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646.1-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则

DB11/T 646.1-2016 Urban rail transit security system technical requirements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4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646.1-2016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10-20
实施日期
2017-02-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4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北京市地方标准公告

2023年标字第22号(总第3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北京市标准化办法》和《北

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202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复

审结果,现公布现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

附件:现行有效北京市地方标准目录2023年标字第22号

(总第340号)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行业主管部门备注

347.DB11/T640-2009旅游咨询服务中心设置与服务规范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348.DB11/T641-2018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

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349.DB11/T642-2021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

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350.DB11/T643-2021屋面保温隔热技术规程

委员会

(1)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DB11/T310—2005城市

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要求”更新为“DB11/T310

—2021”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要求”。

(2)将附录AA.7.1中的“依据DB11/T310-2005的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附录A中表A.1,大、小类代码各为两位,视频监视器

351.DB11/T646.1-2016北京市公安局

第1部分:通则大类定义为06,小类代码为09,摄像机采用视频监视

器的类别编码。”更新为“依据DB11/T310-2021的附

录C中表C.1,大、小类代码各为两位,监控电子眼大

类定义为01,小类代码为50,摄像机采用监控电子眼的

类别编码。”

(1)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GB/T28181—2011安全

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更新为“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

352.DB11/T646.2-2016北京市公安局

第2部分: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2)将7.4.3中的“图像质量的评价应符合DB11/T384.5

—2009中5.1、5.2、6.1和6.2节的相关规定。”更

33

序号标准号标准名称行业主管部门备注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380.DB11/T641-2018住宅工程质量保修规程

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381.DB11/T642-2021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

委员会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382.DB11/T643-2021屋面保温隔热技术规程

委员会

(1)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DB11/T310-2005城市市

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要求”更新为“DB11/T310-2021

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系统技术要求”;

(2)将附录AA.7.1中的“依据DB11/T310-2005的附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录A中表A.1,大、小类代码各为两位,视频监视器大类

383.DB11/T646.1-2016北京市公安局

第1部分:通则定义为06,小类代码为09,摄像机采用视频监视器的类

别编码。”更新为“依据DB11/T310-2021的附录C中

表C.1,大、小类代码各为两位,监控电子眼大类定义为

01,小类代码为50,摄像机采用监控电子眼的类别编

码。”,表A.4做相应更新

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更新

384.DB11/T646.2-2016北京市公安局

第2部分: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为“GB/T28181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

交换、控制技术要求”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385.DB11/T646.3-2016北京市公安局

第3部分:实体防护与入侵报警子系统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将规范性引用文件中的“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

386.DB11/T646.4-2016北京市公安局

第4部分:化学监测子系统技术规范”更新为“GB/T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36

ICS13.320

A91

备案号: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646.1—2016

代替DB11/646.1-2009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则

Technicalrequirementsforurbanrailtrafficsecurity

Part1:Generalprovisions

2016-10-19发布2017-02-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646.1—2016

目次

前言...............................................................................II

引言...............................................................................IV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及缩略语.................................................................1

4总则...............................................................................3

5系统总体架构.......................................................................3

6系统平台要求.......................................................................5

7一般设计要求.......................................................................8

8系统资源的编码与管理..............................................................15

9数据格式..........................................................................16

10检验与验收.......................................................................20

11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要求...........................................................20

附录A(规范性附录)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信息资源和设备的编码与管理.............22

附录B(规范性附录)安全防范信息通讯系统技术要求...................................29

附录C(资料性附录)北京市轨道交通车站编码详表.....................................31

I

DB11/T646.1—2016

前言

DB11/T646《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

——第3部分:实体防护与入侵报警子系统;

——第4部分:化学监测子系统;

——第5部分:放射性材料监测与处置;

——第6部分:武器与爆炸危险品检测及处置。

本部分为DB11/T646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DB11/646.1—2009《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技术要求第1部分“通则”》。

本部分与DB11/646.1—2009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及术语和定义的引导语(见2.和3.1,2009年版的2.和3.1);

