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101/T 9.1-2023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DB4101/T 9.1-2023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Part 1: General rules

河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101/T 9.1-2023
标准类型
河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1-29
实施日期
2024-02-29
发布单位/组织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3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310

CCSA90

4101

郑州市地方标准

DB4101/T9.1—2023

代替DB4101/T9.1—2019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2023-11-29发布2024-02-29实施

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4101/T9.1—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2

4反恐怖防范原则......................................................................3

5反恐怖防范类别......................................................................3

6常态反恐怖防范......................................................................4

7非常态反恐怖防范...................................................................11

8反恐怖防范应急响应.................................................................12

9监督检查与整改.....................................................................13

附录A(规范性)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分级...........................................15

附录B(规范性)反恐怖工作督导检查表.................................................24

附录C(规范性)郑州市反恐怖防范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25

参考文献..............................................................................26

I

DB4101/T9.1—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4101/T9《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的第1部分。DB4101/T9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地铁;

——第3部分:公共供水;

——第4部分:中小学、幼儿园;

——第5部分:医疗卫生机构。

本文件代替DB4101/T9.1-2019《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第1部分:通则》,与DB4101/T9.1-2019

相比,除编辑性改动以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将“省会郑州”更改为“郑州市”(见前言、附录C,2019版中的前言、附录C);

b)更改了反恐怖防范术语的定义(见3.1,2019版中的3.1);

c)将术语“反恐怖防范重点目标”更改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见3.6,2019版中的

3.7);

d)删除了3.6、3.8(见2019版的3.6、3.8);

e)将“反恐怖防范目标的管理单位”更改为“重点目标管理单位”(见4.2、4.3,2019版中的

4.2、4.3);

f)更改了“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具体划分类别”(见5.1.1,2019版中的5.1.1);

g)更改了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分级内容(见5.1.2、附录A,2019版中的5.1.2、附录A);

h)增加了确定重点部位的要求(见5.2.1);

i)更改了人防管理制度的要求(见6.1.3.3c)、e)、f),2019版中的6.1.3.3c)、e)、f))。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郑州市反恐怖防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ZZTC01)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郑州市公安局反恐怖支队、郑州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郑

州市公共安全防范行业协会、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郑州市交通运输局、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邮

政管理局、郑州市应急管理局、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郑州市商务局、郑州市城市管理局、河南省标

准化和质量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石秀田、蔡东赞、王拥军、李保彦、贺冬、伍学中、孙文中、李永亮、刘合新、

郭嘉、江梦洋、方园园、陈航、李文涛、李新旗、李明南、万方、李文智、王颖、韦薇、谢昊、田猛、

张震、陈贵宾、陈三波、段成昊、苗松、赵建良、石磊、邵杰、刘娟、时永占、宋铮、刘放。

本文件于2109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4101/T9.1—2023

反恐怖防范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反恐怖防范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反恐怖防范原则、反恐怖防范类别、常态反恐怖防范、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反恐怖防范应急响应、监督检查与整改。

本文件适用于郑州市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特定反恐怖防范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887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GB2890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GB12663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控制指示设备

GB15210通过式金属探测门通用技术规范

GB/T16556自给开路式压缩空气呼吸器

GB17565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GB/T30147安防监控视频实时智能分析设备技术要求

GB/T30148安全防范报警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和试验方法

GB50089民用爆炸物品工程设计安全标准

GB50161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394入侵报警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6出入口控制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526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5029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

GA69防爆毯

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576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A/T594保安服务操作规程与质量控制

GA/T644电子巡查系统技术要求

GA/T761停车库(场)安全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GA871防爆罐

GA883公安单警装备强光手电

GA1016枪支(弹药)库室风险等级划分与安全防范要求

GA/T1093出入口控制人脸识别系统技术要求

1

DB4101/T9.1—2023

GA/T1302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反恐怖防范

为避免恐怖袭击(如爆炸、放火、砍杀、冲撞、劫持、枪击、核辐射、生化等)或伤害,运用人力、

科技手段、防护硬件、软件,实施相关管理制度和措施等,以探测、延迟和应对恐怖威胁的行为。

人力防范(人防)

具有相应素质的人员有组织的防范、处置等安全管理行为,简称人防。

[来源:GB50348—2018,2.0.2]

实体防范(物防)

利用建(构)筑物、屏障、器具、设备或其组合,延迟或阻止风险事件发生的实体防护手段,简称

物防。

[来源:GB50348—2018,2.0.3]

