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963-2021 电力管道建设技术规范

DB11/T 963-2021 Electric power pipeline constru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963-2021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9-24
实施日期
2022-01-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20

CCSP6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963—2021

代替DB11/T963—2013

电力管道建设技术规范

Codeforpowerchannelconstructiontechnical

2021-09-24发布2022-01-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963—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一般规定............................................................................3

5路径选择............................................................................4

6电缆隧道............................................................................5

7电力排管............................................................................9

8综合管廊电力舱.....................................................................10

I

DB11/T963—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B11/T963—2013《电力管道建设技术规范》。

本文件与DB11/T963—2013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本文件的适用范围(见1,2013版的1);

——更改了电力管道井盖的建设要求(见4.9,2013版的4.9);

——增加了电力管道结构可靠性、防火、防水、抗震等设计要求(见4.16、4.17、4.18和4.21);

——更改了电力管道的路径选择中电力管道应保证与城市其他市政公用工程管线之间的安全距离

的规定(见5.9,2013版5.8);

——更改了电缆支架设计安装规定(见6.7,2013版的6.7);

——更改了电缆隧道通风、排水、照明和监测装置的规定(见6.14、6.15和6.16,见2013版的

6.14、6.15和6.16);

——更改了电力排管中工作井的相关规定(见7.10,2013版7.10);

——增加了综合管廊电力舱章节,明确了综合管廊中电力舱的建设要求(见8.1~8.23)。

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郭连启、王世武、王鹏、徐驰、邓佳翔、李华春、魏世岭、薛强、王卫东、王

金双、李宁、刘青、熊俊、时晨杰、尚英强、赵洪飞、张译文、张竟成、杨延滨、赵洋、马博翔。

本文件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963—2013。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11/T963—2021

电力管道建设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力管道建设应遵循的一般规定、路径选择、电缆隧道、电力排管及综合管廊电力舱

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500千伏及以下输配电电缆线路新建电缆隧道、电力排管及综合管廊电力舱工程。扩

建、改建工程可参照本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T13912金属覆盖层钢铁制件热浸镀锌层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23858检查井盖

GB50010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T50065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

GB50068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

GB501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53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

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

GB50191构筑物抗震设计规范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223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

GB5028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T50476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

GB50838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

DL/T5221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

DB11/T147检查井盖结构、安全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3.1

电力管道powerchannel

用于敷设电力电缆的隧道、排管、综合管廊电力舱、工作井组成的构筑物,或者四种型式的组合。

1

DB11/T963—2021

3.2

电缆隧道cabletunnel

可容纳多条电缆、有供安装和巡视方便通道的地下构筑物。

3.3

排管(埋管)cableduct

按规划电缆根数一次建成多孔管道的地下电缆构筑物。

3.4

综合管廊municipaltunnel

建于城市地下用于容纳两类及以上城市工程管线的构筑物及附属设施。

3.5

电力舱powercompartment

综合管廊中专门用于容纳电力管线的舱体。

3.6

工作井manhole

人可出入以安装电缆接头等附属部件、供牵拉电缆作业所需的或电缆通道通风所需的构筑物。

3.7

出入口entrance-exit

单独或结合安装通风等设备而设置的供人员进出的地上建筑物。

3.8

电缆支架cablebrackets

用以支撑电缆的刚性结构系统,包括电缆桥架、普通支架、吊架等。

3.9

耐火槽盒fire-resistingtroughbox

用耐火性能板材制成,用于敷设电力电缆、通讯电缆的主体部件的槽盒。

3.10

耐火隔板fire-resistingbaffle

用耐火性能板材制成,用于隔离不同层电缆支架的板材。

3.11

接地装置groundingconnection

2

DB11/T963—2021

接地线和接地极的总和。

3.12

监测装置monitoringdevice

用以监测电力管道状态的装置统称,包括监控井盖、测温光纤、水位监测设备、视频设备、气体监

测设备等。

4一般规定

4.1电力管道建设应积极采用标准化建设成果,应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便于施工和

维护,鼓励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

4.2电力管道应依据电网空间布局规划、实际建设需求及电网远景发展需求建设。

4.3电力管道建设应符合安全、环保、消防、人防、防灾和劳动保护等国家相关规范规定。

4.4电力管道采用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混凝土等应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和设计规范。

