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348-2022 建筑中水运行管理规范

DB11/T 348-2022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348-2022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12-27
实施日期
2023-04-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水务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1.140.60

CCSP4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348—2022

代替DB11/T348—2006

建筑中水运行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foroperationandmanagementofbuildingreclaimed

watersystem

2022-12-27发布2023-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348—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2

5系统运行管理........................................................................3

6工艺设施运行与维护..................................................................5

附录A(资料性)中水设施调试技术要求................................................10

附录B(资料性)建筑中水检测项目与周期表............................................13

附录C(资料性)建筑中水水质简易检测方法............................................15

附录D(资料性)建筑中水运行管理台账................................................16

参考文献..............................................................................18

I

DB11/T348—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348—2006《建筑中水运行管理规范》,与DB11/T348—2006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删除了术语和定义中城市再生水、试运行和检验期(见2006版3.1和3.7),增加了试运行

期、调试期和膜生物反应器(见第3章);

b)增加了总体要求(见第4章);

c)更改了原标准中系统运行管理的“试运行管理、运行管理、中水安全使用管理、水质检测与管

理、设备维护保养、应急预案”(见2006版4.1~4.6)为“调试与试运行、水质监测、日常

管理、安全管理、应急管理”(见第5章5.1~5.5);

d)增加了膜生物反应器、超滤、中水池、管道及阀门、自动控制系统等工艺设施的运行与维护管

理要求(见第6章);

e)删除了管路误接排除方法(见2006版附录B);

f)更新了建筑中水检测项目与周期表(见表B.1和表B.2,见2006版附录D);

g)增加了中水设施年报表(见表D.2)。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建筑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水

务局综合事务中心、北京中大立信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节水用水管理事务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许萍、孙洁、白岩、王俊岭、汪长征、孙震、宋正星、张亚旗、付强、陈星润、

赵宇轩、蔡榕、赵紫萱。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6年首次发布为DB11/T348—2006;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11/T348—2022

建筑中水运行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中水运行的总体要求、系统运行管理和工艺设施运行维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建筑中水系统的运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892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

GB/T19837城镇给排水紫外线消毒设备

GB/T33898膜生物反应器通用技术规范

GB50014室外排水设计标准

GB55020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CJJ60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其安全技术规程

CJ/T170超滤水处理设备

CJ/T322水处理用臭氧发生器

HJ2009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JJF(京)35机械指针式温湿度表校准规范

JJF(京)63微差压表校准规范

JJF(京)3004数字温湿度计校准规范

TSGR7001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

DB11/T852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建筑中水buildingreclaimedwatersystem

建筑物中水和建筑小区中水的总称。

[来源:GB50336—2018,2.1.3]

中水系统reclaimedwatersystem

由中水原水的收集、储存、处理和中水供给等工程设施组成的有机结合体,是建筑物或建筑小区的

功能配套设施之一。

[来源:GB50336—2018,2.1.2]

1

DB11/T348—2022

中水原水raw-waterofreclaimedwater

被选作为中水水源而未经处理的水。

[来源:GB50336—2018,2.1.6,有修改]

中水设施equipmentsandfacilitiesofreclaimedwater

中水原水的收集、处理,中水的供给、使用及其配套的检测、计量等全套构筑物、设备和器材的统

称。

[来源:GB50336—2018,2.1.7]

调试期shakedowntestperiod

对已建成的中水系统,通入中水原水,开展联检运行、污泥驯化与培养等工作的阶段。

试运行期testrunperiod

对已完成调试的中水系统,开展稳定运行检验和其它运行准备工作的阶段。

运行期runperiod

对已完成试运行的中水系统,进行正式运行管理的阶段。

生物反应池biologicalreactor

利用微生物进行污水生物处理的构筑物。池内提供一定的污水停留时间,满足好氧微生物所需的氧

量以及污水与微生物充分接触的混合条件。

注:生物反应池在各种工艺中有不同的名称,在活性污泥法中称曝气池,在膜-生物法中称反应器,在生物接触氧

化法中称氧化池。

膜生物反应器membranebioreactor(MBR)

以膜为载体,把生物反应(作用)和分离相结合,能改变反应进程和提高反应效率的设备或系统。

[来源:GB/T20103—2006,6.3.3]

4总体要求

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有明确的中水管理部门。运行维护人员应依法经由市节水管理部门培训并考

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中水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对中水处理过程中的工艺参数进行监测、记录和动态调整,水质、水量、水

压应满足国家及北京市的相关要求。

用于城市杂用、景观环境的建筑中水出水水质,应分别符合GB/T18920、GB/T18921的规定。当

需满足多种用途时,其水质应按较严格水质要求标准确定。

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对建筑中水水质进行检测,宜半年检测一次,每年至少一次,其检测

指标、取样和检测的方法应符合GB/T18920、GB/T18921的规定。

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对所辖范围的中水原水、管路、设备设施、取水口、中水用途等进行管理,

确保中水的安全使用。

2

DB11/T348—2022

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保证中水的持续供应和正常使用,如确需停止使用的,及时通知用户,必要

