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0491-2010 航空派生型燃气轮机成套设备噪声值及测量方法

GB/T 10491-2010 Noise criteria and sound measurement procedures for aero-derivative gas turbines turnkey installation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0491-2010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0-11-10
实施日期
2011-03-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燃气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9)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派生型燃气轮机成套设备(以下简称:燃气轮机)噪声级限定值及其测量方法,还规定了燃气轮机噪声的数据处理方法和测量报告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和机械驱动用的燃气轮机,不适用于作为运输工具(车辆和船舶等)动力用的燃气轮机。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清华大学、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人:
何语平、刘尚明、何磊、张华、罗安阳、韩建清、郭晓强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12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27.040

K56百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彖标准

GB/T10491—2010

代替GB/T10491—1989

航空派生型燃气轮机成套设备

噪声值及测量方法

Noisecriteriaandsoundmeasurementproceduresfor

aero-derivativegasturbinesturnkeyinstallations

2010-11-10发布2011-03-01实施

GB/T1049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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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代替GB/T10491—1989《轻型燃汽轮机成套设备噪声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与GB/T10491—198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的名称改为《航空派生型燃气轮机成套设备噪声值及测量方法》;

——增加了前言;

—将章节标题“标准值”改为“噪声级限定值”,并将燃气轮机距隔声罩外1m处的噪声级限定值的

规定由原来的90dB(A)下降为85dB(A),体现了当今设备制造的技术发展水平,并更为关注

境和社会和谐,此外还对噪声级限定值的内容和适用范围进行了必要的补充(本版的第4章);

——修改了对背景噪声和大气条件等测量境的要求(本版的5.2);

——修改了背景噪声对实测的A声级的数据修正和数据的平均计算(本版的6.1)。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燃气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电力设计院、清华大学、上海电气电站设备有限公司上海汽轮机厂、中国航

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航空动力机械研究所、浙江国华余姚燃气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西安航空发动机

(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何语平、刘尚明、何磊、张华、罗安阳、韩建清、郭晓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10491—19890

T

GB/T10491—2010

航空派生型燃气轮机成套设备

噪声值及测量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派生型燃气轮机成套设备(以下简称:燃气轮机)噪声级限定值及其测量方法,还

规定了燃气轮机噪声的数据处理方法和测量报告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发电和机械驱动用的燃气轮机,不适用于作为运输工具(车辆和船舶等)动力用的燃

气轮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102.7声学的量和单位(GB3102.7—1993,cqvISO31-7:1992)

GB/T3241电声学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GB/T3241—2010,IEC61260:1995,MO)

GB/T3785(所有部分)电声学声级计[GB/T3785—2010,IEC61672(所有部分),IDT]

GB/T3947声学名词术语

GB/T10489轻型燃气轮机通用技术要求

GB14098—1993燃气轮机噪声

3术语和定义

GB/T3947和GB3102.7确立的声学术语和定义以及GB/T10489确立的燃气轮机术语和定义适

用于本标准。

4噪声级限定值

4.1本标准规定用A计权声级(以下简称:A声级)作为评价值。若需要,也可选测声压级(C声级)和

倍频带声压级,但不作为评价依据。

4.2燃气轮机满负荷稳定运行时,距隔声罩外1m处的平均噪声级不应大于85dB(A)0燃气轮机隔

声罩外1m处噪声级限定值,应根据机组安装的区域所执行的T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或城市区域坏

境噪声标准,并考虑机组隔声罩至厂界的距离,以及在噪声传播途径上燃气轮机厂房或声屏障隔声的影

响,经计算后由采购方提出并与承包商协商后确定。

4.3应根据厂界或境噪声的要求和现场的具体情况,经计算后,由采购方提出并与承包商协商,对燃

气轮机下列部件外1m处的噪声级限定值做出规定:进气口、排气扩散段、隔声罩通风口和烟囱出口。

4.4燃气轮机控制室(就地控制室)内的噪声级不应大于70dB(A)0

4.5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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