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299-2012 儿童福利机构日常照料规范
DB35/T 1299-2012 Daily care guidelines for children's welfare institution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12年11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三明市儿童福利院、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明市产品质量检验所
- 起草人:
- 梁生亮、林彬、庄丽琼、张建华、林爱莲
- 出版信息:
- 页数:2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30
A12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299—2012
儿童福利机构日常照料规范
2012-11-02发布2013-02-01实施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福建省地方标准
儿童福利机构日常照料规范
DB35/T1299—2012
*
2012年12月第一版2012年12月第一次印刷
DB35/T1299—201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场所与设施.........................................................................1
5机构与人员.........................................................................2
6卫生...............................................................................2
7膳食...............................................................................4
8护理...............................................................................6
9安全防护...........................................................................9
附录A(资料性附录)常见疾病的儿童抚育指导..........................................12
附录B(资料性性附录)残疾儿童护理指导.............................................16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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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三明市儿童福利院提出。
本标准由福建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三明市儿童福利院、三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三明市产品质量检验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梁生亮、林彬、庄丽琼、张建华、林爱莲。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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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福利机构日常照料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儿童福利机构对儿童日常照料的术语和定义、场所与设施、机构与人员、卫生、膳食、
护理、安全防护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儿童福利机构的日常照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民发[2012]53号儿童福利机构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民福发[1993]6号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
建标[2010]195号国家级福利院评定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日常照料
指对儿童起居、饮食、卫生、活动、安全等日常生活方面的照顾、料理。
4场所与设施
4.1场所
4.1.1生活区周围不得有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远离有害场所,道路应采
