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2/T 074.2-2018 象山白鹅 第2部分:繁育

DB3302/T 074.2-2018 Xiangshan White Goose - Part 2: Breeding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2/T 074.2-2018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6-21
实施日期
2018-06-21
发布单位/组织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宁波市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象山县浙东白鹅研究所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30

B43

DB3302

浙江省宁波市地方标准

DB3302/T074.2—2018

代替DB3302/T074.2-2013

象山白鹅第2部分:繁育

2018–06–21发布2018–06–21实施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02/T074.2—2018

前言

DB3302/T074--2015《象山白鹅》分为4个部分:

——第1部分:种鹅;

——第2部分:繁育;

——第3部分:饲养管理;

——第4部分:疾病防治。

本部分为DB3302/T074-2015的第2部分。

本部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3302/T074.2-2013《象山白鹅第2部分:繁育》,与DB3302/T074.2-2013相比,除

文字性编辑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增加种苗的标志、标识(见6.5)。

本部分由象山县农林局提出。

本部分由宁波市畜牧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象山县浙东白鹅研究所、象山县畜牧兽医总站、宁波市畜牧兽医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陈维虎、陈淑芳、俞照正、孙泽祥、王亚琴、黄仁华、罗锦标。

本部分于2009年10月首次发布,2013年3月第一次修订,2015年3月第二次修订。

I

DB3302/T074.2—2018

象山白鹅第2部分:繁育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象山白鹅生产的选种、繁殖。

本部分适用于象山白鹅的选种、繁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DB3302/T074.1象山白鹅第1部分:种鹅

DB3302/T074.3象山白鹅第3部分:饲养管理

DB3302/T074.4象山白鹅第4部分:疾病防治

3选种

3.1选种要求

3.1.1种鹅生产符合DB3302/T074.1要求,来自有生产、繁殖和防疫记录的种鹅场,公母鹅分别来自

不同亲代。

3.1.2种鹅应在饲养2y~3y的母鹅所产的后代仔鹅中选留。季节上应选留12月至翌年3月出壳的鹅,

反季节繁殖种鹅应选留10月至翌年1月出壳的鹅。

3.1.3繁殖种鹅的饲养管理、疾病防治应符合DB3302/T074.3和DB3302/T074.4的规定。

3.2选种方法

3.2.1蛋选

种蛋来源于高产个体或群体,蛋重150g~170g,蛋形指数1:1.45~1:1.55。

3.2.2苗选

出壳不久的雏鹅先鉴别雌雄,再在鉴别雏中选择个体大,健康活泼,食欲旺盛的作种用。留作种用

的初生种鹅评分在60分(三级)以上。

3.2.3初选

70日龄~80日龄时选留的后备种鹅,要求具有本品种特征,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良好,无杂毛。公

鹅要求体型高大,眼凸有神,叫声宏亮,脚高粗,胸深宽,腹平,后躯长,生殖器官发育正常。母鹅要

1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