——增加了“安全防范系统”、“站、场、段综控室”、“数字图像”、“现场处置装置”的术

语和定义(见3.1.2、3.1.4、3.1.12、3.1.17);

——增加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见4.5);

——修改了系统总体架构图(见5.1,2009年版的5.1);

——修改了管理平台的说明(见5.2.1.2、5.2.1.3、5.2.1.4,2009年版的5.2.1.2、5.2.1.3);

——增加了总体架构说明的内容(见5.2.5、5.2.6);

——修改了汇聚平台信息接入的部分技术指标(见6.1.1.2,2009年版的6.1.1.2);

——修改了汇聚平台转发的技术指标(见6.1.3.1、6.1.3.2、6.1.3.3、6.1.3.4、6.1.3.5,2009年版的

6.1.3.1、6.1.3.2);

——修改了汇聚平台数据查询与存储的部分指标(见6.1.4.2,2009年版的6.1.4.2);

——修改了车载接入平台存储与下载的部分指标(见6.3.4.3,2009年版的6.3.4.3);

——修改了设计分界的内容(见7.1.2、7.1.3,2009年版的7.1.2、7.1.3);

——修改了机房及控制室的设计要求(见7.5.1.1,2009年版的7.5.1.1);

——修改了网络信息安全等级的要求(见7.5.4,2009年版的7.5.1.3.2);

——增加了功能设施配置的内容(见7.5.2.4);

——增加了线路安防监控中心的设置配置的功能和性能要求(见7.5.3);

——增加了设施场所重要部位安全防范技术设施的配置表2的内容(见表2中第8、13、14、15、

21、22、31、56、57等,其它各项序号有调整);

——增加了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要求(见11)。

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提出。

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归口。

本部分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实施。

本部分起草单位: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北京亚太安讯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富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警视达机电设备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竞业达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II

DB11/T646.1—2016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孙伟年、李树启、左五平、王小平、潘皓、吴晓光、刘刚、尹秋霞、王昕楠、

祁影、娄健、杨志刚、刘镇涛、张继伟、尹亚东、马腾、叶响、史阳、陈敏波、孙明阳、张国建、张晔、

曾广坤、陈伟、宋爱丽。

DB11/T646.1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646.1—2009。

III

DB11/T646.1—2016

引言

城市轨道交通是大型城市公共交通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经过多年发展,正处

于高速建设发展期,在北京市公共交通领域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城市轨道交通是一个相对封闭的高速交通系统,人流量大、通道和流量受客观条件限制,因此,对

公共安全防范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安全防范是人防、物防、技防系统的总成和有机结合。本标准主要对物防和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

施工做出了要求和规定,涉及人力防范的要求由相关的法规、文件规定。

本标准是系列标准,由总体架构及一般设计要求、视频安防监控子系统、实体防护与入侵报警子系

统、化学监测子系统、放射性材料监测与处置、武器与爆炸药危险物品检测及处置等部分组成,为新建

和改造既有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安全防范系统提供技术依据。

IV

DB11/T646.1—2016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技术要求

第1部分:通则

1范围

DB11/T646的本部分规定了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的总体结构、平台技术要求、一般设计要求、

系统资源的编码与管理、数据格式、检验与验收和系统运行管理与维护要求等七个部分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改造,并可指导工程验收和运行

维护。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8030信息技术中文编码字符集

GB/T22239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2240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GB50174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75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TB/T3021—2001铁道机车车辆电子装置

DB11/T310—2005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技术要求

DB11/T384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

DB11/T855—2012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维护通用要求

3术语和定义及缩略语

3.1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DB11/T646所有部分。

3.1.1

城市轨道交通urbanrailtransport

城市地铁、轻轨、单轨、自动导向、磁浮等轨道交通的总称。

3.1.2

安全防范系统securityandpretectionsystem(SPS)

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为目的,以由计算机硬件、网络和通信设备、计算机软件为基础,运用安全

