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0/T 1605-2024 残疾儿童(7—17岁)康复教育托管服务规范

DB50/T 1605-2024

重庆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0/T 1605-2024
标准类型
重庆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5-15
实施日期
2024-07-15
发布单位/组织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相关机构开展7岁至17岁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托管服务的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垫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垫江县圆梦残疾人服务中心、垫江县残疾人服务总社、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卓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重庆师范大学、垫江县中医院、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垫江县妇女联合会、垫江县人民医院、垫江县兰兰小学校、垫江县兰兰特殊教育学校、重庆智星康儿童医院、重庆鸿敏生命健康研究院。
起草人:
谢茜、邓兰、李建华、周玲、李银凤、于璐、陈鹏、付波、贺进于、杨研、龚昌琼、胡小玲、唐利花、童兴云、欧香琴、赵倩、李士颖、王凤娇。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

CCSA16

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1605—2024

残疾儿童(7岁~17岁)康复教育托管

服务规范

2024-05-15发布2024-07-15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

DB50/T160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垫江县残疾人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垫江县残疾人联合会、垫江县圆梦残疾人服务中心、垫江县残疾人服务总社、重

庆理工大学、重庆卓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重庆师范大学、垫江县中医院、垫江县教育委员会、垫江县

妇女联合会、垫江县人民医院、垫江县兰兰小学校、垫江县兰兰特殊教育学校、重庆智星康儿童医院、

重庆鸿敏生命健康研究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谢茜、邓兰、李建华、周玲、李银凤、于璐、陈鹏、付波、贺进于、杨研、龚

昌琼、胡小玲、唐利花、童兴云、欧香琴、赵倩、李士颖、王凤娇。

I

DB50/T1605—2024

残疾儿童(7岁~17岁)康复教育托管

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界定了残疾儿童(7岁~17岁)康复教育托管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机构设置、服

务流程、质量管理、档案管理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相关机构开展7岁至17岁残疾儿童康复教育托管服务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残疾儿童handicappedchild

在精神、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障碍,全部或部分丧失从事某种活动能力以致

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的儿童。

3.2

康复教育托管服务rehabilitation,educationandcustodyservices,RECS

在同一场所对7岁~17岁学龄残疾儿童,同期开展康复、教育、托管的融合服务,促进儿童身心健

康、认知发展、生活能力提升、社会适应能力等协同发展。

4基本原则

4.1平等原则

为残疾儿童提供平等的康复教育托管融合服务(以下简称康教托服务)机会,不歧视。

4.2尊重原则

尊重残疾儿童逐渐发展的规律和保持其身份特性的权利。

4.3个别化原则

尊重残疾儿童及监护人的意见,充分考虑残疾儿童和家庭的具体情况和具体需要,提供个别化定制

服务。

5机构设置

5.1资质要求

1

DB50/T1605—2024

服务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康复服务、教育服务、托管服务及其他相关资质。

5.2人员配置

5.2.1应设置机构行政、康复、教育、托管等业务主管,业务主管应具有大专或以上文化程度,具有

一定的组织管理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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