电子防范(技防)

利用传感、通信、计算机、信息处理及其控制、生物特征识别等技术,提高探测、延迟、反应能力

的防护手段,简称技防。

[来源:GB50348—2018,2.0.4]

反恐怖防范系统

以维护公共安全为目的,针对常态和非常态形势下反恐怖防范需求,综合运用人防、物防和技防措

施而构成的反恐怖防范体系。

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

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确定的,遭受恐怖袭击的可能性较大以及遭受恐怖袭击可能造成重大

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者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活动、设施等。

常态反恐怖防范

在日常性的安全管理工作中,采用一般性、常规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在特殊时期(如重大活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或应对恐怖事件时,采取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

范。

安保力量

实施安全防范的系统操作、管理、维护和响应报警事件的人员和队伍。

危险物品

2

DB4101/T9.1—2023

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

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

郑州市各级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联系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

4反恐怖防范原则

反恐怖主义工作在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统一指挥和协调指导下,应遵循“实事求是、公正公

开、权责对等、有错必纠、属地负责、逐级监管”、“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

建立健全问效问责制度。

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应建立反恐怖防范系统,落实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配备、更新防范

和处置设备、设施。

重点目标管理单位是反恐怖防范的主体,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应进行反恐怖防范

指导、协调和检查,重点目标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应实施反恐怖防范指导、检查、监督。

5反恐怖防范类别

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

5.1.1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具体划分类别如下:

——党政机关;

——驻华外事外交机构;

——城市中心广场;

——标志性建筑物;

——监狱、公安监管场所;

——通信设施;

——传媒设施;

——石油石化;

——发电供电;

——核设施;

——城市供水;

——城镇燃气;

——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及部分民航设施;

——铁路;

——城市公共交通;

——汽车客运站;

——港口码头;

——航运枢纽;

——通航建筑物;

——公路桥梁隧道;

——水利设施;

——学校、幼儿园;

——旅游景区;

3

DB4101/T9.1—2023

——旅游饭店;

——文体场馆;

——卫生健康;

——货币发行及数据处理中心;

——商业中心;

——会展场所;

——口岸;

——宗教活动场所;

——国防军工单位;

——枪支弹药库及生产厂;

——民用爆炸物品库及生产厂;

——烟花爆竹库及生产厂;

——危险化学品库及生产厂;

——核技术利用单位;

——大型活动;

——其他。

5.1.2重点目标根据政治敏感性、社会影响力、人员密集度、规模体量、现实风险点、目标脆弱性以

及遭袭后果严重程度等因素,分为一级(Ⅰ级)、二级(Ⅱ级)、三级(Ⅲ级)3个等级(见附录A)。

5.1.3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制定行业分则时可结合本行业特点依据上述分类划分。

反恐怖防范重点部位

5.2.1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应根据其实际情况以及对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有显著

影响的部位确定为反恐怖防范重点部位。

5.2.2反恐怖防范重点部位包括:

a)人员活动区域:人员密集区域、参观区、食堂等;

b)控制区域:监控中心、信息中心,供水、供气、供电、供油、供热及通讯、通风、空调控制

区域、寄递物品收发处、门卫处等;

c)重要物品存放区域:危险物品存放区域;

d)其它区域:停车场(库)、停机坪及行业特殊管理区域等。

反恐怖防范等级

5.3.1反恐怖防范等级分为常态反恐怖防范和非常态反恐怖防范。

5.3.2非常态反恐怖防范根据恐怖活动现实威胁情况、危险程度及采取防范措施的不同要求从低到高

划分为三个等级,依次为:

a)三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以下简称三级非常态),是在特殊时期(重大节日、重要时段等)采

取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b)二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以下简称二级非常态),是在可能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情况下采取有

针对性、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c)一级非常态反恐怖防范(以下简称一级非常态),是在即将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情况下采取特

殊性、针对性、加强性措施的反恐怖防范。

6常态反恐怖防范

4

DB4101/T9.1—2023

人防

6.1.1人防组织

6.1.1.1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应设置或确定与承担反恐怖防范任务相适应的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单位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

6.1.1.2列入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的单位,原则上应设置包括承担反恐怖防范在内的安全任务相

适应的安保机构,配备专职安保人员。

6.1.2人防配置

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应根据面积、人员数量、重点部位分布等情况配备安保力量,明确常态安保力量

