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1/T 9.4-2021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4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DB4101/T 9.4-2021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Part 4: Primary and secondary schools, kindergartens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01/T 9.4-2021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1-26
实施日期
2021-04-26
发布单位/组织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310

CCSA90

4101

郑州市地方标准

DB4101/T9.4—2021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4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2021-01-26发布2021-04-26实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01/T9.4—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反恐怖防范原则.....................................................................1

5反恐怖防范类别.....................................................................1

6常态反恐怖防范.....................................................................2

7非常态反恐怖防范...................................................................7

8反恐怖防范应急响应.................................................................8

9监督检查与整改.....................................................................8

参考文献..............................................................................9

I

DB4101/T9.4—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4101/T9《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的第4部分。DB4101/T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地铁;

——第3部分:公共供水;

——第4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河南省省会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公安局、河南工业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楠、丁宁、陈学义、张辉、许珂、徐荣新、赵永杰、王煦、李全军、刘双芳、

唐彦杰、李艳永、赵欣欣、王艳艳、阎磊、李慧、陈卫东。

II

DB4101/T9.4—2021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4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反恐怖防范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反恐怖防范原则、

反恐怖防范类别、常态反恐怖防范、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反恐怖防范应急响应、监督检查与整改。

本文件适用于郑州市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教育培训机构

或场所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9315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308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594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GA1081安全防范系统维护保养规范

GA/T1279保安员装备配备与管理要求

JGJ/T470建筑防护栏杆技术标准

DB4101/T9.1-2019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第1部分:通则

3术语和定义

GB50348、DB4101/T9.1-2019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反恐怖防范原则

在遵循DB4101/T9.1—2019中第4章的同时,结合学校的特点,还应坚持“预防为主、单位负

责、科学处置、重点保障”的方针。

学校是反恐怖防范责任主体,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是监管主体,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职责。

学校作为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应建立反恐怖防范系统。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应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学校应配备、更新防范和处

置设备、设施。

5反恐怖防范类别

1

DB4101/T9.4—2021

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

根据学校的规模、遭受恐怖袭击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社会影响等要求,学校反恐怖

防范重点目标应按照表1分级。

表1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分级

分级目标规模

一级——

二级在校学生3000人以上的中小学,在园幼儿800人以上的幼儿园

三级在校学生500~3000人的中小学,在园幼儿200~800人的幼儿园

反恐怖防范重要部位

学校反恐怖防范的重要部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位:

a)学校大门外一定区域(50m范围内);

b)学校周界;

c)学校出入口;

d)门卫室;

e)教学区域主要通道和出入口;

f)学生宿舍楼(区)主要通道和出入口;

g)学生宿舍楼(区)值班室;

h)食堂操作间、储藏室和就餐区;

i)食堂操作间和储藏室的出入口;

j)贵重物品存放室(档案室、电教室、财务室等);

k)安防监控室(监控中心、网络中心、广播室等);

l)消防控制室;

m)危化品储存室、实验室;

n)水电气热等设备间;

o)停车库(场)出入口;

p)广场、会场、运动场等。

反恐怖防范等级

5.3.1学校反恐怖防范分为常态反恐怖防范和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5.3.2常态反恐怖防范是指在日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中,采用一般性、常规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5.3.3非常态反恐怖防范按照DB4101/T9.1-2019中5.3.2的要求从低到高划分为三个等级,依次

为:三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以下简称三级非常态)、二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以下简称二级非常态)

和一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以下简称一级非常态)。

5.3.4非常态反恐怖防范等级由国家或地方人民政府反恐怖主管部门决定。

6常态反恐怖防范

人防

6.1.1人防组织

2

DB4101/T9.4—2021

6.1.1.1学校应设立或确定承担与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学校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6.1.1.2列入反恐怖防范目标的学校应根据面积、人员数量、重要部位分布等情况配备安保力量,明

确常态安保力量人数。

6.1.2人防配置

反恐怖防范人防应按表2要求配置。

表2人防配置表

设置标准

序号项目配置要求一级二级三级

目标目标目标

健全组织体系,明确组织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

1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应设应设应设

责任落实

2反恐怖防范第一责任人学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设应设应设

3反恐怖防范责任部门安保部门兼任或独立设置应设应设应设

4技防岗位监控中心、技防设施操作、值守监看、处置管理应设应设应设

5固定岗位学校出入口、门卫、网络中心等重要部位应设应设应设

6安保力量巡逻岗位出入口、周界、重要部位应设应设应设

7网管岗位网络安全维护人员应设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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