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989-2021 医疗消毒供应服务规范

DB35/T 1989-2021 Medical disinfection and supply service specification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1989-2021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8-17
实施日期
2021-11-17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消毒供应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要求、追溯管理系统、监督与考核。 本文件适用于为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消毒供应服务的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宏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郑翠红、李华萍、吴雪华、张志茹、王彬彬、高云、龚海蓉、吴静、王宪宁、陈楚、卢桢妤、刘菲菲、林晓琼。
出版信息:
页数:1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1.020

CCSC05

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989—2021

医疗消毒供应服务规范

Specificationofserviceformedicalsterilesupply

2021-08-17发布2021-11-17实施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5/T1989—202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服务要求...........................................................................3

6追溯管理系统.......................................................................7

7监督与考核.........................................................................7

附录A(规范性)第三方效果检测标准...................................................8

附录B(资料性)服务环节常见表单.....................................................9

附录C(规范性)服务质量指标及评价方法..............................................12

参考文献.............................................................................14

I

DB35/T1989—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福建宏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福建宏盈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级机关医院、福建

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郑翠红、李华萍、吴雪华、张志茹、王彬彬、高云、龚海蓉、吴静、王宪宁、

陈楚、卢桢妤、刘菲菲、林晓琼。

II

DB35/T1989—2021

医疗消毒供应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医疗消毒供应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要求、追溯管理系统、监督与考核。

本文件适用于为医疗机构提供医疗消毒供应服务的第三方消毒服务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

GB/T17242—1998投诉处理指南

GB18281.2—2015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生物指示物第2部分:环氧乙烷灭菌用生物指示物

GB18281.3—2015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生物指示物第3部分:湿热灭菌用生物指示物

GB18281.4—2015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生物指示物第4部分:干热灭菌用生物指示物

GB18281.5—2015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生物指示物第5部分:低温蒸汽甲醛灭菌用生物指示物

GB1846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9633.1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第1部分:材料、无菌屏障系统和包装系统的要求

WS310.1—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

WS310.2—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310.3—2016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3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效果监测标准

WS/T367—201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506—2016口腔器械消毒灭菌技术操作规范

WS507—2016软式内镜清洗消毒技术规范

YY/T0698.2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2部分:灭菌包裹材料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0698.4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4部分:纸袋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0698.5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5部分:透气材料与塑料膜组成的可密封组合袋和卷

材要求和试验方法

YY/T0698.8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8部分:蒸汽灭菌器用重复性使用灭菌容器要求和

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消毒服务机构disinfectionserviceinstitution;DSI

为寄消机构(3.2)提供医疗消毒供应服务的机构。

1

DB35/T1989—2021

3.2

寄消机构entrusteddisinfectioninstitution;EDI

将消毒供应相关业务委托至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等消毒服务机构的机构。

注: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其他卫生机构、外来器械租赁商等。

3.3

医疗消毒供应中心medicalsterilesupplycenter;MSSC

主要承担医疗机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手术衣、手术盖单等物品清洗、消毒、灭菌以及

无菌物品供应,并开展处理过程的质量控制,出具监测和检测结果,实现全程可追溯,保证质量的独立

设置的医疗机构。

注:不包括医疗机构内部设置的消毒供应中心(室)和面向医疗器材生产经营企业的消毒供应机构。

3.4

转运器具transfercontainer

在回收、发放等转运环节用于装载诊疗器械、器具、洁净手术衣、手术盖单等物品的专用且密闭的

容器。

注:包括转运箱、转运推车等,不包括物流运输车。

3.5

软器械softdevices

手术衣、手术盖单等可阻水、阻菌、透气,可穿戴、可折叠的具有双向防护功能的符合医疗器械分

类目录的感染控制器械。

注:不含普通医用织物。

4基本要求

4.1建设和管理应符合《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

行)》及WS310.1—2016中4.2、4.3和7.2的要求。

4.2设置与工作量相匹配的人员,科学合理的配置能胜任的、有资质的护士、消毒员、工人等。

4.3设立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管理部门。

4.4应设立独立的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执行日常检查和督导职能。

4.5应与寄消机构签订“消毒服务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4.6应接受寄消机构及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4.7有完整的应急预案,除应常规配备停水、停电、停气、设备损坏、灭菌失败等预案,还应有紧急

回收、运输受阻、中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追溯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等的应急预案。

4.8软器械应在符合《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试行)》软器械处理要求的消毒服务机构或具备

软器械处理条件的消毒供应中心处理。

4.9水质应符合国家各项标准及规定。自来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终末漂洗用水应符合电导率≤

15μS/cm(25℃),酸性氧化电位水应符合WS310.2—2016中附录C的要求等。应配置有污水处理装

置,医疗废物及废水的处理应符合GB18466的要求。

4.10环境空气、物体表面、手、医疗器材等的菌落总数均应符合GB15982的要求。

4.11消毒管理应符合WS/T367—2012和《医疗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

4.12人员职业防护及着装要求应符合WS310.2—2016附录A的要求。

2

DB35/T1989—2021

4.13使用的清洗剂、消毒剂、润滑剂等应符合WS310.1—2016中9.1至9.7的要求。最终灭菌医

疗包装材料除应符合GB/T19633.1的规定外,包装用的皱纹纸、无纺布、纺织品还应符合YY/T0698.2

的规定,纸塑袋还应符合YY/T0698.5的规定,纸袋等还应符合YY/T0698.4的规定,硬质容器还

应符合YY/T0698.8的规定。自制测试标准包应符合WS/T367—2012的相关规定。消毒灭菌监测材料

应符合GB18281.2—2015、GB18281.3—2015、GB18281.4—2015、GB18281.5—2015等的规定,应

有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报告,在有效期内使用。

4.14应有外来器械植入物管理制度和流程。

4.15应依据WS310.3—2016的要求进行设备的监测检测、检验及验证,涉及第三方效果检测还应按

照附录A的规定,并应有持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报告。

4.16应有器械召回机制。

4.17应有合理的回收和配送等运输计划,应有物流运输体系,若无条件的可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物流公

司合作,并签订协议。

4.18物流运输车应洁污分开,应专用污车回收和专用洁车配送,并加固或安装大小合适的固定架。

4.19应配置追溯管理系统,并对每个器械包的全过程的每个关键节点进行全流程追溯。

5服务要求

5.1服务流程

服务流程见图1。

消毒服务协议

寄消单位消毒服务机构

质量督查

密闭合格

科室预处理污物回收运输去污区检查包装区

不合格不

密闭合格

科室使用无菌物品配送无菌物品储存区灭菌区

图1消毒服务机构服务流程

5.2回收服务

5.2.1服务内容

回收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污染的、可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使用后且封闭状态下

的暂存、运送。

注:不包括一次性使用物品的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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