防范产品和其它相关产品所构成的视频监控系统、入侵报警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危险物品检查系

统等,或由这些系统为子系统组成或集成的电子系统。

3.1.3

功能子系统functionsubsystem

以对特定危害行为的防范为目标,与平台以接口方式相连接,可以独立配置的安全技术设施的集成。

3.1.4

站、场、段综控室integratedcontrolroom

车站的综合控制室,停车场、车辆段的相关值班室。

3.1.5

1

DB11/T646.1—2016

风险risk

对设施场所受攻击或侵害的难易程度,和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程度的综合评价。

3.1.6

风险等级levelofrisk

采用侵害分类与伤害后果分级两种方法,对轨道交通场所内人员和财产可能遭受的攻击与伤害程度

的评价。

3.1.7

设施场所facilitiesinplace

需要采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防范的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的组成部分。

3.1.8

设计分界designboundaries

在线路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中,本系统与上一级系统及相临外系统的设计终点。

3.1.9

设计范围designscope

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中,所采用的安全防范技术措施和相关设施的种类。

3.1.10

设计深度designdepth

在城市轨道交通设施场所的安全防范系统设计中,对各项所采用技术措施的功能和性能要求。

3.1.11

资源resources

安全防范各功能子系统所提供的实时和历史的报警、图像等信息。

3.1.12

数字图像digitalimage

系指HD-SDI数字图像和按照规定压缩算法输出的数字图像。

3.1.13

用户users

在各级平台中,对资源有使用要求的操作者。

3.1.14

权限competence

用户对系统信息资源的访问、控制能力。

3.1.15

在线率rateofonline

根据检测规程进行随机检测时,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的设备与全部安装设备数量之间的比值。

3.1.16

处置disposal

根据预案规定,对可疑物体或人员所做出的现场控制行为。

3.1.17

现场处置装置sitedisposaldevice

2

DB11/T646.1—2016

与安检标的物相对应,以防止危害发生或降低危害程度为目的,具有所需要的隔爆、电磁屏蔽、

辐射衰减、气密和消音、消尘等功能的一体化现场封闭处置装置。

3.2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部分。

GIS:地理信息系统(Geographicinformationsystem)

LAN:局域网(Localareanetwork)

OCC:线路控制中心(Operationcontrolcenter)

SNMP:简单网络管制协议(Simplenetworkmangementprotocol)

TCC:路网指挥中心(Trafficcontrolcenter)

WLAN:无线局域网(WirelessLAN)

4总则

4.1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的建设,应纳入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总体规划,并进行综合设计、同步

施工、独立验收,同时交付使用。

4.2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应符合GB50348第3章的规定。

4.3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程序应符合GA/T75的规定。

4.4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中选择使用的设备、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检

验报告。

4.5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在设计阶段应依照GB/T22240进行定级,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备案。

其建设、改造和验收应符合GB/T22239的规定。

5系统总体架构

5.1系统总体架构图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由管理平台、汇聚平台和接入平台三级平台及功能设施构成,详见图1。

3

DB11/T646.1—2016

图1系统总体架构图

5.2系统总体架构

5.2.1管理平台

5.2.1.1管理平台是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线网级的决策、指挥、控制和管理平台。

5.2.1.2管理平台通过汇聚平台向路网安防指挥中心提供重要警情报告信息和系统联动请求信息。

5.2.1.3管理平台提供的标准时间信息,用以校准向安全防范系统内提供时钟同步数据。

5.2.1.4管理平台通过光纤和无线网络等通信链路,与市级指挥平台、路网安防指挥中心、汇聚平台

相连接。

5.2.2汇聚平台

5.2.2.1汇聚平台是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线路或区段级的指挥、控制和管理平台,同时承担本线路