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辅设。
4.1.2生活区分布合理,相对独立,符合民福发[1993]6号《儿童福利院建设标准》和建标[2010]195
号《国家级福利院评定标准》。
4.1.3根据儿童的身体状况、残疾程度、年龄情况,合理划分养育区域。婴儿应设置专门的区域,学龄
期以上儿童应按性别分区居住,特需儿童可按护理需要分区居住。
4.2设施
4.2.1应具备生活和文化娱乐等基本设施以满足儿童健康成长需要。按需求设置起居室、配餐室、洗浴
室、卫生间、活动室、户外活动场所等设施。
4.2.2起居室应有符合儿童特点的床铺、柜子、桌子、椅子等家具及日用必需品、推车、轮椅及空气消
毒、温度调节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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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配餐室应有便于操作的厨具、橱柜、消毒柜、防蝇防虫等设备。
4.2.4餐厅配有合适的餐桌、餐椅及餐具,清毒、温度调节等设备。
4.2.5洗浴间应有符合儿童年龄特点的洗浴取暖设备、防滑地垫、浴室温度计、洗浴用品等设施。
4.2.6卫生间应有符合儿童年龄特点和残疾状况的卫具、无障碍设施和防滑地面等。
4.2.7儿童活动室应有防止意外的软包及地垫、娱乐视听设备、玩具、图书等。
4.2.8户外游乐场应有满足儿童兴趣和天性的游乐设施、体育活动设施(儿童运动场、大型玩具等)。
4.2.9各类机构生活设备的配备应符合民发[2012]53号《儿童福利机构设备配置标准(试行)》。
4.2.10各种设施设备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维护维修,使其保持正常使用状态。
5机构与人员
5.1机构
5.1.1儿童福利机构应设置专门的日常照料管理机构,负责儿童日常起居照料。
5.1.2日常照料管理机构应制定儿童日常照料相关职责制度,明确责任,确定目标。
5.2人员
5.2.1应根据收养的儿童数量、健康等情况配备一定比例的日常照料人员和专业护理人员。
5.2.2日常照料人员的基本任职要求:
——身体健康;
——具有婴幼儿护理基本知识和技能。
5.2.3专业的护理人员资质要求:
——一线护理人员应取得育婴师、孤残儿童护理员等级资格证书。
——医护人员为医学院校毕业、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经卫生系统执业注册。
——营养配餐人员需具备营养师或营养配餐师职业资格。
——特殊岗位的后勤服务人员应持证上岗(包括安全员、保安人员等)。
5.3教育培训
5.3.1新录用或调入的人员应在相关岗位实习后,经考核确定其符合要求后,方可上岗。
5.3.2日常照料人员应按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专业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和职业技
能培训。
6卫生
6.1基本要求
6.1.1应制定环境卫生、生活区卫生、设备设施卫生及人员卫生、消毒管理等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
6.1.2周边环境应清洁卫生,道路和地面应及时清扫,无积水及尘土飞扬,无裸露堆积的垃圾。
6.1.3生活区室内应定时通风,保持空气新鲜,无异味。冬季用排风扇强制换气,其他季节视天气情况
开窗通风(避免对流风)。
6.1.4室内环境做到干净、整洁,设备、物品摆放整齐,室内无杂物、灰尘,地面无水渍、污渍,窗台
无灰尘,玻璃明亮。有防蝇、防蚊、防虫、防鼠等设施。
6.1.5消毒用品及设备的配制、使用、操作应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要求。
6.1.6做好消毒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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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清洁消毒
6.2.1常用物品消毒
6.2.1.1每次用餐前用消毒液擦拭桌面,后用清水再次清洁。
6.2.1.2用过的餐具、毛巾洗净后全部浸没于盛满清水的锅中,煮沸至烧开后保持15min~20min。
6.2.1.3用过的茶杯、牙刷、便器应用消毒液浸泡一定时间,取出用清水冲洗干净、备用。
6.2.1.4玩具应每天一次浸没于消毒液中一定时间,浸泡后的玩具必须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备用。
6.2.1.5浸泡茶杯和奶瓶及便器的消毒液应每周更换一次。
6.2.1.6体温表的消毒:用后的体温表将污物擦净,置于第一道的消毒液中浸泡一定时间取出,冲洗擦
干甩至35º以下,再置于第二道消毒液中浸泡一定时间,最后取出用清水冲、擦干、备用。
6.2.2疑似传染病消毒
6.2.2.1对疑有传染性的衣物、被褥、尿布等应置于消毒液中浸泡一定时间后方可送洗。
6.2.2.2对疑似传染病的餐具,奶具一律采用煮沸消毒,时间为30min。
6.2.2.3对疑似呼吸道传染病,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上岗。
