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AAD 004-2019 自媒体营销价值评估标准

T/CAAAD 004-2019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AAAD 004-2019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10-10
实施日期
2019-10-10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广告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标注规定了自媒体营销价值标准的基本原则、评价要素、评价指标; 主要技术内容:自媒体营销价值评估标准1范围本标注规定了自媒体营销价值标准的基本原则、评价要素、评价指标。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自媒体是指私人化、平民化、普泛化、自主化的传播者,以现代化、电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数或者特定的单个人传递规范性及非规范性信息的新媒体的总称。2.2自媒体平台提供自媒体内容传播及相关服务的平台运营者。2.3自媒体内容自媒体账号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内容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图文、视频、直播、笔记、问答、博客、播客等。2.4自媒体营销基于自媒体内容本身及自媒体平台的营销形式的总和。2.5自媒体营销指数是指用来评估某一自媒体账号营销价值的重要指标说明。2.6自媒体无效粉丝指在自媒体平台上,为伪造、夸大账号影响力或营销效果而注册及活跃的、不体现真实个体/机构观点及行为的虚假关注者和订阅者。2.7自媒体无效曝光指在自媒体平台上,为了伪造、夸大账号影响力或者营销效果而产生的对自媒体内容的阅读或浏览行为。2.8自媒体无效互动指在社交媒体平台上为了伪造、夸大账号影响力或营销效果而产生的虚假互动行为,包括转发、评论、点赞等。2.9自媒体营销价值评估周期对自媒体的营销价值进行效果评估时,评估数据采集的时间范围。针对不同自媒体平台和内容类型,可以使用不同的评估周期标准。如微博、微信图文、短视频等建议评估周期为7天,长视频、问答类内容建议评估周期为30天。3基本原则3.1全面性自媒体营销价值标准应包括能反应自媒体营销价值的关键信息。3.2系统性自媒体营销价值指标各要素应相互之间既独立,又不重复,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以准确反映从事营销活动自媒体的内容价值、传播价值、营销转化效果及风险性的综合评价指标。3.3可操作性自媒体营销价值指标应具有实用性,相关信息要素可采集、可量化、便于操作。4评估要素4.1内容价值反映自媒体的内容的创作能力、创新性的现实状况。4.2传播价值评估自媒体内容通过账号发布及社交分享所产生的传播效果。4.3营销转化效果衡量自媒体内容的实际营销效果,考虑因素包括品牌形象及落地转化两方面。4.4风险性评估记录自媒体在运营时产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出现频次。5评价指标体系自媒体营销标准评价指标体系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内容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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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广告协会
起草人:
中国广告协会
出版信息:
页数:- | 字数:- | 开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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