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567-1997 工业三聚氰胺
GB/T 9567-1997 Melamine for industrial use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1997年09月
-
2016年08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化学工业部北京化工研究院、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起草人:
- 贾文兰、邹述清、龚贵华
- 出版信息:
- 页数:12页 | 字数:2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71-080-30
G16
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s/'r9567一1997
工业三聚氰胺
Melamineforindustrialuse
1997一09一26发布1998一04一01实施
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
GB/T9567一1997
前言
本标准是等效采用JISK1531-1982(87)((三聚氰胺》对GB/T9567-88进行修订的。
本标准与JISK1531-1982(87)相比较,将一个级别分为优等品、一等品两个等级,一等品指标与
JISK1531-1982(87)相同;增加了采样方法;标准中的标志、包装、试剂、设备、编写格式等均符合我国
的有关规定;其他均等同于]ISK1531-1982(87),
本标准对GB/T9567-88做了大幅度修改。其中产品级别由三个等级改为优等品、一等品两个等
级,优等品指标与GB/T9567-88的优等品相同;试验方法中的纯度分析方法,由三聚氰酸法和升华法
改为苦味酸法和升华法;水分、灰分、pH、甲醛水溶解试验的方法均对照JISK1531-1982(87)做了相
应的修改;增加了柔性集装袋包装的要求。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T9567-88,
本标准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北京化工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化学工业部北京化工研究院、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山东魁星化工公司宁阳化工厂,南京金星石化公司金光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贾文兰、邹述清、龚贵华。
本标准1988年首次发布
本标准委托化工部基本有机产品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9567一1997
工业三聚一氰胺代替GB/T9567一88
Melamineforindustrialuse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三聚氰胺的要求、采样、试验方法和标志、标签、包装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尿素为原料制得的工业三聚氰胺。
结构式:
H,N尸\/NHS
CC
}}}
NN
NHS
分子式:C,H,N,
相对分子质量:126.12(按1995年国际相对原了质量)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的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603-88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neqISO6353-1:1982)
GB/T1250-89极限数值的表示方法和判定方法
GB8946-88塑料编织袋
GB10454-89柔性集装袋
要求
工业三聚氰胺的质量必须符合表1要求。
表1项目与指标
计.#}4Tl`3o'}R19n优等品一等品
外观白色粉末.无杂物混入
纯度%李99.899.0
水分,%(0.10.2
pH值7.5-9.5
国家技术监奋局1997一09一26批准1998一04一01实施
1
GB/T9567一1997
表1(完)
介一乏P`狱优等品一等品
灰分.%簇0.030.05
甲醛水溶解试验
浊度(高岭土浊度)(2030
色度H‘saen)单位一
铂一钻色号蕊2030
4采样
4.采样方法
4,1把同一质量的产品作为一个批量,随机的从样品袋中抽取尽可能代表整批质量的必要的样品
量
本在每批产品的5%包装袋中取样,小批量时,也不得少于2袋。
本{.:
取样时,取样器在产品包装袋的中心垂直插入深度三分之二处采取试样,所取试样总量不得少
于10009.
4.14生产厂可在包装前抽取有代表性的样品。
415将所取试样混匀,分装入两个清洁、干燥的磨口玻璃瓶中,密封,贴好标签,并注明产品名称、批
号、生产日期、取样日期。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封存,留样备查,留样保存期为半年。
5试验方法
5.1共同事项
本标准所使用的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使用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
本标准所使用的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603进行制备。
5.2检验、复检及检验结果的判定与表示
5.2.1产品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检验,要保证出厂产品的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本标准的要
求,并附有一定格式的质量证明书。
质量证明书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产品等级、批号、净重、出厂日期、标准号、纯度试验方法等。
5.2.2检验结果的判定按GB/T1250修约值比较法。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表1要求时,应重新
自两倍量包装袋中取样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即使只有一项指标不符合表1要求,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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