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T 2604-2022 耕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DB14/T 2604-2022 Soil pollution risk assessment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ultivated land

山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3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4/T 2604-2022
标准类型
山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2-08
实施日期
2023-03-08
发布单位/组织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山西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耕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评估原则、技术路线、评价范围划分、点位风险评估、风险单元划分和编制评估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耕地土壤主要重金属超标或主栽食用农产品主要重金属超标区域的风险评估。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山西省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区划中心
起草人:
杨光辉、杜宇、林大松、赵耀巍、李清华、李建敏
出版信息:
页数:23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

CCSB10

14

山西省地方标准

DB14/T2604—2022

耕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2022-12-08发布2023-03-08实施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4/T2604—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估原则............................................................................2

5技术路线............................................................................2

6评估范围划分........................................................................3

7点位风险评估........................................................................4

8风险单元划分........................................................................7

9编制评估报告........................................................................7

附录A(资料性)基础资料和数据清单..............................................8

附录B(资料性)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范围......................................9

附录C(资料性)耕地土壤5项重金属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农产品污染物限量值...17

附录D(资料性)耕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18

I

DB14/T2604—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山西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标准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文件由山西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山西省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区划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杨光辉、杜宇、林大松、赵耀巍、李清华、李建敏。

II

DB14/T2604—2022

耕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耕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的术语和定义、评估原则、技术路线、评价范围划分、点位风

险评估、风险单元划分和编制评估报告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耕地土壤主要重金属超标或主栽食用农产品主要重金属超标区域的风险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5009.26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多种元素的测定

GB5009.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5009.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22105.1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

GB/T22105.2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光法第2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

NY/T395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398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NY/T3343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

NY/T3499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导则

DZ/T0279.2区域地球化学样品分析方法第2部分:氧化钙等27个成分量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

原子发射光谱法

DZ/T0279.3区域地球化学样品分析方法第3部分:钡、铍、铋等15个元素量测定电感耦合等离

子体质谱法

DZ/T0279.5区域地球化学样品分析方法第5部分:镉量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指土壤中镉、铬、汞、砷、铅等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该值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

或土壤生态环境的风险低;超过该值的,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土壤生态环境可能存在风险。

3.2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

1

DB14/T2604—2022

指土壤中镉、铬、汞、砷、铅等污染物含量超过该值的,食用农产品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等土壤污

染风险高。

3.3农产品污染物限量值

指镉、铬、汞、砷、铅等污染物在食用农产品可食用部分中允许的最大含量水平。

3.4风险评估

在以往历史土壤污染调查的基础上,通过补充采样调查,分析土壤污染状况,评估农产品污染物超

标风险。

3.5类别划分评价单元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形成的不同评价单元,包括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三类。

3.6风险单元

在评估范围内,按照点位风险水平一致性原则划分的具有相同风险特征的单元。

4评估原则

4.1继承性

利用以往历史调查数据,在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果基础上,协同农产品质量调查数据,综

合评估区域耕地土壤污染风险。

4.2针对性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首要评估依据,兼顾土壤环境质量。补充调查获取充足的土壤-农产品重金属

含量的一一对应数据,开展土壤-农产品重金属协同风险评价。

4.3可操作性

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当前科技发展水平,合理评价耕地土壤污染风险,风险评估程序和方法具有易

操作性和可接受性。

5技术路线

耕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路线如图1所示,主要包括评估范围划分、点位风险评估、风险单元划

分、编制评估报告四个方面。

2

DB14/T2604—2022

图1耕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路线

6评估范围划分

6.1基础资料和数据收集

在开展耕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工作之前,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详见附录A。

3

DB14/T2604—2022

6.2评估范围

土壤或农产品超标点位所在区域不同,评估范围不同,详见表1。

7点位风险评估

7.1补充点位监测

7.1.1布点要求

7.1.1.1评估范围内至少布设3个土壤及农产品协同点位。

7.1.1.2根据历史监测点位土壤或农产品超标程度,适当调整布点密度;历史超标点位周边区域可适

当提高布点密度;当评估范围内面积较小、地形破碎,或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含量变异较大,可适当提

