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495-2013 月子护理机构服务规范

DB12/T 495-2013 DB12/T 495-2013 Nursing and care services specifications for postpartum period institution

天津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2/T 495-2013
标准类型
天津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3-09-25
实施日期
2013-12-25
发布单位/组织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天津市卫生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为产褥期产妇及新生儿服务的月子护理服务机构。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天津市卫生局、沁月(天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起草人:
李淑静、文玲慧、郭则宇、邹瑾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30

A12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T495—2013

月子护理机构服务规范

confinementcarefacilitiesservicespecification

2013-09-25发布2013-12-25实施

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2/T495—2013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进行编写。

本标准由天津市卫生局提出并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卫生局、沁月(天津)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静、文玲慧、郭则宇、邹瑾。

I

DB12/T495—2013

月子护理机构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月子护理机构护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服务环境、设施设备、人员配置、服务与管理

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为产褥期产妇及新生儿服务的月子护理服务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7000.212灯具第212部分:特殊要求电源插座安装的夜灯

GB/T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JGJ49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QB2453.1家用的童床和折叠小床第1部分:安全要求

DB12/474公用纺织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产褥期Puerperium

产妇分娩后至恢复到孕前状态所需的时期,通常为6~8周。

3.2

产妇Maternal

处于分娩期或产褥期的妇女。

3.3

产后护理服务机构Postnatalcareservices

为产褥期的妇女和新生儿提供专业的产后综合护理的机构。

3.4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Mental/emotionalsupportservices

通过语言沟通和护理常识的交流等方式,增强产妇产褥期、新生儿护理等方面的认识,增强适应性,

通过心理安抚和精神护理,调节产妇情绪,预防产后抑郁的发生过程。

1

DB12/T495—2013

4服务环境

4.1基础环境

4.1.1机构内应设有产妇卧房(含卫生间)、新生儿房、厨房、洗衣房、药洗浴室、运动室、新生儿

游泳馆、办公室、公共活动区域.各功能区面积不得小于下列规定:

a)产妇卧房面积不少于20㎡;间数不少于10间;

b)需要集中护理时,新生儿房面积人均不少于3㎡;

c)公共活动区域面积按照产妇人均不少于5㎡;

d)厨房面积根据产妇人均不少于3㎡。

4.1.2温湿度

表1各区域温度、湿度要求

区域温度湿度

新生儿生活区26℃±2℃50%~60%

新生儿游泳区28℃±2℃50%~60%

产妇卧室26℃±2℃50%~60%

产妇特护区28℃±2℃50%~60%

公共区域24℃~26℃50%~60%

4.1.3光线

a)新生儿房光线应柔和;

b)产妇房间光线应舒适。

4.1.4噪声

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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