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04/T 1-2020 大数据企业认定规范

DB3404/T 1-2020 Big Data Enterprise Accreditation Specification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04/T 1-2020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9-16
实施日期
2020-10-16
发布单位/组织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淮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淮南华林电气有限公司、淮南市标准化研究院、安徽彩诚电子商务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图联科技有限公司、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起草人:
陈云、毕昌水、周博涵、许兴良、郭来功、曹凤英、吴志坚。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240

L67

DB3404

安徽省淮南市地方标准

DB3404/T1—2020

大数据企业认定规范

Identifiedspecificationforbigdataenterprise

文稿版次选择

2020-09-16发布2020-10-16实施

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04/T1—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淮南市大数据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

本文件由淮南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淮南华林电气有限公司、淮南市标准化研究院、安徽彩诚电子商务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安徽理工大学、安徽图联科技有限公司、煤矿瓦斯治理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陈云、毕昌水、周博涵、许兴良、郭来功、曹凤英、吴志坚。

1

DB3404/T1—2020

大数据企业认定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数据企业认定的术语和定义、大数据企业分类、大数据企业认定评价指标和认定程

序。

本文件适用于淮南市大数据企业的认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关于印发《淮南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淮数资〔2020〕7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大数据企业bigdataenterprise

在淮南市注册,自身掌握并运用大量数据,或提供大数据相关产品和服务,或应用大数据技术指导

生产经营的企业。

3.2

大数据服务类企业bigdataenterpriseforservice

主营业务为提供与大数据有关的信息技术服务。包括采集、存储、计算、分析、应用、咨询管理以

及标准研制、大数据整体解决方案等服务。

3.3

大数据生产类企业bigdataenterpriseforproducting

从事与大数据产业有关的软、硬件产品的生产、开发和销售。包括信息系统、算法模型、大数据平

台等软件产品,和数据存储、传输、采集等硬件设备以及相关的智能化产品。

3.4

大数据资源类企业bigdataenterpriseforresource

自身掌握大量数据,并进行处理产生价值,同时运用在企业内外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

3.5

2

DB3404/T1—2020

大数据衍生类企业bigdataenterpriseforderiving

企业重视信息化建设,通过项目建设或购买服务,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

代信息技术与生产经营融合发展,并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4大数据企业分类

按照企业类型划分,分为大数据服务类企业、大数据生产类企业、大数据资源类企业、大数据衍生

类企业。

5大数据企业认定评价指标

5.1基本条件

5.1.1企业在淮南市注册、纳税,具备固定经营场所,依法诚信经营,无不良记录。

5.1.2申报大数据企业应属于大数据服务类企业、大数据生产类企业、大数据资源类企业、大数据衍

生类企业四种类型之一,并满足相关条件。

5.2主要评价指标

大数据企业评价指标详见附录A。

6认定程序

按照《淮南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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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DB3404/T1—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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