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3733-2020 泵站计算机监控与视频监视系统施工技术规范

DB34/T 3733-2020 Pump station computer monitoring and video surveillance system construction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3733-2020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11-27
实施日期
2020-12-27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水利厅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3.080

CCSJ71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3733—2020

泵站计算机监控与视频监视系统施工

技术规范

Installationcodeforcomputermonitorandvideosurveillancesystems

2020-11-27发布2020-12-27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3733—2020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2

5施工准备与管理.....................................................................2

6综合布线与敷设.....................................................................3

7计算机监控系统.....................................................................5

8视频监视系统.......................................................................8

9防雷接地...........................................................................9

10实体环境.........................................................................11

11系统调试及试运行.................................................................11

附录A(资料性)隐蔽工程报验表......................................................14

附录B(资料性)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15

附录C(资料性)防雷接地装置验收记录表..............................................16

附录D(资料性)综合布线安装检验记录表..............................................17

附录E(资料性)传感器安装检验记录表................................................18

附录F(资料性)硬件安装检验记录表..................................................19

附录G(资料性)站控软件安装检验记录表..............................................20

附录H(资料性)视频前端设备和视频主机安装检验记录表................................21

附录I(资料性)调试报告............................................................22

附录J(资料性)试运行报告..........................................................23

I

DB34/T3733—202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鲍舒眉、张后文、余珊珊、周劲、肖世俊、茆荣珍、王畅、何云霞、刘长义、

刘兴华、费章贵、刘家明、李杨、郭昌、朱长明、李汉霖、宣政、陆文婷、陈秋实。

II

DB34/T3733—2020

泵站计算机监控与视频监视系统施工

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泵站计算机监控和视频监视系统施工技术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施工准备与管理、

综合布线与敷设、计算机监控系统、视频监视系统、防雷接地、实体环境、系统调试及试运行。

本文件适用于大中型泵站的计算机监控和视频监视系统设备的施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50093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标准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1综合布线工程设计规范

GB/T50312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50343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

GB50348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

GB50462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464视频显示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606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规范

GB50706水利水电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规范

GB5016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34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

SJ/T10796防静电活动地板通用规范

DB34/T2746泵站计算机监控和视频监视系统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深化设计deepeningdesign

在方案及技术设计的基础上进行施工方案细化,并绘制施工图、(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的过

程。

3.2

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Computermonitoringsystemforpumpingstation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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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计算机控制技术对泵站的设施设备和生产过程进行实时监测和控制,并对相关数据进行处理、

存储与应用的系统。

3.3

泵站视频监视系统videosurveillancesystemforpumpingstation

利用视频技术,对泵站主体和机电设备进行实时显示、记录现场图像的系统。

3.4

现地控制单元LocalControlUnit

负责对机组、开关站、公用设备和站用电等设备实施监控的设备,简称LCU。

4基本规定

4.1泵站计算机监控和视频监视系统(以下简称监控监视系统)施工单位应具有相相应资质等级和安全

生产许可证。

4.2监控监视系统施工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防灾防震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4.3监控监视系统施工前,应进行深化设计,设计内容应满足设计单位的设计文件件及图纸要求。

5施工准备与管理

5.1施工准备

5.1.1技术准备

5.1.1.1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应报监理工程师师批准后实施。

5.1.1.2施工单位应对参与工程的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及安全工作交底。

5.1.2器具准备

5.1.2.1安装工器具应齐备、完好,电动工具应进行绝缘检查,并符合绝缘要求。

5.1.2.2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测量仪器和测量工具应根据相关法规进行标定,并在在有效期内。

