噪音污染,禁止使用任何高分贝的音响设备,展台的宣传音量的分贝数不超过60分贝,
测试方法按GB3096-2008的B.3执行。
5.5观众管理
5.5.1观众邀请
应制定普通观众和专业观众的邀请方案,印发信息明了、准确的观众邀请函,倡导使用电子邀请函,
内容参见附录C。
5.5.2专业观众服务
应制定专业观众服务流程,对到会的专业观众进行登记,并提供展会参观指南、观众登记表、展会
证件、门票、展会会刊、展会引导、咨询等相关服务,充分利用互联网,倡导电子数字化服务。
专业性展览会邀请的专业观众的比例应达到总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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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34/T 124.2-2003 沿江棉花育苗移栽技术规程 2003-12-24
- DB34/T 401-2004 无公害结球甘蓝生产技术规程 2004-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