时向水务部门报备。

建筑中水管理单位应加强运行维护管理,并应符合GB55020的安全管理要求。

5系统运行管理

调试与试运行

5.1.1中水系统调试应由施工安装单位负责,拟接管的管理人员及运行操作人员应陪同参加。调试连

续时间不应少于2周,有生物处理的不应少于6周。

5.1.2中水系统应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开展调试工作:

a)原水达到设计水质和设计水量;

b)原水未达设计值,经充分论证、可安全稳定运行。

5.1.3中水系统调试中应检验整个系统和工艺设备的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中水设施调试技术见附

录A。

5.1.4中水系统调试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提出具有指导意义的系统运行技术参数,以及原水水质检测

报告和合格的中水水质检测报告,并确认中水管道与自来水、直饮水管道没有连接后,再向中水管理单

位进行交接验收。管路误接排查及处置流程见图1。

图1管路误接排查及处置流程图

5.1.5在交接验收时,中水设施的施工单位应协助开展操作岗位培训,并向运行管理单位提供完整的

技术资料和中水处理站的操作规程,包括:

a)技术资料,包括设计图、设计说明书和竣工图以及各项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计量仪表检测校验

证书以及设备维护、维修、检修规定,药品和备品备件的规定等文件;

b)中水处理站的操作规程,包括各工艺主要技术参数和操作控制要求,中水处理站启动和停运的

操作程序和方法,装置设备和仪器仪表操作运行规定,突发情况的应变措施等。

5.1.6中水管理单位接管后,宜安排1至2个月的连续试运行,以便培训人员、检验设备、积累经验、

健全管理。

5.1.7试运行结束后,中水设施应立即转入正式运行。

5.1.8中水系统在向用户正式供水前,应满足以下要求:

a)确认中水管路与自来水、直饮水管路没有误接;

b)具有10日以上的连续稳定运行记录;

c)有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全项检测报告,水质应符合相关用途要求。

3

DB11/T348—2022

水质监测

5.2.1中水水质检测项目与周期见表B.1和表B.2,必要时应对中水及其原水进行同步检测。

5.2.2日常水质检测方法见表C.1。

5.2.3中水水样取样点应有清晰的标识。中水原水取样应在调节池进水口,建筑中水取样应在中水池

出水口。余氯指标的取样点应包含控制点和辅助控制点,控制点应设于管网末端,辅助控制点应设于中

水处理站内的消毒接触反应池后。

5.2.4宜设置水质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并按要求对监测装置进行定期校验和标定。

日常管理

5.3.1应由具有相应专业能力的人员承担中水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保养。

5.3.2管理制度包括:

a)岗位责任制:应建立各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运行管理的部门、主管领导、主管人员、

操作人员、化验人员和维修人员等;

b)工艺操作规程:应有中水工艺系统流程图,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系统启动与停运等运行操

作规程,并应悬挂在现场明显位置;

c)巡检与记录制度:运行期间,应有巡视路线图和巡视要求,并应明示于中水处理站内明显位置。

应有设备运行、水质检测、交接班记录和中水设施年报表,见表D.1和表D.2;

d)设备和器材管理制度:应有维修保养手册,各项设备安全管理与日常维护保养方法,大、中、

小修内容和设备档案记录,药品和备品备件的进货、保管、使用要求和记录;

e)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对于次氯酸钠、臭氧等危险化学品,应有购置、储存、使用管理办法,

且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应有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警示标识、使用说明、预防措施和

应急处理措施,并应悬挂在现场明显位置。

5.3.3中水设施应完好、运行可靠,各个工艺阶段应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日常的主要管理要求如下:

a)日常维护保养应按设备管理制度进行,并应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各种机械设备除日常保养

外,还应按设计或制造厂家的要求进行大、中、小修;

b)工艺管道阀门应每月检查一次,不经常操作的阀门应至少每季度操作一次,气动及电动阀门执

行机构宜至少每年解体修理一次。设备金属部件应每年检查、除锈油漆一次。池(箱)体内壁

每年至少清洗一次,防腐层损坏应及时进行修补;

c)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的检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d)运行、维护维修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e)定期检查校验、更换各项安全设施和防护用品。

5.3.4宜根据水量合理调度设备开启的台套,探索回收利用反冲洗等废水的方式方法,使工艺运行符

合高效、低耗的要求。

安全管理

5.4.1应有专门的安全管理方案,并开展定期培训。

5.4.2建筑中水的井盖、水箱(池)、管道及取水口等设施应有浅绿色标识,并在显著位置标注“不

得饮用”、“中水”等提示字样,并有专人巡视和定期检查。

5.4.3室外和公共场所的建筑中水取水口,应设锁具或专门的开启工具。

5.4.4物业管理单位应:

a)告知室内装饰、装修人(或企业):不得擅自拆改中水管道和设施,禁止将中水管道与生活饮

用水管道连接。不得将废弃涂料、溶剂等物倒入中水原水收集管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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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在室内装饰装修验收时,核查建筑中水管线,防止建筑中水管道与生活饮用水管道误接。对于

隐蔽管路的连接处,应在隐蔽前作好检查;

c)向使用建筑中水或可能接触建筑中水的人员做好安全使用的告知和宣传,告知内容主要包括

建筑中水用途和注意事项。长期无人使用的便器水箱应将所存建筑中水放空。

5.4.5建筑中水处理设备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加药间、药剂贮存间应设专人管理。

5.4.6中水处理区域(包括并不限于有限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