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3130-2016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

GB/T 33130-2016 Assessment standard of well-facilitated farmland construction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33130-2024 | 页数:5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3130-2016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6-10-13
实施日期
2017-05-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93)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的目的任务、内容、工作程序、评价原则、方法和成果要求等。本标准适用于各级行政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的整体评价工作,项目和地块的评价可参照执行。各部门和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财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统计局
起草人:
刘国洪、范树印、闫刚、郧文聚、郑伟元、宁鸣辉、梁军、辛景树、李红举、贾文涛、任意、黄先栋、仲鹭勍、孙洪波、杜秀文、胡孟、刘道平、翁国庆、吴川、刘爱民、李树君、李向岭、席兴军、杨丽、张延华、薛彦东、郭照光、金晓斌、朱德海、陈彦清、黄辉玲、张燕、周同、孙春蕾、陈原、张蕾娜、李晨、吕婧、高世昌、王长江、田玉福、陈正、桑玲玲、张秋惠、姚艳、任佳、刘昊博
出版信息:
页数:52页 | 字数:9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

Assessmentstandardofwell-facilitatedfarmlandconstruction

GB/T33130-2016

发布日期:2016年10月13日

实施日期:2017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

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9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财

政部农业综合开发评审中心、农业部规划设计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统计

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国洪、范树印、闫刚、郧文聚、郑伟元、宁鸣辉、梁

军、辛景树、李红举、贾文涛、任意、黄先栋、仲鹭勍、孙洪波、杜秀文、胡孟、刘

道平、翁国庆、吴川、刘爱民、李树君、李向岭、席兴军、杨丽、张延华、薛彦东、

郭照光、金晓斌、朱德海、陈彦清、黄辉玲、张燕、周同、孙春蕾、陈原、张蕾娜、

李晨、吕婧、高世昌、王长江、田玉福、陈正、桑玲玲、张秋惠、姚艳、任佳、刘昊

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的目的任务、内容、工作程序、评价原

则、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行政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后的整体评价工作,项目和

地块的评价可参照执行。

各部门和地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

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

适用于本文件。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T28405农用地定级规程

GB/T28407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

GB/T30600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

GB50026工程测量规范

GB5028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63节水灌溉工程技术规范

GB/T50817农田防护林工程设计规范

NY/T1119耕地质量监测技术规程

NY/T1634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技术规程

NY/T2148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

TD/T1032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

TD/T1033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TD/T1034市(地)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

TD/T1035县级土地整治规划编制规程

TD/T1041土地整治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3]111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高标准农田well-facilitatedfarmland

土地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农电配套、土壤肥沃、生态良好、抗灾能

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高产稳产,划定为基本农田实

行永久保护的耕地。

3.2

高标准农田建设well-facilitatedfarmlandconstruction

为建设高标准农田,改善或消除主要制约因素,全面提升农田质量而开展的

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农田输配

电以及其他工程建设,并保障其高效利用的建设活动。

3.3

建设任务constructiontask

按照有关规划和计划确定的一定时期内需要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面积和投入的

各项资金、工程量。

3.4

建设质量constructionquality

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项目的安全、使用、环

保、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注:本标准所称的建设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耕地质量。

3.5

工程质量engineeringquality

通过项目建设,工程应满足相关标准、规划设计及其合同约定的程度。

注:本标准所称的工程质量,集中反映在构成农田基础设施各单项工程要素

的综合特性上。

3.6

耕地质量cultivationlandquality

耕地满足作物生长和安全生产的能力,包括耕地地力、土壤健康状况等自然

形成的,投资田间基础设施建设形成的,以及由气候因素、土地利用水平等自然和社

会经济因素所决定的满足农产品持续产出和质量安全的要求。

3.7

建设成效constructioneffect

通过工程建设活动所获得的成绩和效果,主要表现在经济、社会、生态和资

源环境等效益方面。

3.8

建设管理constructionmanagement

为实现预期的建设目标,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施工要素进行全面协调、统

筹安排的一系列活动。

3.9

社会影响socialinfluence

通过项目建设,对国家和地方各项社会发展目标所做的贡献与影响,以及项

目与社会的相互适应性。

3.10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assessmentofwell-facilitatedfarmland

construction

运用特定的标准和方法,对高标准农田建设过程、结果的全部特征和价值进

行综合判断的过程。

4总则

4.1评价目标

依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国务院关于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的

批复》和GB/T30600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要求,统一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内容、程

序、方法和要求,评价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情况,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活动。

4.2评价范围和时点

4.2.1各级政府组织本行政区内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工作。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

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成果进行总体评价和抽样复核。

4.2.2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时点一般为每年年末和规划期末。

4.3评价对象和内容

4.3.1评价对象应为各级行政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情况,包括建设过程和结

果。

4.3.2评价内容包括建设任务、建设质量、建设成效、建设管理和社会影响等。其

中,建设质量包括工程质量和耕地质量。

4.4评价指标

4.4.1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指标分为三个层次: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

根据不同的评价范围,分别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4.4.2根据区域差异性,将三级指标细分为必选指标和备选指标。各地可结合本地

区特点,增加体现地方特色的备选指标。

4.5评价方法

4.5.1目标比较法。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后的实际产能提升效果与预计产能提升目标

进行比较,分析预计目标的完成程度。本法适用于建设任务和建设成效的评价。

4.5.2专家评议法。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专业性强、难以直接量化的指标进行

评议。本法适用于建设质量的总体评价,以及建设管理、建设成效和社会影响的评

价。

4.5.3问卷调查法。针对项目区利益相关方有关的事项,通过问卷调查,对调查结

果进行统计、分析和评定。本法适用于建设质量、建设成效和社会影响的评价。

4.5.4资料查阅法。通过查阅项目建设管理和后期利用的有关资料,包括规划设计

文件、建设管理文件、施工检验资料和当地统计资料等,获取有关评价指标的数据。

本法适用于建设任务、建设质量和建设成效的评价。

4.5.5现场调查法。通过现场检查、量测和检验等方法,对工程质量、耕地质量和

经济效益等进行复核性评价。本法适用于建设质量、建设成效的评价。

4.5.6抽样调查法。从评价对象的全部项目中,抽取一部分项目进行考察和分析,

并用这部分项目的数量特征去推断全部项目的数量特征。其中,评价对象的全部称为

“总体”;从总体中抽取出来进行评价的部分构成群体的“样本”。本办法适用于基

本单元如农户、地块等数量较多项目的评价。抽样样本应包含不同类型的高标准农田

建设项目。

4.6评价原则

4.6.1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系统科学、可扩展、可操作、实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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