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11/T 123-2022 特种设备332211安全检查工作规范
DB3711/T 123-2022 Special equipment safety inspection work specification 332211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22年12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照市特种设备检验科学研究院 日照市标准化研究院
- 起草人:
- 刘涛、李敏、庄刚、卜永刚、朱丰雪、高蕾、张雁力
- 出版信息:
- 页数:2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60
CCSA00
3711
日照市地方标准
DB3711/T123—2022
特种设备332211安全检查工作规范
2022-12-07发布2023-01-08实施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11/T12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照市特种设备检验科学研究院、日照市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刘涛、李敏、庄刚、卜永刚、朱丰雪、高蕾、张雁力。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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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适应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工作实
践,总结提炼了特种设备“332211”安全检查工作法。
特种设备“332211”安全检查工作规范,即“三落实、三到位、双机制、两有证、一检验、一记录”,
整合确定了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重点检查事项,供监管单位在工作中参考使用。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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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332211安全检查工作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332211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用要求、检查内容和要求、检查记录及后处理等要
求。
本文件适用于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的安全检查,不适
应于特种设备生产、检验检测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依据此文件进行自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TSG03-2015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导则
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TSGZ6001-201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
DB37/T3078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特种设备specialequipment
国务院批准的特种设备目录确定的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
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及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适用《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其他特种设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usingunitofspecialequipment
具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权的单位(注)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一般是特种设备的产
权单位(产权所有人),也可以是产权单位通过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关系确立的特种设备实际使用管理
者。特种设备属于共有的,共有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特种设备,受托人是使用
单位;共有人未委托的,实际管理人是使用单位;没有实际管理人的,共有人是使用单位。特种设备用
于出租的,出租期间,出租单位是使用单位;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合同约定的,从其规定或者约定。
[来源: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注1:单位包括公司、子公司、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和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个体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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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等。
注2:新安装未移交业主的电梯,项目建设单位是使用单位;委托物业服务单位管理的电梯,物业服务单位是使用单
位;产权单位自行管理的电梯,产权单位是使用单位。
注3:气瓶的使用单位一般是指充装单位,车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呼吸器用气瓶的使用单位是产权单位。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specialequipmentsafetymanagementorganization
使用单位中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
[来源: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specialequipmentoperator
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来源: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specialequipmentsafetymanagementpersonincharge
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来源: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specialequipmentsafetyadministrator
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来源: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
4通用要求
应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内容。
实施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出示有效的特种
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并说明来意。如执法人员持有综合行政执法证件,则应当保证至少有1名取得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证。
注:本规范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在实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时,应配备必要的检查装备和必备文书:
a)安全帽;
b)手电筒;
c)防护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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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表;
e)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5检查内容和要求
三落实
5.1.1安全管理机构落实
5.1.1.1检查是否设置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5.1.1.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用途、数量
等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a)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
b)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以上电梯的;
c)使用10台以上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以上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的;
d)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
e)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50台以上的。
5.1.2责任人员落实
5.1.2.1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负总责。
5.1.2.2使用单位应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依法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还应取
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并应明确每台特种设备的安全责任人。
5.1.2.3使用单位应按要求配备适当数量的安全管理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
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且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a)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锅炉的;
b)使用5台以上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c)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
d)使用10千米以上工业管道的;
e)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
f)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的。
5.1.2.4除规定以外的使用单位可以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兼职安全管理员需有任命文件),也可以
委托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件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
5.1.2.5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配备节能管理人员。
5.1.2.6使用单位应按要求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且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应保证每班至
少有一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作业人员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5.1.2.7使用单位应明确各责任人员的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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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保证特种设备安全。
5.1.3管理制度落实
5.1.3.1检查是否按照规定建立特种设备安全节能管理制度、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档案。
5.1.3.2管理制度至少应包括:
a)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需要设置时)和相关人员岗位职责;
b)特种设备经常性维护保养、定期自行检查和有关记录制度;
c)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锅炉能效测试申请实施管理制度;
d)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e)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
f)特种设备采购、安装、改造、修理、报废等管理制度;
g)特种设备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h)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
i)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制度。
5.1.3.3使用单位还应根据设备种类和相应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专项管理制度。
5.1.3.4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使用登记证;
b)《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c)特种设备设计、制造技术资料和文件,包括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含合格证及其数据
表、质量证明书)、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书、型式试验证书等;
d)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和修理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施工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修
理监督检验报告、验收报告等技术资料;
e)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f)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g)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维护保养记录;
h)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检修、更换记录和有关报告;
i)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及事故处理报告。
5.1.3.5特种设备节能技术档案包括锅炉能效测试报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等。
5.1.3.6使用单位应根据所使用设备运行特点等,制定操作规程。操作规程一般包括:设备运行参数、
操作程序和方法、维护保养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巡回检查和异常情况处置规定,以及相应记录等。
三到位
5.2.1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到位
5.2.1.1检查是否制定了可行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5.2.1.2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一般应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基本情况、
风险描述、应急组织体系、人员及职责、预警和预防机制、事故报告和信息发布、应急响应和处置、应