5.1.3环境准备

5.1.3.1应做好监控监视系统与建筑结构、水力机械、电气、装修、消防、给排水水及暖通空调等专业

的工序接口对接。

5.1.3.2施工现场应具备用水、用电等条件。

5.1.3.3施工用电应具有安全保护装置,接地应可靠,并应符合安全用电接地标准准。

5.1.3.4建筑物防雷与接地装置敷设完成,接地电阻符合设计要求。

5.1.3.5对防尘有要求的场所,施工时应采取相应的保洁措施。

5.2施工管理

5.2.1安全管理

施工安全管理应符合GB50606、GB50706有关规定。

5.2.2过程管理

5.2.2.1工程实施应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图,施工方案及施工计划进行。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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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2监控监视系统各子系统之间、监控监视系统与工程其他专业之间,应协调配合,并保证施工

进度和质量。

5.2.2.3监控监视系统的实施应全过程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管理。

5.2.2.44未经监理工程师确认,不应实施隐蔽工程作业。隐蔽工程的过程检査记录,应经监理工程师

签字确认,并填写隐蔽工程报验表(参见附录A)。

5.2.2.5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做好设备、材料及装置的保护措施。

5.2.3技术管理

5.2.3.1应建立技术管理制度,并明确技术负责人。

5.2.3.2技术交底和施工过程的资料及记录应由资料员收集、整理并保存,隐蔽工程应保留影像资料。

5.2.3.3设计变更应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协商确认,并履行设计变更手

续。

5.2.4质量管理

施工质量管理应符合GB50606有关规定。

5.3材料、设备管理

5.3.1检查材料、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外观、品牌及产地,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等应符

合设计要求。

5.3.2材料、设备等应符合GB50606有关规定。

5.3.3施工材料、设备及物品储存环境应符合产品要求,并应进行标识和记录。

5.3.4设备附件、备件、技术文件应齐全,有源设备应通电检查,确认设备正常。

5.3.5材料、设备的进场应填写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参见附录B),并分系统对设备、材料进行清

点、分类,并封存样品。

5.3.6不应安装和使用进场检验不合格的材料。

6综合布线与敷设

6.1一般规定

6.1.1工程监控监视系统使用的控制、信号、通讯线缆和光缆等的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1.2布线路径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a)线缆的路径宜避开将要挖掘施工的地方,应避免线缆遭受机械性外力、过热、腐蚀等危害;

b)满足安全要求、便于敷设、维护条件下,应保证线缆路径最短,不同电压等级不宜放置在同

一层支架上。

6.1.3线缆的计算长度应包括实际路径长度与附加长度。附加长度宜计入下列因素:

a)线缆敷设路径地形等高差变化、伸缩节或迂回备用裕量;

b)终端或接头制作所需剥截线缆的预留段、线缆引至设备或装置所需的长度。

6.1.4水下敷设线缆的不宜有接头,特殊情况下可含有工厂制软接头。

6.1.5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GB50217有关规定。

6.2线缆检查

6.2.1线缆电气性能与机械特性、光缆传输性能以及连接器件的具体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6.2.2施工前对盘、箱的线缆长度、指标参数应按产品标准进行抽验,宜进行通、断及线间的绝缘检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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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外供设备的线缆及跳线也应抽验,并做测试记录。

6.2.3待穿管路应畅通、无毛刺,桥架表面应光滑、涂层完整、无锈蚀,桥架及线线管部件应齐全,过

线盒、接线盒等装置应完整,无变形、损坏。管线入口部位的处理应符合要求,管管口应平整,并应采取

排水及防止水、虫等进入的措施。

6.2.4监控监视系统设备间、弱电竖井应提供可靠的等电位接地联结端子板,接地地电阻值及接地导线

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6.2.5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GB50312有关规定。

6.3线缆敷设

6.3.1线缆的型式、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6.3.2线缆应排列平直整齐,不应扭绞、打圈等,不应受外力的挤压和损伤,线缆缆的布放路由中不得

