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02/T 1004-2019 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登记评估

DB3202/T 1004-2019 Long-term Care Insurance Disability Registration and Evaluation in Wuxi City

江苏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6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202/T 1004-2019
标准类型
江苏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3-05
实施日期
2019-03-15
发布单位/组织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荣军医院
起草人:
蒋玉宇、钱孝明、陈文晞、任燕、丁兆生、朱大中、刘文涛、刘仪、邱玉宇、孙平平、刘凤兰、郭建兰、王姗姗、滕丽萍、夏淑芳、黄薇、徐建秀、华皎、赵杰
出版信息:
页数:26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20.10

A00

DB3202

无锡市地方标准

DB3202/T1004—2019

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

2019-03-05发布2019-03-15实施

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202/T1004—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江南大学无锡医学院、国联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江苏省荣军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玉宇、钱孝明、陈文晞、任燕、丁兆生、朱大中、刘文涛、刘仪、邱玉宇、

孙平平、刘凤兰、郭建兰、王姗姗、滕丽萍、夏淑芳、黄薇、徐建秀、华皎、赵杰。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I

DB3202/T1004—2019

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的原则、评估机构和人员、主要参数项目评判、背

景参数、等级划分。

本标准适用于无锡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失能等级评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31596.4社会保险术语第4部分医疗保险

GB/T31599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31596.4、GB/T31599所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长期护理long-termcare

由专业、非专业照护人员在持续的一段时间内为不具备完全自我照料能力的个体提供制度范围内生

活护理、康复、医疗护理为主的综合性服务的行为。

3.2

失能等级评估assessmentofdisabilitylevel

采用规定方法评价参保人自我照料能力,并按规定纳入相应等级的行为。

3.3

生活照料等级评估assessmentoflifecarelevel

按照规定方法,评价参保人基本生活活动能力、认知和行为能力、视听觉与交流能力和影响日常生

活活动的等一系列状况,确定其需要生活照料的等级的行为。

3.4

医疗护理等级评估assessmentofmedicalcarelevel

按照规定方法,评价参保人对失禁性皮炎、压疮、便秘、鼻饲、保留导尿、结肠(膀胱)造瘘、人

工气道的依赖程度,确定其需要医疗护理等级的行为。

4评估原则

1

DB3202/T1004—2019

4.1客观性

评估人员应按照评估操作规范,通过询问、观察或其他手段评价评估对象,遵照标准规定的评估参

数进行评估,如实记录评估结果。必要时可询问照护人员或周边人员。

4.2真实性

评估人员、评估对象和照护人员对评估过程、信息可靠性进行确认。

4.3公正性

评估工作不受外部非相关因素的影响。评估人员与评估对象无利益关系。

4.4保密性

保护评估对象的个人隐私和评估信息,未经评估对象或其法定监护人书面授权或许可,不得对外泄

露。

5评估机构和人员

5.1评估机构

5.1.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主管部门授权、认可的单位。

5.1.2应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评估要求。

5.1.3应负责管理评估人员,做好评估的质量控制。

5.1.4应配备能满足长期护理保险运行要求的信息管理系统,并有管理和操作人员。

5.1.5应有稳定的办公场所。

5.2评估人员

5.2.1评估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无不良诚信记录;

——有医疗、护理、康复等专业背景的,应经过不低于20学时的专业培训;

——有大专及以上非医学相关学历的,应经过不低于100学时的专业培训;

——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5.2.2上岗前应参加规定学时的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6主要参数项目评判

