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645-2024 畜禽屠宰及加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DB15/T 3645-2024 Green factory evaluation requirements for the slaughter and processing industry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T 3645-2024
标准类型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8-20
实施日期
2024-09-20
发布单位/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7.120.10

CCSX22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3645—2024

畜禽屠宰及加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Evaluationrequirementforgreenfactoryinlivestockandpoultry

slaughterandprocessingindustry

2024-08-20发布2024-09-20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5/T3645—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总则...............................................................................2

评价原则.......................................................................2

评价指标体系...................................................................3

评价方法.......................................................................3

5评价要求...........................................................................3

基本要求.......................................................................3

基础设施要求...................................................................3

管理体系要求...................................................................4

能源与资源投入要求.............................................................4

产品要求.......................................................................5

环境排放要求...................................................................5

绩效要求.......................................................................6

6评价程序...........................................................................7

7评价报告...........................................................................7

附录A(规范性)畜禽屠宰及加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8

附录B(规范性)畜禽屠宰及加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指标计算方法..........................13

I

DB15/T364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工业绿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5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蒙正工程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节能监察保障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乌海市工业节能监察保障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

宁师范学院、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内蒙古成为电能服务有限公司、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内蒙古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协会、内蒙古正大食品有限公司、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薛俊霞、李嘉、杨城、丁炜奇、张巍、白娟、刘朝霞、庞文婷、石磊、苗湛坤、

韩娜、池洋漾、涂伟伟、伊利飞、王海伟、李学敏、王嘉敏、张浩、张修铨。

II

DB15/T3645—2024

畜禽屠宰及加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要求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畜禽屠宰及加工行业绿色工厂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内容及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畜禽屠宰及加工行业(C1351牲畜屠宰及C1352禽类屠宰)绿色工厂的评价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6566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7119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

GB96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

GB1234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69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

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7-1992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7167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17237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GB18580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5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7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

GB18588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

GB1859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食品链中各类组织的要求

GB/T23331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4256产品生态设计通则

GB/T24789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1

DB15/T3645—2024

GB/T27519畜禽屠宰加工设备通用要求

GB/T32150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GB/T32161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

GB/T36132-2018绿色工厂评价通则

GB/T40469畜禽屠宰加工设备牛屠宰成套设备技术条件

GB/T40470畜禽屠宰加工设备禽屠宰成套设备技术条件

GB/T40471畜禽屠宰加工设备羊屠宰成套设备技术条件

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NY/T3224畜禽屠宰术语

DB15/T385行业用水定额

3术语和定义

GB12694、NY/T3224、GB/T3613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畜禽livestockandpoultry

供人类食用的家畜和家禽。

[来源:GB12694-2016,2.2]

屠宰slaughtering

宰杀畜禽以生产畜禽肉及副产品的过程。

[来源:NY/T3224-2018,3.3]

绿色工厂greenfactory

实现了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的工厂。

[来源:GB/T36132-2018,3.1]

4总则

评价原则

4.1.1一致性原则

评价总体结构与GB/T36132提出的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和要求保持一致。

4.1.2行业性原则

评价要求在GB/T36132的基础上突出畜禽屠宰与加工行业的特征。

4.1.3系统性原则

2

DB15/T3645—2024

评价指标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过程与绩效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完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体

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

评价指标体系

4.2.1开展绿色工厂评价,应在满足GB/T36132的基础上,根据本标准要求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包括

基本要求、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涵盖基础设施、管理体系、能源与资源投入、产品、环

境排放、绩效6个方面。

4.2.2绿色工厂评价指标包括必选指标和可选指标。

评价方法

4.3.1评价要求中必选指标应全部满足,在满足必选指标要求的基础上进行可选指标评价,如果满足

可选指标要求,该项可选指标得分,否则不得分。

4.3.2评价工作应根据上述各方面对资源与环境影响的程度和敏感性,参考指标权重关系,按照行业

能够达到的先进性水平确定相应的得分。

4.3.3具体评价内容及评价分值应按照附录A执行,指标的计算方法应按照附录B执行。

4.3.4评价采用指标综合评分的方式,各指标加权综合评分的总分为100分。

5评价要求

基本要求

5.1.1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

基础合规性与相关方要求应满足GB/T36132-2018中4.2的要求。

5.1.2最高管理者

最高管理者要求应满足GB/T36132-2018中4.3.1的要求。

5.1.3工厂

工厂要求应满足GB/T36132-2018中4.3.2的要求。

基础设施要求

5.2.1建筑

5.2.1.1工厂的建筑应满足国家或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宜从建筑材料、建筑结构、绿化

