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03/T 0005-2021 室内供热温度监测服务规范

DB1503/T 0005-2021 Indoor heating temperature monitoring service specification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03/T 0005-2021
标准类型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30
实施日期
2022-01-30
发布单位/组织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室内供热温度监测服务的基本要求、测温计划、测温服务方式、测温服务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供热经营企业开展室内供热温度监测服务和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陈生 任智 闫军报 张风东 张国华 张祯 武璐 赵红玉 问蕊芳 王永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10

CCSP46

DB1503

乌海市地方标准

DB1503/T0005—2021

室内供热温度监测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forserviceofheatingtemperaturemonitoring

2021-12-30发布2022-01-30实施

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503/T0005—2021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乌海市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市乌达

区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正河山标准化咨询事务所(有限合伙)、乌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生、任智、闫军报、张风东、张国华、张祯、武璐、赵红玉、问蕊芳、王永、

张建荣、金永亮、刘清玮、苑小虎、王强、王海明、高建利、奇尧、李冬梅、王雪雯、张小霞、常丽艳。

I

DB1503/T0005—2021

室内供热温度监测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室内供热温度监测服务的基本要求、测温计划、测温服务方式、测温服务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供热经营企业开展室内供热温度监测服务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3833城镇供热服务

GB50096住宅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3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基本要求

4.1总则

4.1.1室内供热温度监测应符合GB/T33833的要求。

4.1.2供热经营企业应建立热用户室温监测制度,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对热用户室温进行监测。

4.1.3宜逐步完善室温远程监测系统,实时采集、自动传送,及时监测热用户室温情况。

4.1.4对不具备安装室温远程监测系统条件的热用户,应建立入户室温监测制度。

4.2室内温度测量设备要求

4.2.1供热经营企业应配备符合规范要求的室内温度测量设备、计时设备、测长仪器,定期进行计量

检定或校准。

4.2.2室内温度测量设备应符合相关国标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数字温度计、温度检测仪、多通道温

度采集系统、远传温度监测器等。

4.2.3室内温度测量仪器的技术要求:测量范围应覆盖0℃~50℃,最大允许误差不超过±0.5℃;

分辨力应优于(含)0.1℃。

4.2.4应在每个供热期前对室内温度测量设备进行校准,并应保留校准记录。检定不合格的测温设备

不应使用。供热经营企业应建立测温设备管理台账,统一管理。

4.3工作人员要求

4.3.1供热经营企业应对服务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和定期培训,满足其业务需求。

4.3.2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用语、统一工作规范、统一作业流程。

4.3.3上门服务应遵循7.2、7.3条的规定。

5测温计划

5.1供热期内,供热经营企业应制定整个供热期的室温抽测方案(计划),确定室温抽测的总户数、

具体的热用户、检测时间、检测人员等,并严格执行计划。

定制服务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