6.1基本生活活动能力

6.1.1进食

6.1.1.1正常

使用餐具、搅碎或切断食物、夹取食物入口、咀嚼、咽下食物等进食步骤能独立完成的,且进食过

程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

6.1.1.2部分依赖

2

DB3202/T1004—201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6.1.1.1描述的进食步骤需要语言帮助;

b)需他人搅碎或切断食物;

c)其他进食的某一个步骤需要他人少量的动作帮助才能完成。

6.1.1.3中度依赖

大部分的进食步骤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才能完成。

6.1.1.4重度依赖

全程喂食,或者留置胃管、肠外营养。

6.1.2洗浴

6.1.2.1正常

在他人准备好洗浴用水、处理洗浴用水情况下,进出洗浴缸/淋浴房、洗浴过程(洗头除外)能独

立完成的,且在常人认可的基本清洁范围内。

6.1.2.2轻度依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需要他人语言帮助;

b)进出洗浴缸/淋浴房需他人动作帮助才能完成。

6.1.2.3中度依赖

洗浴过程伴或不伴有进出洗浴缸/淋浴房需要他人部分动作帮助才能完成。

6.1.2.4重度依赖

完全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才能完成。

6.1.3修饰

6.1.3.1正常

全程独立完成洗脸、刷牙、梳头、剃须、洗脚、清洗外阴部、洗头、修剪指甲等个人修饰活动,且

在常人认可的基本清洁范围内。

6.1.3.2轻度依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6.1.3.1描述的个人修饰活动需要他人语言帮助;

b)1-2项修饰活动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

6.1.3.3中度依赖

3项及以上修饰活动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

6.1.3.4重度依赖

所有修饰活动完全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

3

DB3202/T1004—2019

6.1.4穿(脱)衣

6.1.4.1正常

穿脱衣裤、系鞋带、系带、扣扣子及开闭拉链、穿脱鞋袜动作能独立完成。

6.1.4.2轻度依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6.1.4.1描述的动作需要语言帮助;

b)系带、扣扣子及开闭拉链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

6.1.4.3中度依赖

穿脱衣裤和鞋袜的动作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

6.1.4.4重度依赖

6.1.4.1描述的动作完全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

6.1.5排尿控制

6.1.5.1正常

可控制排尿。

6.1.5.2轻度依赖

偶尔失禁,每天少于1次,但每周大于1次。

6.1.5.3中度依赖

经常失禁,每天不少于1次。

6.1.5.4重度依赖

完全失禁,留置导尿。

6.1.6排便控制

6.1.6.1正常

可控制排便。

6.1.6.2轻度依赖

偶尔失禁,每周少于1次。

6.1.6.3中度依赖

经常失禁,每周不少于1次。

6.1.6.4重度依赖

完全失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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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如厕

6.1.7.1正常

随手取便盆、上下厕盆、解开衣裤、擦净、整理衣裤、排泄物冲水或便盆冲洗等如厕动作能独立完

成。

6.1.7.2轻度依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6.1.7.1描述的动作需要语言帮助;

b)1-3项如厕动作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

6.1.7.3中度依赖

不少于一半的动作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

6.1.7.4重度依赖

如厕动作完全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

6.1.8体位改变、床椅转移

6.1.8.1正常

坐、卧位、站立位改变,床椅间的位置转移能独立完成的。

6.1.8.2轻度依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需他人语言帮助;

b)某项活动需1个人的动作帮助;

c)自主借助辅助装置(如拐杖、扶手等)能完成。

6.1.8.3中度依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某项活动需1人以上的动作帮助;

b)多项活动需他人的动作帮助;

c)因各种原因导致的不可进行上述某项活动。

6.1.8.4重度依赖

完全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

6.1.9平地行走

6.1.9.1正常

能独立在平地上行走45m。

6.1.9.2轻度依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5

DB3202/T1004—2019

a)需要他人语言指导;

b)少于一半的行走活动需1人搀扶;

c)自主使用拐杖、扶手、助行器等辅助装置平地行走。

6.1.9.3中度依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不少于一半的行走活动需要他人搀扶;

b)坐在轮椅上可自行在平地上移动。

6.1.9.4重度依赖

完全需要他人的动作帮助。

6.1.10上下楼梯

6.1.10.1正常

可独立上下不少于10个台阶的楼梯。

6.1.10.2轻度依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需要他人语言指导;

