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123-2021 政务数据 数据分类

DB52/T 1123-2021 DB52/T 1123-2021 Government Data Data Classification

贵州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2/T 1123-2021
标准类型
贵州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08
实施日期
2022-03-01
发布单位/组织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

CCSL72

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1123—2021

代替DB52/T1123-2016

政务数据数据分类

Governmentdata—Dataclassifications

2021-12-08发布2022-03-01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2/T1123—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方法...............................................................................3

5分类与类别.........................................................................4

6扩展分类...........................................................................6

附录A(规范性)基础数据分类类别.....................................................7

附录B(规范性)主题数据分类类别....................................................12

附录C(规范性)资源对象数据分类类别................................................15

附录D(资料性)贵州省省级部门数据分类示例..........................................16

附录E(资料性)贵州省省级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分类示例..................................18

附录F(资料性)安全保护数据分类类别................................................19

参考文献.............................................................................20

I

DB52/T1123—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52/T1123—2016《政府数据数据分类分级指南》,与DB52/T1123—2016相比,除

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分类原则”(见2016年版的第4章)的描述表述,将原有关原则要求纳入“扩展

分类”(见第6章);

b)更改了“分类概述”(见4.1,,2016年版的第4章)有关分类方法的描述;

c)增加了“分类维度”(见4.2)的描述表述和“政务数据分类概览图”(见图1);

d)增加了“资源属性”(见5.1)、“归集管理”(见5.2)、“安全管理”(见5.3)、“共

享和开放属性”(见5.4)、“其他数据维度”(见5.5)等分类维度;

e)更改了主题分类的类别(见5.1.2,2016年版的5.2);

f)更新了行业分类的引用标准GB/T4754(见5.1.3,2016年版的5.3);

g)增加了“资源对象”分类(见5.1.4);

h)删除了“服务分类”(见2016年版的5.4)和“标签构造”(见2016年版的5.5)有关

章节;

i)删除了“分级原则”(见2016年版的第6章)和“分级方法”(见2016年版的第7章);

j)增加了“扩展分类”(见第6章)章节;

k)将“贵州省政府数据主题分类类目表”(见2016年版的附录A)更改为“基础数据分类

类别”(见附录A);

l)将“贵州省政府数据行业分类类目表”(见2016年版的附录B)更改为“主题数据分类

类别”(见附录B);

m)将“贵州省政府数据服务分类类目表”(见2016年版的附录C)更改为“资源对象数据

分类类别”(见附录C);

n)将“贵州省政府数据标签词构造维度表”(见2016年版的附录D)更改为“贵州省省级

部门数据分类示例”(见附录D);

o)增加了“贵州省省级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分类示例”(见附录E)、安全保护数据分类类别

(见附录F)。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中软云上数据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电

科大数据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关艳梅、秦晓东、刘军、黄明峰、程序、王仕品、韦超、杨建国、杨智诚、

郑如顺、邹丽华、冯念慈、谭璐、王似巍、安政伟、杨建雄、罗森、钟恺馨。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6年首次发布为DB52/T1123—2016,2021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52/T1123—2021

政务数据数据分类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政务数据的分类方法、分类与类别、扩展分类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政务数据的分类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10113分类与编码通用术语

GB/T38667信息技术大数据数据分类指南

3术语和定义

GB/T10113-200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政务数据governmentdata

政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能过程中生成、采集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数据,包括政务部门

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数据。

3.2

政务数据分类governmentdataclassification

根据政务数据的属性、特征或核心管理需求,将其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进行区分、归类和排序,

建立一套分类体系的过程。

3.3

线分类法methodoflinearclassification

将分类对象按选定的若干属性(或特征),逐次地分为若干层级,每个层级又分为若干类目的分类

方法。同一分支的同层级类目之间构成并列关系,不同层级类目之间构成隶属关系。

[来源:GB/T10113—2003,2.1.5]

3.4

同位类categoryinsamelevel

在线分类体系中,由一个类目直接划分出来的下一级各类目。

[来源:GB/T10113—2003,2.1.10]