高布点密度;当地形平坦、种植结构单一、土壤类型单一时,可酌情降低布点密度。

7.1.2布点方式及密度

土壤或农产品历史超标点位所在区域不同,补充监测布点方式及密度不同,详见表1。

表1评估范围、补充监测布点方式及密度

序号土壤或农产品超标点位所在区域评估范围布点方式布点参考密度/数量

至少应覆盖该点位所在的

1安全利用类耕地或严格管控类耕地网格化布点hm2/点

类别划分评价单元

2周边无明显污染源至少应覆盖该点位所在村网格化布点10hm2/点

评估范围小于1km时,

10-20个,评估范围大

周边存在土壤污染至少应覆盖该企业的大气

3a放射状布点于1km时,30-40个,

重点企业沉降影响范围

主要风向下风向可适

当提高布点密度

优先保护类现在或曾经属于

4污水灌溉范围网格化布点10hm2/点

耕地污水灌溉区

周边存在金属矿山、固体评估范围小于1km时,

依据地表产流影响

5废物堆场、填场外独立渣带状布点4-8个,评估范围大于

范围确定

场或者其他埋场1km时,10-20个

现在或曾经属于规模化

6规模化养殖场范围网格化布点10hm2/点

养殖场

a土壤重点污染源周边影响范围见附录B。

7.1.3布点位置

7.1.3.1网格化布点时,在网格内选择有代表性的食用农产品地块中间的开阔地带进行布点。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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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2如果网格内地块间面积差异明显,优先选择面积最大地块;如果网格内地块间面积差异不明

显,优先选择网格中心位置地块。

7.1.3.3如果网格内高程差别十分明显(如沟谷、丘陵、梯田等),优先选择地势较低的地块。

7.1.3.4当网格中食用农产品产地面积占比小于10%时或有历史性成对点位,可不布设点位。

7.1.4采样原则及方法

7.1.4.1采集土壤与农产品一一对应的样品;农产品只采集一季,对于多季或轮作、间套作情况,应

采集重金属富集能力较强的主栽农产品。出现特殊情形时,由评估实施单位自主根据实际情况和专家意

见,实事求是选择调查农产品种类。

7.1.4.2土壤与农产品采样方法按照NY/T395与NY/T398的规定执行。

7.1.5样品检测

检测项目包括土壤基本理化性质(土壤pH、阳离子交换量和有机质含量)和土壤与农产品样品的

重金属含量(镉、汞、砷、铅、铬)。土壤重金属分析方法详见表2,农产品重金属分析方法详见表3。

表2土壤重金属分析方法

序号项目分析方法标准编号

区域地球化学样品分析方法第5部分:

1镉DZ/T0279.5

镉量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

2汞GB/T22105.1

光法第1部分:土壤中总汞的测定

土壤质量总汞、总砷、总铅的测定原子荧

3砷GB/T22105.2

光法第2部分:土壤中总砷的测定

区域地球化学样品分析方法第3部分:

4铅钡、铍、铋等15个元素量测定DZ/T0279.3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区域地球化学样品分析方法第2部分:

5铬氧化钙等27个成分量测定DZ/T0279.2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5

DB14/T2604—2022

表3农产品重金属分析方法

序号项目分析方法标准编号

食品中多种元素的测定第一法

1镉GB5009.268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ICP-MS)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第一篇

2汞食品中总汞的测定GB5009.17

第二法原子荧光光谱分析法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3砷第一篇总砷的测定氢化物发生GB5009.11

原子荧光光谱法

食品中多种元素的测定第一法电感耦合等

4铅GB5009.268

离子体质谱法(ICP-MS)

食品中多种元素的测定第一法电感耦合等

5铬GB5009.268

离子体质谱法(ICP-MS)

7.2点位风险等级划定

根据采样调查点位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含量情况进行土壤与农产品协同风险等级划定。历史性成对

点位也纳入评估范畴。当同一点位存在多项重金属污染时,点位协同风险等级取5项重金属中风险最高

的元素进行确定。点位风险等级划定详见表4。

表4点位风险等级划定表

划定依据

风险水平划定依据说明

bc

土壤重金属含量(Ci)农产品重金属含量(Ei)

土壤重金属含量未超过筛选值,农产品

无风险或

C≤SE≤P达标,表明生产环境对农产品安全未构

iiii风险可忽略

成危害

土壤重金属含量在筛选值和管制值之

Si<Ci≤GiEi≤Pi低风险间,但农产品未超标,提示生产环境对

农产品安全存在一定潜在风险

土壤重金属含量未超过筛选值,但农产

Ci≤SiEi≥Pi品超标,表明生产环境对农产品安全已

造成一定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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