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054-1996 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

GB/T 10054-1996 Building hoist—Specification

国家标准 中文版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10054-2005 |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0054-1996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1996-04-05
实施日期
1996-11-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建设部机械设备与车辆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建筑机械综合研究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
起草人:
汪定宇、涂幼新、何振础、杨贺轩、相庚成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1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998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汇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施工升降机技术条件

GB/T10054一%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施工升降机(以下简称升降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

志、包装、运输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GB/T10052中规定的升降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电梯、矿用提升机和调度绞车。

2引用标准

GB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

GB/T10052施工升降机分类

GB10053施工升降机检验规则

GB10055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GB/T10056施工升降机试验方法

3术语

3.1防坠安全器

非电气、气动和手动控制的防止吊笼坠落的机械式安全保护装置。

3.2瞬时式安全器

初始制动力(或力矩)不可调的瞬间即可将吊笼刹住的防坠安全器。

3.3渐进式安全器

初始制动力(或力矩)可调、制动过程中制动力(式力矩)逐渐增大、制动动作平缓的

防坠安全器。

3.4匀速式安全器

制动力(或力矩)不足以刹住吊笼、但可使吊笼以较低速度匀速平缓下滑的防坠安全

器。

3.5安全器动作速度

能触发防坠安全器动作的吊笼运行速度。

3.6缓冲器

装在升降机底座上减缓吊笼或对重冲击的装置。

3.7最大独立高度

能保证升降机在无侧面附着下正常作业,导轨架允许的最大架设高度。

3.8工作循环

第四部分标准、规范999

吊笼装载额定载荷,按电动机接电持续率,从下限位上升至上限位,制动暂停;而后反

向下行至下限位,制动暂停。这个过程称为一个工作循环。

3.9基本工作循环次数n

可靠性试验中,规定应完成的总的工作循环次数。

3.10故障

产品不能完成其规定性能或其性能指标恶化至规定范围以外的一切现象。

3.11基本故障

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由于产品本身固有缺陷引起的故障。

3.12当量故障数

产品可靠性试验中,将各类故障按标准规定折算成一个相当的故障数。亦称为累计故障

危害度系数。

3.13首次故障前工作时间MTPF1

产品在规定的使用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出现当量故障数为1或大于1的故障前的工作

时间。

3.14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

相邻两故障间的工作时间的平均值。

3.15可靠度R

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规定功能的概率。

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升降机应能在环境温度为一20℃一十40℃条件下正常工作。超出此范围时,按

特殊要求,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解决。

4.1.2升降机应能在顶部风速不大于20m/s下正常作业;应能在风速不大于13m/s条件

下进行架设和接高导轨架作业。如有特殊要求时,由用户与制造厂协商解决。

4.1.3升降机应能在电源电压值偏差为土5%,供电总功率不小于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条

件下正常作业。

4.1.4升降机的设计和受力计算应符合GB3811的要求。

4.1.5用于制造升降机的材料应有材料生产厂的出厂合格证,并符合GB3811中有关

材料的规定;无出厂合格证者,应取样试验,其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应符合有关材料的标

准。

4.2性能要求

4.2.1整机性能

4.2.1.1升降机在工作或非工作状态均应具有承受各种规定载荷而不倾翻的稳定性。

4.2.1.2升降机在最大独立高度时的抗倾翻力矩不应小于该工况最大倾翻力矩的1.5

倍。

4.2.1.3升降机在动态试验时,应有超载25%的能力。但产品在正常作业时,不允许

超载运行。

4.2.1.4有对重的升降机,在安装工况下,应有静态超载25%的能力(其额定载重量

为安装工况时的额定载重量)。

4.2.1.5减速器和液压传动系统,在额定载重量、额定提升速度状态下,按电动机所

1000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汇编

用工作制,工作lh,对蜗轮蜗杆减速器油液温升不得超过团K,其他减速器和液压系统的油

液温升不得超过45K,

4.2.1.6升降机的传动系统不允许出现滴油(15min内有油珠滴落为滴油)

4.2.1.7升降机正常工作时,安全器不得动作。当出现不正常超速运行时,安全器应

能即时动作;对于SC型升降机,还应能切断传动系统控制电源。

4.2.1.8吊笼在某一作业高度停留时,不应出现下滑现象;在空中再起动上升时,不

允许出现瞬时下滑现象。

4.2.1.9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提升吊笼的钢丝绳不得少于两根,且应是彼此独立的。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少于12,直径不得小于9mmo

4.2.1.10SS型货用升降机,提升吊笼的钢丝绳允许用一根,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o

额定载重量不大于320kg的升降机,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6mm;额定载重量大于320kg的升

降机,钢丝绳直径不得小于8mma

4.2.1.11悬挂对重用的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直径不得小于9mmo

4.2.1.12安全器上用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直径不得小于8mmo

4.2.1.13安装吊杆的提升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8,直径不得小于5mm.

4.2.1.14SS型人货两用升降机的驱动卷筒直径及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得小于

400

4.2.1.15SS型货用升降机的驱动卷筒直径及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得小于30.

4.2.1.16悬挂对重用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不得小于30.

4.2.1.17SS型升降机的滑轮应有防止钢丝绳脱槽的措施。

4.2.1.18SS型升降机的提升钢丝绳采用多层缠绕时,应有排绳措施。

4.2.1.19钢丝绳绳头应采用可靠的连接方式,绳接头的强度不低于钢丝绳强度的

80%.

4.2.1.20安全器动作速度取值范围应符合表I的规定。

安全器动作速度的取值范围表1

额定提升速度。,./s安全器动作速度,rtes

>0.20-0.65(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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