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TJZXH 001-2023 家政服务员团体标准

T/BTJZXH 001-2023 Household service attendants' group stand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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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T/BTJZXH 001-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2-12
实施日期
2023-12-12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包头家政服务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包头家政服务协会-家政服务员团体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家政服务员。1.2职业定义根据要求为所服务的家庭操持家务,照顾儿童、老人、病人,管理家庭有关事务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1.4职业环境条件室内,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根据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9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12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1.7.2培训教师具有相关职业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有相应的教学经验。1.7.3培训场地与设备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具有常见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及家庭用燃具的操作间、相关的教学用具和设备。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申报条件1.8.2.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二)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半年以上。1.8.2.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二)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三)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1.8.2.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一)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二)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三)大专以上毕业生,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1.8.3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知识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理论知识考试合格者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分项目进行。申报初级家政服务员鉴定的考生须考“家庭礼仪”、“操持家务”、、“照料老人”、“看护病人”、四个项目。四项满分合计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申报中级家政服务员鉴定的考生,“家庭礼仪”、“操持家务”、“护理老人”、为必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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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包头家政服务协会
起草人:
张 强 王常熠 白 璐 丁晓青 王丽光 陈 菲 范桂梅 王 静 吴瑞贤 斯 琴 化 敏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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