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T 4334-2021 缺陷消费品信息采集规范

DB37/T 4334-2021 Consumer Defective Goods Information Collection Specification

山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4334-2021
标准类型
山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3-11
实施日期
2021-04-11
发布单位/组织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20.99

CCSA00

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4334—2021

缺陷消费品信息采集规范

Specificationsondefectiveconsumerproductsinformationcollection

2021-03-11发布2021-04-11实施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7/T4334—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由山东省缺陷产品召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山

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孙良泉、孙莹、肖雅楠、陈珮珮、苏莹、苏本玉、仝锡良、丁然、高青、许世

明、王海瑛、李明。

I

DB37/T4334—2021

缺陷消费品信息采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缺陷消费品信息的采集基本原则、采集要求、采集内容、采集来源、采集方式以及采

集处理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开展缺陷消费品信息采集的机构开展缺陷消费品信息的采集及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34400消费品召回生产者指南

3术语和定义

GB/T3440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费品consumerproduct

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的产品。

注: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使用而设计或生产的产品,包括其元件、零件、配件、说明和包装。

[来源:GB/T34400—2017,2.2]

3.2

缺陷defect

因设计、制造、警示等原因,致使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危及人身、财产

安全的不合理危险。

3.3

召回recall

生产者对存在缺陷的消费品,通过补充或者修正警示标识、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消除缺

陷或者降低安全风险的活动。

4基本原则

4.1合法性原则

缺陷消费品信息采集应遵守消费品召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应妨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不应采

集、披露法律法规禁止的信息。

4.2一致性原则

1

DB37/T4334—2021

应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采集的缺陷消费品信息与信息提供主体的信息一致,应保持被采集信息的原

始完整性,不应有选择性地进行取舍、分割、随意修改或删除。

4.3客观性原则

采集缺陷消费品信息应独立进行,不应受到不相关因素的影响。

5采集要求

5.1应记录采集对象、采集时间、采集人员、采集方式等信息。

5.2应建立完善的信息采集管理制度,制定信息采集操作程序规范。

5.3应全面、及时地采集缺陷消费品信息。

5.4应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及电子邮箱等方式建立缺陷消费品线索报告渠道,并及时向社

会公开,便于消费品缺陷线索报告信息的采集。

6采集内容

缺陷消费品召回主管部门和缺陷消费品召回技术机构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采

集能够反映消费品可能存在缺陷的各类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消费品缺陷线索报告信息;

——消费品抽检信息;

——产品伤害监测信息;

——消费品召回信息;

——投诉举报信息;

——企业事项报告信息;

——电商平台评价信息;

——网络舆情信息等。

信息项内容及数据项规范见附录A。

7采集来源

缺陷消费品召回信息的采集来源包括:

——相关政府部门;

——消费者、生产者、销售商、进口商、维修商、租赁商等;

——美国、欧盟、日本、澳大利亚等缺陷产品召回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国家及各省份缺陷产品召回信息发布官方网站;

——医院、学校、社区产品伤害监测站点;

——第三方组织;

——电商平台;

——传统网媒、微博、微信公众号、产品论坛等。

8采集方式

8.1公开方式

2

DB37/T4334—2021

通过各种渠道采集已被合法公开的缺陷消费品信息。

8.2约定方式

通过与有关单位约定的方式采集相关缺陷消费品信息。

8.3其他方式

通过除公开方式和约定方式以外其他方式采集有关的缺陷消费品信息。

9采集处理

9.1录入处理

9.1.1采集的缺陷消费品信息应及时、准确地录入数据库,不应虚构或者篡改,并保证信息的及时更

新。

9.1.2应制定信息匹配规则,采取有效的识别标志匹配所采集的信息,确保信息录入的准确性。

9.1.3对网络舆情信息应进行结构化、标签化处理和信息传播属性分析,形成重点突出、主题分明、

科学量化的信息列表后导入数据库。

9.1.4应对多渠道采集的信息进行对比核实,对疑似有问题数据和错误数据及时进行调查、验证和核

实。

9.1.5建立信息溯源管理机制,保证信息的可追溯性。

9.2存储

9.2.1应按照附录A所规定的数据项规范存储缺陷消费品信息,使数据易于兼容和共享。

9.2.2应对数据库进行及时备份,防止信息丢失。

9.2.3应建立安全的信息存储系统和相关配套的保护制度,并采集必要的技术措施对信息进行保密。

9.2.4缺陷消费品信息保存期限不应少于5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

DB37/T4334—2021

A

A

附录A

(规范性)

缺陷消费品信息

消费品缺陷线索报告信息数据项名称及规范要求见表A.1。

表A.1消费品缺陷线索报告信息

编码信息类别名称数据项名称规范要求

0101消费品缺陷线索报告信息

010101产品类别

010102产品名称

010103产品品牌

010104产品型号

010105购买日期

010106产品产地国产/进口

010107产品应用场景家庭/办公场所/公共场所/其他

01010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与工商登记注册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

010109生产企业名称

名称一致

010110生产企业联系电话/邮箱

010111所属行业GB/T4754

010112企业所在行政区划XX市XX县(区)

010113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产品缺陷的主要部

问题描述位;缺陷发生的频次/季节,受伤害的程度

010114是否造成伤害是/否

010115(当“是否造成伤害”选“是”),电击伤害

/割伤伤害/化学伤害/摔伤伤害/误吞/吸入

伤害类别

/窒息伤害/溺水伤害/中毒伤害/烧烫伤害/

其他伤害

010116姓名

010117手机

010118身份证/军官证/企业执照/士兵证/护照/其

证件类型

010119所在省份

010120所在地市

4

DB37/T4334—2021

消费品抽检信息数据项名称及规范要求见表A.2。

表A.2消费品抽检信息

编码信息类别名称数据项名称规范要求

0201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

国家级监督抽查/省级监督抽查/专项监督抽查/市

020101计划类型

级监督抽查/县级监督抽查/其他

用10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中前4位表示年度,第

5-6位表示季度,第7-10位表示抽查的批次编号,

020102抽查批号

如2016年第2季度第1批次产品的抽查批号:

2016020001

020103产品名称

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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