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305/T 50.34-2021 保山烤烟 第34部分:职业烟农培育鉴定及管理

DB5305/T 50.34-2021 "Bao'an roasted tobacco - Part 34: Cultivation identification and management of professional tobacco farmers"

云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305/T 50.34-2021
标准类型
云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1-31
实施日期
2021-02-01
发布单位/组织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云南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2)归口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保山市烤烟生产中职业烟农的培育、鉴定及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
起草人:
杨轩、尹兴盛、杨中义、李海平、张发明、段德明、林跃平、孙康、郭应成、孙加利、濮永瑜、曹娜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160

A10

DB5305

保山市地方标准

DB5305/T50.34—2021

保山烤烟

第34部分:职业烟农培育鉴定及管理

2021-01-31发布2021-02-01实施

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305/T50.34—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DB5305/T50《保山烤烟》共34部分,本部分是第34部分。

本文件由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提出和起草。

本文件由云南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YNTC12)归口。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轩、尹兴盛、杨中义、李海平、张发明、段德明、林跃平、孙康、郭应成、

孙加利、濮永瑜、曹娜。

I

DB5305/T50.34—2021

保山烤烟第34部分:职业烟农培育鉴定及管理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职业烟农的鉴定流程和职业烟农管理。

本文件适用于保山市烤烟生产中职业烟农的培育、鉴定及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

于本文件。

DB5305/T50.2保山烤烟第2部分:烟草术语

3术语和定义

DB5305/T50.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鉴定流程

4.1预审

4.1.1合同预签结束后,烟站将辖区内烤烟种植规模稳定在0.67m2(含)以上、生产水平及素质较高

的烟叶种植者进行预审,对照“烟农分档评定指标”进行分类评价,对符合条件的列为职业烟农培育对

象。

4.1.2因城镇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将逐步退出种植区域的烟叶种植者及今后3年内可能不再种

植烤烟的烟叶种植者,不得纳入职业烟农培育范围。

4.1.3烤烟种植规模0.67hm2以下或生产水平及素质较低的烟叶种植者,通过加大土地流转工作力度,

加强引导、培训和指导,提升其种植规模、生产水平及素质,待达到条件后列为职业烟农培育对象。

4.2公告

将职业烟农申报条件及支持政策以公告形式张贴到村组宣传栏,鼓励符合条件的烟叶种植者积极申

报。

4.3申请

烟叶种植者根据自身条件到烟站领取、填报职业烟农申报表,经村组核实盖章后,报烟站和分公司

逐级审核。

4.4初审

1

DB5305/T50.34—2021

烟站和分公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审核申报烟叶种植者的实际种烟面积、种烟年限等

相关情况。对于虚报面积、情况不实的烟叶种植者立即取消申报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准申报。

4.5公示

将通过审核的职业烟农培育对象情况在各相关村组公示7天,接受广大烟叶种植者的监督。

4.6培育

对通过审核的职业烟农培育对象,烟站加强在烟叶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上的培训和指导力度,培育

成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烟叶种植者。

4.7鉴定

由市烟草公司负责公开招标确定具有培训和发证资质的培训机构对职业烟农培育对象进行培训和

鉴定,职业烟农培育对象需服从烟站安排按时参加培训,通过培训考核的由培训机构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方能评审鉴定为职业烟农。

4.8建档

按“一户一档”的要求,由烟站分别建立职业烟农档案。职业烟农档案资料主要包括:“烟农分档

评定指标”评价表、职业烟农申报表、参加培训鉴定的相关资料及每年度的星级职业烟农评价表。

5职业烟农管理

5.1星级评价

5.1.1实行一年一评级、一年一定星。每年烟叶收购结束后,烟站对照“星级职业烟农评价指标”对

职业烟农进行复评鉴定,根据年度考核评价结果,将已通过培训鉴定的职业烟农评定为不同的星级。

5.1.2星级评价结果有效期为一年。

5.1.3每年星级评价结果保存到职业烟农档案。

5.2扶持政策

5.2.1按当年烟叶生产的相关政策执行。

5.2.2对主动减少种植面积并降到0.67hm2以下的,或不按烟草公司要求落实技术、等级结构低、烟

叶质量不稳定、评分低于70分的,取消下一年度倾斜性政策和服务支持。

5.2.3对连续三年不种烟的,连续三年评分低于70分的,套购、倒卖烟用物资、倒买倒卖烟叶的,取

消职业烟农资格。资格撤销后,两年内不再培训鉴定。

2

DB5305/T50.34—2021

AA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表A.1烟农分档评定指标

乡镇村烟农姓名:总评分:

1级指标2级指标3级指标单位Ⅰ档Ⅱ档Ⅲ档得分

重要程度烤烟收入占家庭总收入比例%70%以上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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