b)少于一半的上下楼梯活动需1个人的搀扶;

c)自主使用拐杖、扶手、助行器等辅助装置。

6.1.10.3中度依赖

不少于一半的上下楼梯活动需要他人搀扶。

6.1.10.4重度依赖

完全需要他人的搀扶帮助。

6.2认知和行为能力

6.2.1近期记忆

6.2.1.1正常

对近期发生的事情记忆清晰,能回忆全部。

6.2.1.2轻度受损

对近期发生的事情记忆模糊,能回忆大部分。

6.2.1.3中度受损

对近期发生的事情遗忘,在提示下能回忆部分。

6.2.1.4重度受损

对近期发生的事情经提示也完全无法回忆。

6

DB3202/T1004—2019

6.2.2定向力

6.2.2.1正常

对人物(熟悉和陌生人)、地点(常住地、当前地点)、时间(年月日、季节、上下午等)、空间

等识别和判断能力正常。

6.2.2.2轻度受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只能识别近亲和经常接触的人物;

b)知道地点和方位(但不知回去路线);

c)时间观念略差(年、月清楚,日有时相差几天)等。

6.2.2.3中度受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只能认识亲人,不能识别关系;

b)只知道地点,但不知道方位;

c)时间观念差(只知道季节)。

6.2.2.4重度受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只能认识常同住的亲人(或室友、看护者、保护人);

b)不知地点和方位,只能在左邻右舍(或相邻的房间)间走动,时间观念很差(只知道上下午)

或无时间观念。

6.2.3判断力

6.2.3.1正常

无论何时何地,对日常生活的内容、时间等能正确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定。

6.2.3.2轻度受损

在新环境中,对日常生活的内容、时间等有困难,表现为判断迟缓、犹豫不决。

6.2.3.3中度受损

在熟悉环境中,对日常生活的内容、时间等有困难,需他人提示才能做出判断和决定。

6.2.3.4重度受损

对日常生活的内容、时间等,完全不能或完全错误地做出判断和决定。

6.2.4行为表现

6.2.4.1正常

无漫无目的的徘徊,无退缩行为,无语言攻击行为,无身体攻击行为,无自杀念头或行为,无不合

场合的怪异行为。

7

DB3202/T1004—2019

6.2.4.2轻度受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身体攻击行为每月不超过1次;

b)其他某一行为每周都发生,次数不超过3次;无自杀念头和行为。

6.2.4.3中度受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身体攻击行为每月都有,平均每周<1次;

b)其他某一行为每周都发生,次数为4-6次;无自杀念头和行为。

6.2.4.4重度受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身体攻击行为每周都有;

b)其他行为每天都有发生;

c)有自杀念头或自杀行为。

6.2.5情绪表现

6.2.5.1正常

近30天内没有发生焦虑、抑郁、孤独、愤怒等情绪表现。情绪表现包括:无助、绝望性的话语及呼

叫,易激惹、情绪不稳定,不切实际的担忧、害怕、恐惧,悲伤、哭啼。

6.2.5.2轻度受损

某一情绪在近30天内有发生,频率每周不超过4天。

6.2.5.3中度受损

某一情绪每周都发生,频率为5天/周。

6.2.5.4重度受损

某一情绪发生频率为6-7天/周。

6.3视听觉和交流能力

6.3.1视觉

6.3.1.1正常

无视力障碍,能看清书报上的正文字体,在正常环境下能安全照顾自己。

6.3.1.2轻度受损

有视力障碍,只能看清书报上的大标题,日常生活活动偶尔需他人帮助。

6.3.1.3中度受损

有视力障碍,看不清大标题,能辨认物体,日常生活活动需要他人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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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1.4重度受损