人数。反恐怖防范目标人防应按表1的要求配置。

表1人防配置表

设置标准

配置要求

序号项目一级二级三级

目标目标目标

1反恐怖防范工作机构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应设应设应设

2反恐怖防范第一责任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设应设应设

3反恐怖防范责任部门安保部门兼任或独立设置应设应设应设

4技防岗位监控中心,技防设施操作、值守监看、处置管理应设应设应设

5安保固定岗位指挥管理、门卫、安检与处置应设应设应设

6力量巡逻岗位出入口、周界、重要部位应设应设宜设

7机动岗位备勤应设应设宜设

6.1.3人防管理

6.1.3.1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应建立与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行业主管(监管)职能部

门的防范与应急联系,实现情报信息的实时报送、更新、交互和对接。

6.1.3.2重点目标管理单位应建立实施人防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台帐。

6.1.3.3人防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安全背景审查与行为评估制度。对重要岗位人员实行安全背景审查,并适时对其行为进行评

估;对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应调整工作岗位,并通报公安机关;

b)门卫与寄递物品管理制度。对通过出入口的人员、车辆进行登记检查,加强寄递物品验视、

签收和登记管理;

c)巡查与安检制度。确定出入口、周界、重要部位的巡查路径和方式,明确值守、巡查的要求

和措施,确定安检设备的使用位置和启用规范;三级重点目标巡逻周期应≤24h,二级重点

目标巡逻周期应≤12h,一级重点目标巡逻周期应≤4h;

d)值守监看和运维制度。做好视频监控系统的值守监看、信息保存使用,定期开展各技防系统

的运行维护检查,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5

DB4101/T9.1—2023

e)教育与培训制度。对安保力量及员工进行反恐怖防范知识、技能的教育培训;三级重点目标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恐怖防范教育培训,二级重点目标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反恐怖防范教育

培训,一级重点目标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反恐怖防范教育培训;

f)应急演练制度。三级重点目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反恐怖防范应急演练,二级重点目标每半年

至少组织一次反恐怖防范应急演练,一级重点目标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反恐怖防范应急演练;

g)检查与督察制度。每年开展反恐怖防范措施和技防、物防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督察应不少

于一次;

h)考核与奖惩制度。定期对安保力量及相关员工的反恐怖防范工作进行考核、奖惩;

i)风险评估制度。根据恐怖主义活动形势,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及办

事机构指导下,适时对本单位遭受恐怖袭击的风险进行评估。

6.1.4安保要求

6.1.4.1安保力量

反恐怖防范目标安保力量应符合反恐怖防范工作需要,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保安员应按GA/T594的要求,承担保安职责;

b)熟悉反恐怖防范目标地理环境、消防通道和各类疏散途径;

c)应对反恐怖防范目标相关涉恐突发事件,配合职能部门工作;

d)其他需承担的反恐怖防范工作。

6.1.4.2安保装备

6.1.4.2.1反恐怖防范目标安保基本装备应按表2的要求配置。

表2安保基本装备配置表

设置标准

序号项目装备一级二级三级

目标目标目标

1个人装备对讲机、保安防卫棍、强光手电、防刺服、防割手套应设应设应设

应急照明灯、约束叉、盾牌、手持金属探测仪、保安防卫棍、防爆罐

2公用装备应设应设应设

(毯)

6.1.4.2.2反恐怖防范目标安保装备的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个人装备按在岗值班人数配备,公用装备结合安保岗位据实配备;

b)装备佩戴和放置应按快速高效的原则,公用装备应按重要部位的设置和岗位设置实行分散布

点,便于快速领用。

物防

6.2.1物防组成

反恐怖防范目标物防包括防冲撞装置、实体防护设施和应急用品等。

6.2.2物防配置

反恐怖防范目标物防应按表3的要求配置。

6

DB4101/T9.1—2023

表3物防配置表

设置标准

配置区域或位置

序号项目一级二级三级

目标目标目标

1防冲撞装置主要出入口(无实体防护屏障)应设应设宜设

2监控中心出入口应设应设应设

防盗安全门、金属防

供水、供气、供电、供油、供热及通讯、通风、空调控制区

3护门或防尾随联动应设应设应设

实体域

互锁安全门

4防护重要物品存放区域应设应设应设

设施

5围墙或栅栏周界应设应设宜设

隔离工作与生活区;一般通道(区域)与紧急逃生通道、人

6实体墙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