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 3036-1996 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

JG 3036-1996 Mixers for concrete test

行业标准-建筑工业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JG/T 244-2009 |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G 3036-1996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行业标准-建筑工业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
发布日期
1996-11-04
实施日期
1997-05-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归口单位
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铁道建筑研究设计院、宁波市建材设备仪器厂、锡山市建材仪器机械厂、沈阳市通建仪器设备厂
起草人:
惠满印、关淑君、王志华、胡修培、周三南、张宝弛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14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J6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JG3036一1996

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

Mixersforconcretetest

1996一11一04发布1997一05一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JG3036一1996

前言

本标准为国家标准GBJ80-8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J81-85《普通混凝土力学

性能试验方法》,GBJ82-85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等标准试验方法制作混凝土

试件时搅拌混凝土拌合物的专用仪器设备产品标准。

为了加强建筑企业、混凝土建筑构件厂试验室管理,提高检测试验工作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建设部

在编制混凝土专用试验仪器设备产品系列标准。本标准是该系列标准之一。

现已发布的混凝土试验仪器设备产品系列标准有JG3019-94a混凝土试模》,JG/T3020-94K混

凝土试验用振动台》,JG3021-94K混凝土坍落度仪》,JG/T3027-1995Q混凝土加速养护箱h,JG

3037-1996《标准养护箱》等。维《勃稠度仪》及《混凝土含气量测定仪》等仪器设备产品标准将陆续完成

编制工作。

在建筑企业试验室资质等级认证时,应按专用仪器设备标准对试验仪器设备进行验收,使试验仪器

设备标准化、统一化。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混凝土试验用的搅拌机,应符合本标准要求。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工程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铁道建筑研究设计院、宁波市建材设备仪器厂、锡山市建材仪器机

械厂、沈阳市通建仪器设备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惠满印、关淑君、王志华、胡修培、周三南、张宝弛。

本标准委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材研究所负责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JG3036一1996

Mixersforconcretetest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试验用混凝土搅拌机(以下简称搅拌机)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

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混凝土试验时机械搅拌混凝土拌合物用的搅拌机。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出版本均为

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4477-1995混凝土搅拌机性能试验方法

GBJ80-8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试验方法

3产品分类

3.1搅拌机按公称容量(出料容量)分为:

a)30L;

b)60L;

0100L.

3.2搅拌机按构造型式分为:

a)自落式搅拌机;

b)立轴式强制搅拌机;

c)单卧轴式强制搅拌机;

d)行星式强制搅拌机。

3.3型号编制

搅拌机型号由搅拌机代号、特性代号及主参数代号组成。其型号说明如下:

回口口口

一一匕设二

I!一‘一一~一主参数代号:公称容量

特性代号:z一自落式;L一立轴式;

W一单卧式,S一行星式

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代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趁设部1996一11一04批准1997一05一01实施

1

JG3036一1996

3.4标记示例

a)搅拌机,构造形式为自落式,公称容量30Le

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HJZ30JG3036-1996

b)搅拌机,构造形式为行星式,公称容量60Le

混凝土试验用搅拌机HJS60JG3036-1996

4技术要求

4.1搅拌机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产品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并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4.2产品性能要求

4.2.1搅拌机应在搅拌时间90S(自落式),60“行星式)和45s(立轴、单卧轴式)内将混凝土混合料搅

拌成匀质混凝土。

4.2.2搅拌机在搅拌过程中不应滋料、漏浆,且卸料干净。搅拌机的残留量不应大于1.5%,确保混凝

土配合比的正确性。

4.2.3强制式搅拌机在搅拌混凝土拌合物时,应具有搅拌干物料的能力,且搅拌中不卡石子,持续时间

应大于30s,

4.2.4在供电电源电压波动不大于5%,超载公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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