产品应有合格证和出厂说明书。监测装置、通风排水照明等设备应有铭牌。

4.5新建电力管道与现状电力管道连通时,连通建设应按照本规范执行并不得降低原电力管道的建设

标准。

4.6电力管道的安全性、适用性、可靠性、耐久性及抗灾害能力等应符合GB50153、GB50068和GB50838

的要求。

4.7地中埋设的保护管,应满足荷载要求和耐腐蚀性的要求。管枕适宜的跨距,宜按管路运营的最不

利工况条件下的强度(抗弯、抗剪等)、刚度要求确定;在通过可能发生不均匀沉降的软土或不良地质

地段等情况应做好现场勘查、风险评估、应急预案、在线监测以及相关技术措施。

4.8电力管道应满足电缆弯曲半径的要求,管道转角应进行圆弧过渡处理,转角不应小于90°。

4.9电力管道井盖应能承受可能的荷载条件及适合环境要求。所用井盖应符合GB/T23858的技术要求,

尺寸应标准化,应具有防盗、防滑、防位移、防坠落、防震响等功能。电缆隧道、综合管廊电力舱宜加

装电子锁以及集中监控设备,实现集中控制、远程解锁、非法开启报警等功能,及时把信号发送至监控

中心。电力排管二层子盖宜加装无线电子锁。带逃生功能的井盖应具备在内部易于开启的功能。

4.10电力管道内电缆支架、爬架、拉力环、爬梯、工作平台、护栏、篦子、接地极、地线等钢构件均

应采用预制件,并进行热镀锌等防腐处理。

4.11电缆吊(支)架和固定夹具应具有表面平滑、便于安装、足够的机械强度、适合使用环境的耐久

性。交流单芯电缆的支架和夹具应采用铝合金等不构成磁性闭合回路的材料。

4.12电力管道内的金属构件均应用扁钢等与接地装置连接,确保接地电阻满足要求。

4.13金属构件镀锌层表面应连续完整,并应光滑,不得有漏镀、过酸洗、结瘤、积锌、锐点等使用上

有害的缺陷,镀锌层厚度和镀锌层镀覆量符合表1规定。热浸镀锌层加工和试验检测应符合GB/T13912

的相关要求。

3

DB11/T963—2021

表1镀锌层厚度和镀锌层镀覆量

镀件厚度最小平均厚度最小平均镀覆量局部最小厚度局部最小镀覆量

(mm)(μm)(g/m2)(μm)(g/m2)

t≥68561070505

3≤t<67050555395

1.5≤t<35539545325

t<1.54532535250

注:本镀锌层是指未经离心处理的镀层。

4.14工作井井室中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标牌。露面井盖应有电力标志,不露面二层子盖应根据周边环

境条件按需设置标志标识、联系电话。

4.15工作井内应设置安全爬梯,预埋拉力环和电缆吊(支)架等设施,电缆吊(支)架的配置不得妨

碍安全运行。

4.16电力管道与变、配电站室连通的工作井内,所有管孔(含已敷设电缆)均应采用防水套管、阻水

法兰、柔性封堵材料进行防水封堵。

4.17电力管道应有防火设计,且符合全国及地方性消防法规和相关设计规范。应按工程重要性、火灾

概率及其特点和经济合理等因素,在电力管道设置适当的防火分隔、阻燃措施。电缆隧道和综合管廊电

力舱宜增设自动报警与专用消防装置。

4.18电力管道应根据气候条件、水文地质、结构特点、施工方法和使用条件等因素进行防水设计,防

水等级应不低于二级,应满足结构安全、耐久性和使用要求,变形缝、施工缝等应符合相关要求

4.19在电缆隧道和排管中,不应布置其他市政管线。

4.20电力管道路径上的电缆终端站、隧道出入口、重要区域的工作井井盖应有安防措施,并应加装在

线监控装置。

4.21电力管道(不包含排管)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GB50223中规定的乙类,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不

低于8度,抗震设计应符合GB50191有关规定。

4.22电缆隧道的设计应当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工程主体结构应满足防常规武器抗力级别不低于6级,

防核武器抗力级别不低于6级的荷载要求。

4.23采用明挖法的电缆隧道,通风亭宜采用埋管引出式。

5路径选择

5.1电力管道的路径选择及附属构筑物的位置选择,除应符合DL/T5221等相关规定外,还应保证不

同管线之间的安全距离。

5.2电力管道的布置应与城市现状及规划的地下铁道、地下通道、人防工程等地下隐蔽性工程协调配

合。

5.3电力管道应根据规划需求,在规划路口、线路交叉地段,合理设置三通井、四通井等构筑物进行

接口预留、线路交叉。

5.4电力管道在道路下方的规划位置,宜布置在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绿化带下方。当电缆隧道位于

机动车道或二级以上公路、城市次干路以上道路主路下时,工作井不应设在主路机动车道上;当综合管

廊位于公路、市政道路行车道下方时,带逃生功能的工作井井盖应设置在人行道或绿化带内,工作井不

应设置在机动车道上。设置在绿化带内时,工作井出口处高度应高于绿化带地面300mm。工作井井盖等

地面设施应与道路景观相协调,不影响道路路缘石的直线安装。

4

DB11/T963—2021

5.5电力管道的路径选择,应综合路径长度、施工、运行维护方便及节省投资等因素,宜沿现状和规

划道路建设。沿市政道路建设的电缆隧道进出口及通风亭等的设置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5.6穿越河道的电力管道应选择河床稳定的河段,埋设深度及位置应满足河道远期规划要求,不妨碍

河道整治和管线安全。

5.7电力管道与市和区县人防指挥所的间距应满足电磁环境保护要求。

5.8电力管道与公路、市政道路建设宜做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

5.9电力管道与城市其他市政管线及加油站设施之间应满足安全距离要求。电力管道与其他市政管线

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及最小垂直净距应满足GB50217、GB50289的要求。电力管道在靠近加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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