1

DB52/T1123—2021

3.5

上位类categoryinhigherlevel

在线分类体系中,一个类目相对于由它直接划分出来的下一级类目而言,称为上位类。

[来源:GB/T10113—2003,2.1.8]

3.6

下位类categoryinlowerlevel

在线分类体系中,由上位类直接划分出来的下一级类目。

[来源:GB/T10113—2003,2.1.9]

3.7

分类维度classificationdimension

用于实现分类的数据所具有的某个或某些共同特征。

注:常见数据分类维度包括产生来源、结构化特征、业务归属、处理时效性要求等。

[来源:GB/T38667—2020,3.6]

3.8

类别catagory

具有共同属性(或特征)的数据的集合。

[来源:GB/T38667—2020,3.9]

3.9

个人数据naturalpersondata

自然人相关的基础属性和行为数据。

3.10

组织数据organizationdata

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团体相关的基础属性和业务数据。

3.11

客体数据objectdata

非个人或组织的客观实体(如道路、建筑、视频捕捉设备等)相关的基础属性和感应数据。

3.12

政务数据共享governmentdatasharing

政务部门在依法履行职能过程中向其他政务部门提供或自其他政务部门获取政务数据的过程。

[来源:DB52/T1483—2020,3.8]

3.13

政务数据开放governmentdataopening

政务部门在安全保密、公共利益导向前提下,面向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非排排他形式提供政务数

据的过程。

3.14

核心数据coregovernmentdata

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的极其重要的政务数据。

3.15

重要数据importantgovernmentdata

不涉及国家秘密,但与公共安全、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及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务数据。

2

DB52/T1123—2021

3.16

一般数据generalgovernmentdata

除了核心政务数据和重要政务数据之外的政务数据。

3.17

分类维度扩展classificationdimensionexpansion

对分类维度进行扩展的过程。

3.18

分类类别扩展classificationcategoryexpansion

对已有分类维度下数据类别进行扩展的过程。

4方法

4.1采用线分类法,结合分类维度,将政务数据从上到下按层级依序分为数据资源类(一级分类)、

数据资源项(二级分类)、数据资源目(三级分类)。数据资源目之后为数据资源细目,应按照下位类

层级细分为四级细目、五级细目、六级细目等。

4.2政务数据分类应包括以下维度:

a)资源属性:应包括基础、主题、行业和资源对象等政务数据一级分类类别;

b)归集管理:应包括部门和政务服务事项等政务数据一级分类类别;

c)安全管理:应包括涉密属性和安全保护等政务数据一级分类类别;

d)共享和开放属性:应包括共享属性和开放属性2个政务数据一级分类类别;

e)其他数据维度:应包括但不限于技术选型、业务应用等政务数据一级分类类别。

4.3政务数据维度分类概览图见图1。

3

DB52/T1123—2021

图1政务数据分类概览图

5分类与类别

5.1资源属性

5.1.1基础

具有基础性、基准性、标识性、稳定性特征的政务数据一级分类,划分为人口口、法人单位、自然资

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二级分类类别,并按线分类法划分对对应的基础数据三级

分类类别。

基础数据分类类别见附录A。

5.1.2主题

涉及社会经济发展同一主题领域的政务数据一级分类,划分为公共服务、健康保障、社会保障、食

品安全、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价格监管、能源安全、信用体系、城乡建设、社区区治理、生态环境、应

急维稳和其他等主题数据二级分类类别,并按线分类法划分对应的主题数据三级分类类别。

主题数据分类类别见附录B。

4

DB52/T1123—2021

5.1.3行业

根据政务数据资源所涉及的行业领域范畴的政务数据一级分类,参照GB/T475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有关规定,划分为20个行业数据二级分类类别和97个行业数据三级分类类别。

5.1.4资源对象

对数据资源描述的对象进行分类的政务数据一级分类,划分为个人、组织和客体等资源对象数据二

级分类类别,并按线分类法划分对应的资源对象数据三级分类类别。

资源对象数据分类类别见附录C。

5.2归集管理

5.2.1部门

根据政务数据归集或提供部门的组织管理架构划分的政务数据一级分类,划分为党委、人大、人民

政府、政协、纪委/监察、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委员会、人民团体等二级分类类别,并按线分类法

