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046-2018 皮革和毛皮 材质鉴别方法

DB21/T 3046-2018 The methods for identifying the materials of leather and fur

辽宁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1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T 3046-2018
标准类型
辽宁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9-30
实施日期
2018-10-30
发布单位/组织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59.140.20

Y46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046—2018

皮革和毛皮材质鉴别方法

2018-09-30发布2018-10-30实施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1/T3046—2018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辽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辽宁省皮毛制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辽宁唯美傲尊服饰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玉新、石红霞、邢未东、郑喜顺、巴福平、吕厚明、石艳、刘洲、张旭、姜

连贵。

I

DB21/T3046—2018

皮革和毛皮材质鉴别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皮革和毛皮材质鉴别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皮革和毛皮产品和制品。

本标准不适用附录A、附录B所列的皮革和毛皮种类以外的产品和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QB/T1261毛皮工业术语

QB/T2262皮革工业术语

3术语及定义

QB/T1261、QB/T226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方便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QB/T1261、QB/T2262某些术语和定义

3.1皮革

原有结构大致完整的生皮,经过鞣制成为不腐烂的材料;皮上的毛一般已经被除去,但也可能有意

地不除去。皮革也可由剖成数层的生皮或其皮片制成,剖层可在鞣制前或鞣制后进行。

3.2毛皮

兽皮经鞣制及机械处理使皮变得柔软,稳定耐久,合乎使用要求带毛被的革。

3.3人造皮革

人工合成的动物皮革代用品的统称,由涂层和织物基材组成,包括人造革、合成革,不包括以动物

皮革为基材的覆膜皮革。

3.4人造毛皮

以化学纤维或羊毛等动物纤维为主要毛被,以织物、合成革、人造革或其他动物皮革为皮板复合而

1

DB21/T3046—2018

成的,具有类似于毛皮外观的产品。

4要求

4.1人员要求

鉴别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合格,且从事皮革毛皮及其制品相关检测工作3年以上,鉴别应由3名或

3名以上的鉴别人员完成。

4.2样品要求

样品应完好,能满足鉴别方法要求。

5试剂与仪器

5.1实物样品库,应具备所检皮革、毛皮种类对应的实物样品。

5.2放大镜,5倍~10倍。

5.3生物显微镜,20倍~200倍。

5.4天平,精度0.001g。

5.5100ml烧瓶

5.6电炉

5.710%氢氧化钠溶液(质量分数)

5.8切刀

5.9钢直尺,最小刻度0.5mm。

6鉴别方法

6.1皮革鉴别

6.1.1皮革与人造皮革的初步鉴别

使用以下方法,对样品进行初步鉴定,确定样品是否为皮革。

6.1.1.1感官法

外观特征明显的样品,通过目测或放大镜观测等感官方法检验了解样品的特征,对其材质进行鉴别,

各类常见皮革外观特征,见附录A

6.1.1.2显微镜法

天然皮革的品种(猪牛羊皮革等)可通过显微镜观察鉴别,鉴别方法如下:在制样台上,用夹持器

2

DB21/T3046—2018

将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48h的预调节后获得的皮革原样两端夹持住,并使其在低张力下自然伸直,再

用裁样机迅速将皮革原样截断,然后将样品在标准大气条件下静置1~3h,待截面试样的切口处形变恢

复后,将其截面向上固定到试样夹上,然后将试样夹放入显微镜载物台上进行观察。

通过显微镜对样品的皮纤维结构进行观察与标准样品或样照进行显微结构比对,确定样品材质。

6.1.1.3燃烧法

把试样裁剪成1cm×2cm相同大小的若干片,放置于坩埚中,在通风橱中点燃。当达到热解点和燃

点时,便开始发生热解个燃烧。

若燃烧时冒白烟,无火焰,在燃烧过程中不结硬疙瘩,并释放出蛋白质燃烧的气味的为天然皮革。

若燃烧时试样处于熔融状态,快速燃烧并伴随炭化,冒灰色的烟,伴随强刺激性气味的为人工革。

6.1.1.4溶解法

皮革由胶原纤维构成,这种纤维部分已在制革中变性,没有变性的胶原纤维在煮沸时可被氢氧化钠

溶液溶解。

具体的操作方法如下:在100mL带有冷凝器的烧瓶中倒入50mL质量分数为10%的氢氧化钠溶液,

加入一小片(约0.2g)皮革样品,在通风橱中煮沸30min,冷却后观察。

若溶液中样品分散说明是动物皮革,因为没有变性的胶原纤维在溶液中溶解,而那些变性的纤维不

溶,仅留下一些微粒。若溶液中的样品不能在上述条件下溶解于质量分数为10%的氢氧化钠溶液,则

为人工合成革,因为人工革通常含有尼龙、聚酯或聚丙烯的超细纤维。

6.1.2皮革种类鉴别

6.1.2.1感官鉴别

外观特征明显的样品,通过目测或放大镜观测等感官方法检验了解样品的特征,对其材质进行鉴别,

各类常见皮革外观特征,见附录A;

难以通过外观特征确定具体材质的皮革样品,可通过感官检验,缩小样品的可能范围,以待进一步

确认。

6.1.2.2与实物样本比对鉴别

感官检验难以确定的样品,将样品与标准实物样品、样照进行比对,鉴别皮革的材质。

6.1.2.3显微结构观察

6.1.2.1、6.1.2.2无法确定的样品,可通过显微镜观察鉴别,鉴别方法如下:在制样台上,用夹持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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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1/T3046—2018

将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48h的预调节后获得的皮革原样两端夹持住,并使其在低张力下自然伸直,再

用裁样机迅速将皮革原样截断,然后将样品在标准大气条件下静置1~3h,待截面试样的切口处形变恢

复后,将其截面向上固定到试样夹上,然后将试样夹放入显微镜载物台上进行观察。

通过显微镜对样品的皮纤维结构进行观察与标准样品或样照进行显微结构比对,确定样品材质。

6.2毛皮鉴别

6.2.1毛皮与人造毛皮的初步鉴别

使用以下方法,对样品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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