有视力障碍,只能看到光、颜色、物体形状,日常生活活动需要他人帮助。

6.3.1.5完全受损

视力完全丧失,日常生活活动需要他人帮助。

6.3.2听觉

6.3.2.1正常

能正常交谈,能听到电视、电话的声音。

6.3.2.2轻度受损

在轻声说话或面对面交谈距离超过2米时听不到。

6.3.2.3中度受损

正常交谈有困难,需在安静的环境才能听到。

6.3.2.4重度受损

只能在特定的条件下才能交谈,讲话者需大声讲话或讲话很慢才能部分听到。

6.3.2.5完全受损

完全听不到。

6.3.3交流

6.3.3.1正常

无困难,能与他人正常交流。

6.3.3.2轻度受损

大部分能够交流,但需要增加时间和部分帮助。

注:具体表现为用词表达、思考需要一定的时间,遗漏的部分交流信息需要他人提醒。

6.3.3.3中度受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a)交流困难;

b)提出具体的需求有困难;

c)需他人频繁重复或者用简化的口语、手势表达才能有反应。

6.3.3.4重度受损

完全不能表达需求,完全不能理解其他人表达的内容。

6.4特殊情况

6.4.1近30天有2次及以上自杀、走失事件发生。

9

DB3202/T1004—2019

6.4.2昏睡、昏迷、完全性截瘫、完全性四肢瘫痪。

6.5医疗护理

6.5.1失禁性皮炎

6.5.1.1正常

皮肤完整,无色泽变化、无渗出。

6.5.1.2轻度

皮肤完整,有轻度发红和局部不适感,无渗出。

6.5.1.3中度

皮肤中度发红,有剥脱,有小水疱或小范围皮层受损,伴有疼痛或不适感。

6.5.1.4重度

皮肤变暗或深红色,大面积皮肤有剥脱,有水疱和渗出。

6.5.2压疮

6.5.2.1正常

皮肤完整,无色泽变化、温度变化、无疼痛、无渗出。

6.5.2.2轻度

淤血红润期,有红肿热痛和麻木,短时间不消失。

6.5.2.3中度

炎性浸润期,皮肤为紫红,皮下产生硬结,表皮出现水疱;水疱破溃后为潮湿红润的创面,伴有疼

痛。

6.5.2.4重度

浅度或深度溃疡期、不明确分期,浅层组织坏死,形成溃疡,或者侵入真皮下层和肌层,可达骨面,

可伴有腐肉或焦痂。

6.5.3便秘

6.5.3.1正常

排便顺畅,排便次数(每周不少于3次)正常,性状正常。

6.5.3.2轻度

排便不畅,连续3日未解大便,偶有发生,灌肠每月1次。

6.5.3.3中度

排便不畅,连续4-6日未解大便,常有发生,灌肠每月2次。

10

DB3202/T1004—2019

6.5.3.4重度

排便不畅,连续7日及以上未解大便,伴有腹胀腹痛,频繁发生,灌肠每月有3-4次。

6.5.4鼻饲

6.5.4.1正常

无鼻饲。

6.5.4.2重度

有鼻饲。

6.5.5保留导尿

6.5.5.1正常

无保留导尿。

6.5.5.2重度

有保留导尿。

6.5.6结肠(膀胱)造瘘

6.5.6.1正常

无结肠(膀胱)造瘘。

6.5.6.2重度

有结肠(膀胱)造瘘。

6.5.7鼻导管(面罩)给氧

6.5.7.1正常

无心肺疾病、中毒、颅脑等各种原因导致的缺氧症状(呼吸困难,紫绀等),无需给氧。

6.5.7.2中度

缺氧(呼吸困难,紫绀等),医嘱给予间歇性面罩或鼻导管给氧。

6.5.7.3重度

缺氧(有紫绀,呼吸困难,昏睡、昏迷等),医嘱给予持续面罩或鼻导管给氧。

6.5.8人工气道

6.5.8.1正常

无气管插管、气管切开。

6.5.8.2重度

有气管插管、气管切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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