划分对应的部门数据三级分类类别。

贵州省省级部门数据分类示例见附录D。。

5.2.2政务服务事项

按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归集管理需求进行划分的政务数据一级分类,应包括但不限于发展和改革部门、

教育部门、科学技术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民族宗教事务部门、公安部门、民政部门、司法部门、

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生态环境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

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水利部门、商务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卫生健康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应

急管理部门、审计部门、外事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计部门、能源部门、广

播电视部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体育部门、气象部门、消防救

援部门、地震部门、医疗保障部门、乡村振兴部门、林业部门、侨务部门、人民防空部门、国家安全部

门、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防科工部门、海关关部门、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药卫生

学会、残疾人联合会、邮政管理部门、档案部门等二级分类类别,并按线分类法划分为行政许可、行政

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权力和公共

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数据三级分类类别。

贵州省省级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分类示例见附录E。

5.3安全管理

5.3.1涉密属性

5.3.1.1根据政务数据的涉密属性,应划分为涉密数据和非涉密数据2个二级分类类别。

5.3.1.2非涉密数据按部门数据分类作为三级分类类别实施管理。

5.3.1.3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涉密数据,应依据保守国家秘密有关政策法规进行分类管理。

5.3.2安全保护

根据政务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进行划分的政务数据一级分类,应划分为核心数据、重

要数据、一般数据3个二级分类类别,并按线分类法划分对应的安全保护数据三级分类类别。

安全保护数据分类类别见附录F。

5

DB52/T1123—2021

5.4共享和开放属性

5.4.1共享属性

按照政务数据共享属性进行划分的政务数据一级分类,划分为无条件共享、有条条件共享和不予共享

3个二级分类类别。对3个共享属性数据二级分类类别,按部门数据分类作为三级分类类别实施管理。

5.4.2开放属性

按照政务数据开放属性进行划分的政务数据一级分类,划分为无条件开放、有条条件开放和不予开放

3个二级分类类别。对3个开放属性数据二级分类类别,按部门数据分类作为三级分类类别实施管理。

5.5其他数据维度

可参照GB/T38667有关方法,结合业务或应用需求从技术选型、业务应用等维度度划分政务数据二级

分类类别,并结合数据产生来源、数据产生频率、数据结构化程度、处理时效性、应用场景、分发场景、

数据质量等属性进行三级分类。

6扩展分类

6.1扩展分类应包括分类维度扩展和分类类别扩展,应结合业务需求规划和数据共共性特征提出。

6.2扩展分类应具有依从性,遵循国家、省级相关政策法规相关要求。

6.3扩展分类应选择政务数据相对稳定的本质属性或特征进行科学分类,避免设置置无意义的类别,类

别命名应符合社会的普遍认识。

6.4维度扩展分类应遵循数据间的逻辑关联进行范围边界划分与归类,应按一定的顺序排列,形成系

统化的分类体系。

6.5在某些上位类细分规则下进行分类类别扩展时,部分数据可能同时隶属于两个个及以上存在关联关

系的同位类别中,但同一数据应确保一数一源,且同位类所覆盖政务数据范围的总集集合应与所隶属上位

类总范围相等。

6.6进行分类类别扩展后,同一类别内的数据不应重复,内容边界不交叉。

6.7扩展分类层级和类别的设置应具有较好的扩展性,可结合新需求适当增设新类别或细化已有类别。

6

DB52/T1123—2021

A

A

附录A

(规范性)

基础数据分类类别

A.1人口基础数据分类

人口基础数据的分类类别见表A.1。

表A.1人口基础数据分类类别表

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

基本信息

公安扩展信息

民政扩展信息

基础数据人口基础数据人社扩展信息

卫健扩展信息

税务扩展信息

A.2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分类

法人单位基础数据的分类类别见表A.2。

表A.2法人单位基础数据分类类别表

一级分类二级分类三级分类

基本信息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