轨道列车监控系统信息的接入,向管理平台报告本地系统运行状态与事件信息,接受、执行并转发管理

平台的决策信息与控制信令。

4

DB11/T646.1—2016

5.2.2.2汇聚平台应具有事件信息显示、功能子系统控制、事件信息查询、存储、设备在线管理、事

件信息共享和各功能子系统之间的联动信号转发等功能。

5.2.3接入平台

5.2.3.1接入平台是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站、场、段区域内功能设施的现场信号采集、汇聚、

控制和转发的平台。

5.2.3.2接入平台由本地各功能子系统的信息接入、显示、控制、存储、转发、处置、系统联动和通

信等模块构成。

5.2.3.3接入平台向汇聚平台报告本地系统的运行状态、事件信息,接受并执行汇聚平台的控制信令。

5.2.3.4接入平台应具有接收由汇聚平台转发的车载接入平台上传信息的功能。

5.2.4车载接入平台

5.2.4.1车载接入平台具有轨道列车内功能设施的现场信号采集、汇聚、显示和转发的功能。

5.2.4.2轨道列车内功能设施至少应包括视频监控系统、紧急报警系统、化学监测系统和车厢音频监

听系统。

5.2.5功能设施

城市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功能设施由视音频监控、实体防护与入侵报警(含紧急报警)、出入口

控制、武器与爆炸危险物品检测、化学监测、放射性材料监测等设施组成。

5.2.6安防监管平台

路网安防指挥中心、线路安防监控中心和车站安防值班室等三级平台,在架构上是轨道交通安全技

术防范系统的监管平台,在物理上是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系统的专用分控设施。该三级平台应具有安防系

统信息全功能调用、信息调用控制优先级可设置为最高权限、对图像识别功能中的涉密部分可进行独立

管理操作的功能与相应配置。

6系统平台要求

6.1汇聚平台

6.1.1信息接入

6.1.1.1视频接入带宽配置应不低于管辖线路各接入平台上传图像、车载转发图像、相关汇聚平台转

发图像和上级平台转发图像路数的带宽合计的1.5倍。

6.1.1.2各接入平台上传的每路数字图像接入端口带宽宜按:标清图像MPEG2格式大于等于6M/路计

算,MPEG4、H.264、AVS格式按大于等于2M/路计算;高清图像MPEG2格式大于等于16M/路计算,MPEG4、

H.264、AVS格式按大于等于8M/路计算;车载实时转发图像的接入端口带宽宜按大于等于512K/路计算。

6.1.1.3现场监听音频的接入带宽配置应不低于接入带宽合计的1.5倍。每路数字音频接入端口带宽

宜按大于等于32K/路计算。

6.1.1.4入侵报警与出入口控制、武器与爆炸药危险物品检测、化学监测、放射性材料监测和智能视

频分析系统的运行、报警和事件数据,全部应以IP数据包的形式接入。

6.1.2显示与控制

6.1.2.1可进行切换显示的窗口配置数量,不宜低于接入平台数量。应配置与应用需求相适应数量的

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和其他探测系统的专用显示器。

6.1.2.2实时和历史图像的显示质量应符合DB11/T384.5的规定;其他探测系统信息的屏幕显示分辨

率,不应低于1024×768。

6.1.2.3对入侵报警与出入口控制、武器与爆炸危险物品检测、化学监测、放射性材料监测和智能视

频分析等系统的报警和事件接入数据的处理,应分别配置工作站或服务器。

6.1.2.4应配置多路接入,可自动和手动切换输出的现场音频播放设备。

6.1.3转发

5

DB11/T646.1—2016

6.1.3.1汇聚平台应能向上级管理平台实时转发不低于所辖线路内站、场、段接入平台数量的模拟图

像或不低于4CIF格式的数字图像、多路双声道现场监听音频和全部报警信息。

6.1.3.2各线汇聚平台向路网安防指挥中心转发实时图像和相对应音频的路数,依据该线路远期规划

的换乘站个数确定。线路具有10个以下换乘站,上传32路;10至20个换乘站,上传64路;20至30

个换乘站,上传80路;30个以上换乘站,上传100路。

6.1.3.3汇聚平台应能向线路安防监控中心实时转发不低于所辖线路内站、场、段接入平台数量的模

拟图像或不低于4CIF格式的数字图像、多路双声道现场监听音频和全部报警信息。

6.1.3.4线路安防监控中心与路网安防指挥中心之间,应能互传30路不低于4CIF格式的数字图像;