急结束和使用恢复、事故调查、保障措施、应急物资和设备台账及存放地点、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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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
安全管理员的使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种类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与特种设备事
故应急预案相衔接,其他使用单位可以在综合应急预案中编制特种设备事故应急的内容。
5.2.2应急演练到位
5.2.2.1检查是否定期进行了应急演练,作出记录,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
5.2.2.2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的使用单位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且作出
记录;其他使用单位可以适时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并且作出记录。
5.2.2.3应急演练内容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内容演练,真实记录演练过程,重点演练设备管理薄弱环
节和风险较大的使用环节。
5.2.2.4应急演练记录应准确、规范、完整,见证材料应妥善保存。
5.2.3安全教育培训到位
5.2.3.1检查是否经常性组织了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人员培训记录建档保存情况。
5.2.3.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其进行
必要的安全、节能教育和技能培训。
5.2.3.3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和全员管理台账,保存人员培训记录。
5.2.3.4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包括:
a)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程;
b)特种设备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
c)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管理知识、相关职责责任制度;
d)典型特种设备事故案例分析和警示教育;
e)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
f)特种设备应急知识:特种设备常见故障判断与处理、应急救援操作规范、安全防护知识、应急
处置工作制度等。
g)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应增加岗位操作技知识培训,设备保养和应急处置相
关知识等。
双机制
5.3.1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5.3.1.1检查是否建立健全了特种设备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机制,制度执行和机制运行是否有效。
5.3.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排查,对排查
出的风险点按照危险性确定风险等级,对风险点进行公告警示,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实现风险
的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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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3生产经营单位应利用信息化技术对风险管控工作进行动态监控,并建立健全风险管控档案。
风险管控档案包括风险分级管控制度、风险点排查台账、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巡查检查记录等内容。
5.3.1.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风险管控的主体,应按规定组织实施特种设备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风
险分级管控,应将每个风险点的管控责任按照风险等级逐级落实到公司、车间、班组、岗位,制定和采
取具体严密的安全管控措施。
5.3.2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5.3.2.1检查是否建立健全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机制,制度执行和机制运行是否有效。
5.3.2.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采
取措施予以消除;对重大事故隐患,应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及时予以
消除,并将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向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5.3.2.3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除前和
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人员,疏散周边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并设置警戒标
志。
5.3.2.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
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建立包括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等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单位负责
人、部门(车间)负责人、班组负责人和具体岗位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范围,并予以落实。
5.3.2.5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应与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紧密结合,隐患排查治
理应贯穿于使用安全管理活动全过程,成为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各层级、各专业、各岗位日常管理工作重
要组成部分。
5.3.2.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行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消除,待隐
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使用。
5.3.3双机制有机融合情况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将特种设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安全生产和行业主管领域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有机融合、统筹推进。
两有证
5.4.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5.4.1.1检查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已办理使用登记,证书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特种设备使用标志》
是否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5.4.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
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5.4.1.3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
动车辆应按台(套)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
5.4.1.4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管道应以使用单位为对象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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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1.5特种设备进行改造、修理,按照规定需要变更使用登记的,应办理变更登记,方可继续使用。
使用单位变更的,变更后的使用单位应办理变更登记。
5.4.1.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修理价值,或者达到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报废条
件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依法履行报废义务,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该特种设备的使用功能,并向原登记
的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前款规定报废条件以外的特种设备,
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可以继续使用的,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通过检验或者安全评估,并办理使用登
记证书变更,方可继续使用。
5.4.1.7特种设备(车用气瓶除外)使用登记标志与定期检验标志合二为一,统一为《特种设备使用
标志》。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当将车牌固定在车辆前后悬挂车牌的部位;移动式压力容
器使用单位应当将该移动式压力容器的电子秘钥或者使用登记时发放的IC卡随车携带;《特种设备使
用标志》应粘贴在设备显著位置。
5.4.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4.2.1检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被用人单位聘用并签字盖
章,是否参加教育培训,持证人与作业人是否一致,许可项目与实际作业项目是否一致。
5.4.2.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管
理和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5.4.2.3持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和有效期内作业。
5.4.2.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按章操作,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发
现隐患及时处置或者报告。
5.4.2.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或者出借《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
业人员证》。
5.4.2.6《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每4年复审一次。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复审的,予以注
销。
一检验
5.5.1一检验是指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安全保护装置)全部检验、检测合格。
5.5.2抽查企业在用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计量器具、安全保护装置)检验、检测报告,
是否在检验有效期内使用。
5.5.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
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5.5.4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5.5.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
作出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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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锅炉使用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锅炉水(介)质处理,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的定期检验。从事锅炉清洗,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并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监督检验。
一记录
5.6.1一记录是指与企业特种设备运行检查、维护保养等各类记录,主要包括定期自行检查记录、日
常使用状况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记录以及特种设备的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6.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其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出记录。
5.6.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记录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状况并作出记录。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还应
在每日投入使用前,其运营使用单位应进行试运行和例行安全检查,并对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进行
检查确认。
5.6.4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
全性能负责。电梯维护保养后,维护保养记录应经电梯运营使用单位确认。应建立电梯维护保养档案。
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电梯故障报告。
5.6.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保存特种设备及其附属仪器仪表的维护保养记录。
5.6.6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本单位特种设备发生运行故障和事故时要进行记录并保存。
6检查记录及后处理
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时应填写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记录表(见附录A),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签字确
认。
6.2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依法依规采取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等措施,督促使用单位做好整改,并
进行整改复查确认,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应依法查处,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A
A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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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规范性)
特种设备安全检查记录表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具体要求法律依据法律责任其他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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