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3566-2024 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DB15/T 3566-2024 Fire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coal chemical industry enterprises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5/T 3566-2024
标准类型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7-15
实施日期
2024-08-15
发布单位/组织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20.01

CCSC80

1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

DB15/T3566—2024

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Codeforfiresafetymanagementofcoalchemicalenterprise

2024-07-15发布2024-08-15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5/T3566—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则...............................................................................2

5消防安全责任制.....................................................................3

6消防安全组织及职责.................................................................3

7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7

8日常消防安全管理...................................................................8

9重大火灾危险源管理................................................................15

10承包商消防安全管理...............................................................15

11消防安全标志管理.................................................................16

12生产工艺火灾风险管理.............................................................16

13火灾处置管理.....................................................................20

14消防安全评估.....................................................................20

参考文献.............................................................................23

I

DB15/T3566—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M/TC0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内蒙古自治

区勘察设计协会消防安全专业委员会、内蒙古工业大学、鄂尔多斯市消防救援支队、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消防技术服务中心、山西省消防救援总队、内蒙古序安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城市更新研究发展有

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于利群、武清华、景慧萍、冯宇波、郭兴、李苗、张连勇、张利民、刘霄飞、

何燕飞、谭建国、闫瑞芬、潘瑞。

II

DB15/T3566—2024

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煤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组织及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日常消防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承包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标志管理、生产工艺火灾风险管理、

火灾处置管理、消防安全评估等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本文件适用于煤化工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可按照本文件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3495.1消防安全标志第1部分:标志

GB15630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30077危险化学品单位应急救援物资配备要求

GB30871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

GB35181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T38315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GB50444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

GB/T50493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

GB5130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GB51428煤化工工程设计防火标准

XF95灭火器维修

XF503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

TSG23气瓶安全技术规程

建标152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GB51428和GB3518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煤化工企业coalchemicalfactory

1

DB15/T3566—2024

以煤为原料,采用煤气化或煤直接液化技术生产和储运燃料及化工产品的生产企业。

专职消防队full-timefirebrigade

由专职灭火的人员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备消防车辆、装备、通信器材,定期组织消防训练,

能够每日24h备勤的消防组织。

志愿消防队volunteerfirebrigade

由志愿人员组成,平时有自己的主要职业、不在消防站备勤,但配备消防装备、通信器材,定期组

织消防训练,能够在接到火警出动信息后迅速集结、参加灭火救援的消防组织。

工艺处置队processdisposalteam

基于化工企业特殊的生产工艺,一般由企业分管生产或技术的负责人和相关岗位技术、操作人员组

成的处置工艺突发事故的专业组织。

4总则

企业应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企业的消

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企业应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

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企业应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企业使用的建(构)筑物、场所,应符合消防法规和相关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经住房和城乡建设

主管部门依法审查、验收合格,并取得相关行政许可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

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

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合同中应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未明确消防安全责

任的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消防安全的,应签订

消防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消防安全管

理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与协调。

同一建筑物或场所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确定责任

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通道进行统一管理。

厂房、仓库或场所以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等形式交由承包人、承租人、经营人、管理

人使用的,当事人在订立承包、租赁、委托、管理等合同时,应当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

企业宜每年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企业改进消防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据。

企业应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

完好有效。

2

DB15/T3566—2024

企业设置在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可燃物资仓库内的电气设备、线路和消除静电设施,应按照有

关技术标准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

企业应建立外包服务作业人员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其资格、能力、作业过程、产品与服务、

绩效等进行管理。

企业宜将智能火灾监测、AI图像识别、大数据分析技术和物联网技术等智慧消防技术应用到消

防安全管理工作中。

消防设施维护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防火巡查检查人员、消防安全评估人员、特殊作业人

员等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

5消防安全责任制

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企业应依据消防法规对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结合每个岗位的岗位职责,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

位(含劳务派遣人员、实习学生等)的消防安全责任,做到“一岗一责”。

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责任内容、范围、考核标准应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实时更新。

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应经主要负责人审定、批准后,以正式文件方式发布实施。

企业应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

训。

企业应每年对消防安全责任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订。有下列情形之一,

应及时修订:

a)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b)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c)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

d)发生火灾事故后,暴露出的消防安全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的;

e)企业认为需要修订的其他情况。

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制度,每年至少对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与奖励惩处挂钩。

