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ECRPA 019-2025 港口工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标准

T/CECRPA 019-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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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ECRPA 019-2025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5-05-19
实施日期
2025-05-19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港口工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的基本规定、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及计分方法、等级确定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新建、改建或扩建的海港和河港工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港口工程绿色低碳建造 green and low-carbon construction of port engineering在港口工程建造中,体现可持续发展理念,充分考虑资源、能源、环境等因素,在满足工程建造规模、结构安全性、使用要求和经济合理性的前提下,实现港口工程建造期全生命周期内资源能源集约高效利用、生态环境友好、碳排放量少。可再生能源 renewable energy可再生能源指在自然界中可以不断再生和利用的能源,主要包括太阳能、风能、海洋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空气和海水热能等。清洁能源 clean energy清洁能源指在生产及使用过程中排放较少污染物的能源,通常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生物能源、核能和天然气。电能对于港区本地不产生任何实质性的污染,也归入港口工程清洁能源范畴。基本规定港口工程进行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港口工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以符合国家及地方规划并经政府部门审批、验收后的港口为对象,项目交工验收时施工质量评定为合格;——海港工程规划设计应符合JTS165的规定;河港工程规划设计应符合JTS166的规定;——应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港口工程施工期未被生态环境和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污染物达标排放或回用,临时用地全部按原占地类型进行恢复。港口工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体系港口工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应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构成,见表1。港口工程绿色低碳建造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表一级指标序号二级指标指标说明顶层规划与过程管控1前期策划建设单位编制绿色低碳专项实施方案。2过程管控设计阶段开展碳排放测算并提供碳排放测算报告。施工单位编制绿色低碳专项施工方案;开展能耗数据统计或监测;编制建造期碳排放核算报告。节能降碳3碳排放与碳减排单位面积码头结构碳排放量低于标杆值;设计单位吞吐量碳排放量低于标杆值。4能源结构可再生能源开发;清洁能源使用。资源利用与节约5岸线与土地资源百米岸线通过能力;码头单位通过能力使用的陆域面积。6水资源利用与节约非传统水源利用。7固体废

发布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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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交集团绿色低碳发展研究中心、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山东港口日照港集团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
起草人:
曹信红、王明良、钱立明、毕辉、李涛、张博、马广玉、宗家琪、谭啸、吴震、曹旭、陈鹏、李冰荷、黄小明、张宇鹏、李志浩、潘金霞、邵昌浩、刘贻华、周军、叶跃飞、刘红、马金涛、陈兰芳、周文平、魏坤昊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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