6.2.2.4儿童居室每日增加一次空气喷洒消毒。
6.2.2.5医学观察室需使用消毒门垫。
6.2.2.6发生呼吸道传染病时,每日使用空气消毒机进行空气消毒两次。
6.3个人卫生
6.3.1工作人员
6.3.1.1每年应进行健康体检,健康体检不合格者应调离相应岗位。患有传染性疾病的,应治愈后方能
上岗。
6.3.1.2护理人员护理前应将个人物品存放在合适的场所。
6.3.1.3护理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工作服应及时清洗更换,不留长指甲,不戴首饰。
6.3.2儿童
6.3.2.1儿童衣着整洁、得体、适时,无异味、污垢,无长发长指(趾)甲、无虱子、无滞留鼻涕,不
能随意剃光头。
6.3.2.2儿童每天应进行清洗,做好儿童晨间清洁护理,使儿童皮肤、口腔清洁舒适;晚睡前再为儿童
做一次全身清洁护理。
6.3.2.3夏季每天洗浴,其余季节每周洗浴2次以上,如有污物应及时清洗。
6.3.2.4饭前、便后要洗手,手、脸随脏随洗。
6.3.2.5儿童不能随意混穿他人衣物。保持衣物舒适、清洁、适时。新生儿宜穿柔软、吸水性强的棉质
衣服;婴儿衣服应简单、宽松,不妨碍活动;幼儿衣服应颜色柔和、穿脱简便。衣物随脏随洗。
6.3.2.6个人物品专人专用,做到一人一床、一瓶(奶瓶)、一帕(手帕)、一杯(口杯)、一巾(毛
巾)、一碗、一盆,定期消毒。
6.4环境卫生
6.4.1公共区域
6.4.1.1每日用含有消毒液擦布擦拭过道、楼梯、地面、桌椅、扶手、门把手2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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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2阳台、窗户每日清扫擦拭。
6.4.2起居室
6.4.2.1实行湿拭扫床,每日两次,上下午各一次,床套用后,用消毒液浸泡30min,洗净晾干备用。
6.4.2.2床铺摆放整齐,每周晾晒被褥至少一次,并进行拍打,每周用配置好的消毒液擦拭一次床单位、
更换床单、被罩、枕套,污染时随时更换。
6.4.2.3打扫室内卫生依照自上而下、从里到外的顺序,采用湿式清扫。
6.4.2.4桌面和地面每日用消毒液擦不少于2次。
6.4.2.5衣柜内干净,物品摆放有序、整齐;儿童居室及活动场所,每天上下午各通风换气一次,每次
30min,紫外线照射每天一次,时间为30min。
6.4.2.6儿童转出、死亡进行终末消毒,擦拭床单位、更换床单、被罩、枕套,并记录。
6.4.3活动室
6.4.3.1玩具架、用具每天消毒一次。
6.4.3.2爬行垫、桌椅用后清洁消毒。
6.4.3.3每天3次用含有消毒液的墩布擦地面。
6.4.4盥洗室、配奶间
6.4.4.1每日清洁整理消毒柜,消毒柜内物品摆放整齐。
6.4.4.2每日擦试冰箱,冰箱内存放的儿童食品要封严开口,不得存储其他杂物;医用冰箱内存放的药
品要摆放整齐,冰袋使用后擦拭干净放入冷冻室。
6.4.4.3定期用消毒液擦试台面、水龙头。
6.4.4.4定期进行空气紫外线消毒,每次1h,做好消毒记录。
6.4.5浴室、卫生间
6.4.5.1洗浴室用后应及时清洁,擦拭墙面。
6.4.5.2便池每日用洁厕物品刷洗一次;大小便器用后及时清洗,消毒液浸泡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备
用;便纸篓定时清倒。
7膳食
7.1基本要求
7.1.1应建立包括原料采购、验收、营养配餐等相关膳食管理制度。采购的食品原料应符合食品安全相
关标准,饮用水符合安全要求。
7.1.2儿童膳食应营养科学搭配合理,食品种类丰富。新生儿及婴儿应定时喂奶、喂水、喂食,保证生
长发育需要。
7.1.3营养师根据儿童不同年龄段和身体状况提供合理的膳食营养。儿童每日摄入的膳食营养应符合相
应的标准。
7.1.4进餐、饮水时勿与儿童交谈、惊吓、逗乐儿童,以免因注意力分散、哭、笑和打闹将食物吸入气
管。
7.2婴儿饮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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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喂奶
7.2.1.1根据个体差异原则上按需喂奶,具体量可参照表1。
表1婴儿日需喂奶量参照
月龄次数/日每次份量(ml)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 SH/T 0553-1993 工业丙烷、丁烷 1993-06-11
- SH/T 0563-1993 551金属减活剂 1993-06-11
- SH/T 0555-1993 406油性剂 1993-06-11
- SH/T 0526-1992 粘度标准油 1992-09-19
- SH/T 0530-1992 石油酸 1992-09-19
- SH/T 0533-1993 防锈油脂防锈试验试片锈蚀评定方法 1993-01-08
- SH/T 0554-1993 705防锈剂 1993-06-11
- SH/T 0564-1993 热处理油 1993-06-11
- SH/T 0528-1992 矿物油型真空泵油 1992-09-19
- SH/T 0397-1994 706防锈剂 1994-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