6消防安全组织及职责

消防安全组织

6.1.1消防安全组织包括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安

全管理机构、重点岗位人员、专职消防队、工艺处置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6.1.2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并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兼职消防安全管

理人员,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职业资格。

6.1.3企业应建立工艺处置队。大、中型企业可根据管理层级、事故等级实际情况,设立工艺处置分

队等相应组织。工艺处置队的组建应符合以下要求:

a)工艺处置队应有完整的架构体系,队长通常由企业分管生产或技术的负责人担任,队员可依托

企业部门(车间、单元等)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班组操作人员、设备维保人员等组队;

b)工艺处置队应分为若干班组,班组数与生产周期值班数相同,每个班组人员配置数量不应少于

5人。队员应取得相应岗位、装置设备操作的资格,熟悉所在装置设备的工艺流程、紧急切断

阀门的位置和数量、管线介质、危险等级等,能够熟练实施工艺装置应急处置的程序措施;

3

DB15/T3566—2024

c)工艺处置队应结合工艺装置灾害事故处置需求和规模级别,配备个人防护装备、侦检器材、堵

漏器材等工具。

6.1.4企业应按照GB51428、GB50160的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将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经费纳入安全生

产费用足额保障。专职消防队的建设除应符合建标152外,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专职消防队应设置可受理不少于2处同时报警的火灾受警录音电话,且应设置无线通信设备;

b)生产调度中心、消防水泵房、中央控制室、总变配电所等重要场所应设置与专职消防队直通专

用电话。车库、值勤宿舍应设置警铃,应在车库前场地一侧应安装指示车辆出动的警灯和警铃;

c)通信室、车库、值勤宿舍以及公共通道等处应设应急照明;

d)企业生产原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储存物质涉及爆炸品,放射性、毒性或感染性物质的,

其企业消防队应根据相关事故处置需求,配备相适应的消防车辆装备、抢险救援器材和消防员

个人防护装备。

6.1.5未设置专职消防队的企业应设置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可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人员配备不

应少于6人,站长可由各功能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兼任。

消防安全职责

6.2.1企业应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

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并履行以下消防安全职责:

a)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

预案;

b)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c)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

确保完好有效;

d)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

查;

e)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f)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g)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h)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i)对职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6.2.2企业应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的消

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6.2.3按照从属关系,集团化企业总部应督促从属单位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6.2.1规定的职责,

还应履行以下涉及从属单位的职责:

a)指导从属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以及保障消防安全职责落实的制度措施;

b)定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从属单位消除火灾隐患,协助从属单位整改无能力解决

的火灾隐患;

c)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法规、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d)根据从属单位的特点,研究解决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和共性问题;

e)掌握从属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f)每年对从属单位消防安全进行综合考核;

g)建立消防安全工作档案。

6.2.4企业应培养熟悉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的管理人员和岗位工作人员。

4

DB15/T3566—2024

消防安全人员职责

6.3.1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国家、行业的消防技术标准,保障本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

的消防安全情况;

b)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c)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资源和组织保障;

d)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e)组织防火检查以及消防设施、电气线路的检测,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

全的重大问题;

f)组织建立消防专业管理团队、工艺应急处置队、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并配备相应的消防

器材和装备;

g)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h)主持召开消防安全例会,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6.3.2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企业应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下列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根据单位实际确定逐级或者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及资源的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d)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e)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

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f)组织开展消防监督、动火作业消防安全监督及消防专项考核;

g)组织工艺应急处置队、专职消防队开展日常业务训练、联合演练,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

散;

h)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

i)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j)提出消防安全例会议程,并应形成会议纪要或决议;

k)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l)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3.3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责任人职责

消防安全主管部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a)根据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开展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督促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c)实施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d)检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状况,督促维护保养;

e)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f)组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

5

DB15/T3566—2024

g)筹备消防安全例会,落实会议纪要或决议;

h)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i)及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

6.3.4其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其他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a)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

b)实施防火巡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不能消除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消防

安全管理人报告;

c)发现火灾,组织人员疏散和火灾扑救;

d)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e)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f)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g)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能正常运行;

h)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i)做好检查、维护保养和故障处理记录;

j)定期参加专业培训。

6.3.5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熟悉和掌握消防控制室设

定制服务

    推荐标准

    相似标准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