及场地等方面进行建筑的节材、节能、节地及无害化。

5.2.1.2工厂危险品仓库有害操作间、废弃物处理间等应独立设置,并配备安全防护措施及警示语。

5.2.2照明

5.2.2.1工厂作业场所的照度应满足相关标准的规定且不同场所的照明应进行分级设计。

5.2.2.2工厂厂区及各房间或场所尽量利用自然光。

5.2.2.3工艺适用时,工厂厂区内节能灯等节能型照明设备的使用占比不低于90%。

5.2.2.4工厂公共场所的照明采用分区、分组、声控开关、定时自动调光等照明节能措施。

5.2.3专用设备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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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设备应满足畜禽屠宰及加工行业相关准入和规范要求,应采用国内外技术先进、节能环保、清

洁安全的生产设备,降低能源与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

5.2.4通用设备

5.2.4.1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达到相关标准中能效限定值的强制性要求。已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和

能耗高、效率低的设备应限期淘汰更新。

5.2.4.2工厂使用的通用设备或其系统的实际运行效率或主要运行参数符合该设备经济运行的要求。

5.2.5计量设备

5.2.5.1工厂应依据GB17167、GB/T24789等要求配备、使用和管理能源及水资源的计量器具和装

置,工厂应建立内部计量管理办法,同时进行台账管理。

5.2.5.2工厂的计量管理体系应保持持续有效运行,用于计量检定/校准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

于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

5.2.5.3在规划计量器具测量范围布局时,宜充分考虑相邻区域内的工作对测量结果的相互影响采取

有效的隔离措施,满足相应的专业规程。

5.2.6污染物处理设备设施

工厂应投入满足环境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处理设备,以确保其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相关环境

标准。污染物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应与工厂生产污染物排放相适应,应满足通用设备节能方面的要求。

管理体系要求

5.3.1一般要求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符合GB/T19001规定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GB/T22000规定的食品安全

管理体系,符合GB/T45001规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且通过第三方认证。

5.3.2环境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符合GB/T24001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宜通过环境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5.3.3能源管理体系

工厂应建立、实施并保持符合GB/T23331规定的能源管理体系,宜通过能源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

5.3.4社会责任

工厂宜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说明履行利益相关方责任的情况,特别是环境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

报告公开可获得。

能源与资源投入要求

5.4.1能源投入

5.4.1.1工厂应通过持续技术创新,优化用能结构,在保证安全、质量的前提下减少化石能源投入。

5.4.1.2工厂应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或节能措施。

5.4.1.3工厂宜建有能源管理中心、厂区光伏电站、智能微电网。

5.4.1.4工厂宜使用低碳清洁的新能源、宜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化石能源。

5.4.1.5工厂宜充分利用余热余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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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2资源投入

5.4.2.1工厂应按照GB/T7119的要求开展节水评价,且满足DB15/T385规定的要求。

5.4.2.2工厂应减少材料的浪费,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集中处置。

5.4.2.3工厂宜采用替代或减少全球增温潜势较高温室气体的材料、设备等,且能较长远的考虑,减

少再次投入。

5.4.3采购

5.4.3.1工厂应制定并实施包括环保要求的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

5.4.3.2工厂应确定并实施检验或其他必要的活动,确保采购的产品满足规定的采购要求。

5.4.3.3工厂向供方提供的采购信息宜包含有害物质使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环保要求。

5.4.3.4工厂宜选择满足绿色供应链评价要求,获得国家、地方或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的供

方。

产品要求

5.5.1一般要求

工厂生产的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标准要求。

5.5.2生态设计

5.5.2.1工厂应在产品设计中引入生态设计的理念。

5.5.2.2工厂应按照GB/T24256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

5.5.2.3工厂应按照GB/T32161对生产的产品进行生态设计产品评价,满足绿色产品(生态设计产

品)评价要求。

5.5.3有害物质使用

工厂在生产过程中需严格控制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有害物质的泄露,并满足国家对产品中有害物

质限制使用的要求,宜尽量使用替代品进行有害物质替代。

5.5.4减碳

工厂应根据GB/T32150和适用的标准规范,对企业碳排放数据进行核算或核查,核查结果宜对外公

布,并利用核算或核查结果对其产品的碳足迹进行改善。适用时,产品宜满足相关低碳产品要求。

5.5.5回收利用

5.5.5.1工厂应加强毛皮、毛、角等资源综合利用,提高二次资源应用。

5.5.5.2工厂宜建立产品可溯源、可核查的信息管理系统及信息平台。

环境排放要求

5.6.1大气污染物

工厂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GB13271、GB14554等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要求,并满足区域

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宜通过环保技术改进,使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GB13271、GB14554等标准中更

严格的要求。

5.6.2水体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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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5/T3645—2024

工厂的水体污染物排放应满足GB13457-1992中二级指标要求及地方、区域排放标准要求,或在满

足要求的前提下委托具备相应能力和资质的处理厂进行处理,并满足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宜通过

环保技术改进,使水体污染物排放满足GB13457-1992中一级指标的要求。

5.6.3固体废弃物

工厂应按照国家固体废弃物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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