线路安防监控中心应能向路网安防指挥中心转发全部报警信息。

6.1.3.5汇聚平台与管理平台之间,至少应配置4个千兆以太网络端口和2个可供备用的千兆以太网

络端口;4个可用于非压缩数字图像、模拟图像和双向低速数据传输的光纤通道接口。

6.1.4数据查询与存储

6.1.4.1应支持采用事件、时间、设备属性、位置属性,对所辖线区各接入平台的实时与历史信息的

访问和调用。

6.1.4.2应对所有接入信息、远程调用信息进行存储和数据备份,存储时间不低于90天,并具备光盘

刻录存储功能;系统管理日志的存储时间不低于180天;系统配置信息的各个版本应在设备生命周期内

保存。

6.1.5权限管理

应按照DB11/T384.11的有关规定和轨道交通安全防范管理系统的需求,确定信息访问与功能操作

的权限管理体系。

6.1.6人脸比对数据库的访问

应采用物理介质或生物特征识别+密码双认证机制;线路安防监控中心和车站安防值班室的数据库

访问认证,应符合路网安防指挥中心确认的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规定。

6.1.7预案管理

应根据事件处置预案要求,配置预案管理系统。预案管理系统宜支持GIS或电子地图的调用。

6.1.8设备管理

6.1.8.1视频监控子系统设备的管理编码应符合DB11/T384.9的相关规定。其它子系统设备的管理编

码可参考DB11/T384.9的相关规定。

6.1.8.2汇聚平台的设备管理范围应包括本平台系统、辖区范围内各接入平台,和本线路范围内全部

车载接入平台。

6.1.8.3设备的网络管理端口应支持SNMP协议。

6.1.8.4系统应具有对可网管设备进行自动和手动检测、故障报警自动弹出和手动确认、自动巡检周

期设定和巡检日志生成的功能;宜具有按照时间、类别等选定属性,进行故障数据统计和分析功能。

6.1.8.5系统设备的在线率应大于等于可检测安装设备的90%。

6.1.8.6应根据环境条件和设备维护要求,对所有固定式安装和便携式配置的探测器、监测器、传感

器的性能参数,进行周期性专业检查与标定。在运行设备性能完好的合格率,应高于等于安装和配置设

备的95%。

6.2接入平台

6.2.1采集

所有现场设置的功能设施的采集信号应被接入平台所采集。

6.2.2显示与控制

6

DB11/T646.1—2016

6.2.2.1应实现全部接入图像的实时显示,单画面切换显示设备不宜低于1台。智能视频分析系统宜

配置专用显示器。

6.2.2.2入侵报警和出入口控制系统,可共用管理服务器;化学监测,放射性材料监测、武器与爆炸

危险物品检测可分别配备管理服务器。

6.2.2.3应配置多路接入,不低于1路可切换输出的现场音频播放设备,音视频应同时切换。

6.2.3转发

6.2.3.1每个接入平台应能向汇聚平台转发不低于16路模拟图像或不低于4CIF格式的数字图像,多

路可切换选择的双声道现场监听音频,综控室与车站安防值班室之间互传不低于4路4CIF格式的数字

图像。

6.2.3.2接入平台与汇聚平台之间,至少应配置4个10/100/1000兆自适应以太网络端口,和2个可

用于模拟图像和双向低速数据传输的光通道接口。

6.2.4联动响应

6.2.4.1视频监控系统应通过报警联动信号接入端口,与本地的其它功能子系统的报警输出端口相连

接。

6.2.4.2各功能子系统的报警信息,应能驱动相关视频监控子系统的相关高速云台摄像机自动指向预

设位置。

6.2.4.3图像显示系统应能实现对报警区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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