出现接头。在线缆进出桥架部位、转弯处应绑扎固定;垂直桥架内线缆绑扎固定点间隔不宜大于1.5m。

6.3.3屏蔽线缆的屏蔽层端到端应保持完好的导通性;线缆两端应贴有标签,应标标明编号,标签书写

应清晰、端正和正确。标签应选用防水、耐摩擦、不易损坏的材料。

6.3.4电力线缆和信号线缆不应在同一线管内敷设。

6.3.5线缆应有余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设计要求预留长度,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对绞线缆在终接处,预留长度在工作区信息插座底盒内宜为30mm~60mm,设备间宜为3m~5m;

b)引入盘柜控制、信号、通讯线缆和光缆布放路由宜盘留,预留长度宜为3m~5m。线缆在配线

柜处预留长度应为3m~5m,在控制箱处预留长度应为2.0m~2.5m,控制箱箱终接时预留长度应

不小于0.5m,线缆纤芯在配线模块处不做终接时,应保留光缆施工预留长度。

6.3.6线缆在其敷设及全部路径条件的上下左右改变部位,线缆允许弯曲半径应满满足下列规定:

a)非屏蔽及屏蔽4对对绞线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等于线缆外径的4倍;主干干对绞线缆的弯曲半

径应大于等于线缆外径的10倍;

b)2芯或4芯水平光缆的弯曲半径应大于25mm;其他芯数的水平光缆、主干干光缆和室外光缆的

弯曲半径应大于等于光缆外径的10倍;

c)G.657、G.652用户光缆弯曲半径见表1。

表1光缆敷设安装的最小曲率半径

光缆类型

静态弯弯曲

室内外光缆

15D//15H

微型自承式通信用室外光缆

10D/10H

且不小于

30mm

管道入户光缆

G.

652D

光纤

10D/10H

且不小于

30mm

蝶形引人光缆

G.

657

光纤

5D/5H

且不小小于

15mm

室内布线光缆

G.

657B

光纤

5D/5H

且不小小于

10mm

注:D为缆缆芯处圆形护套外径,H为缆芯处扁形护套短轴的高度。

6.3.7线缆与其他管线的间距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综合布线系统与电力线缆应分分隔布放,最小净距

见表2。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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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对绞线缆与电力线缆最小净距

最小净距L

(mm)

条件

380V380V380V

<2kVA2kVA~5kVA>5kVA

对绞线缆与电力线缆平行敷设130300600

有一方在接地的金属槽盒或金属导管中70150300

双方均在接地的金属槽盒或金属导管中1080150

注:双方都在接地的槽盒中,系指两个不同的的槽盒,也可在同一槽盒中用金属板隔开;当与380V电力线缆<2kVA同

一槽盒中且平行长度不大于10m,最小间距可为10mm。

6.3.8线缆穿越建筑物变形缝时应留置相适应的补偿余量。线缆经过桥架、管线拐弯处应不悬空、不

受牵引力,在桥架的拐弯处应采取绑扎或其他形式固定。

6.3.9室内光缆桥架内敷设时宜在绑扎固定处加装垫套。

6.3.10引入仪表及传感器等线缆应相对集中,剥线时不应损伤绝缘层,并加设绝缘护套。

6.3.11机柜内线缆应分别绑扎在机柜两侧理线架上,排列应整齐、美观,配线架应安装合理、牢靠,

信息点标识应准确。

6.3.12光纤终接与接续应符合下列规定:

a)光纤与连接器件连接可采用尾纤熔接和机械连接方式;

b)光纤与光纤接续可采用熔接和光连接子连接方式;

c)光纤熔接处应加以保护和固定。

6.3.13控制线缆金属屏蔽的接地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

a)计算机监控系统的模拟信号回路控制线缆屏蔽层应集中式一点接地;

b)微机保护的电流、电压和信号的线缆屏蔽层,应在开关安置场所与控制室同时接地,不应使

用线缆的备用芯替代屏蔽层接地;

c)除上述情况外的控制线缆屏蔽层,当电磁感应的干扰较大时,宜采用两点接地;静电感应的

干扰较大时,可采用一点接地。

6.3.14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GB50217、GB50303、GB50312和GB50606有关规定。

7计算机监控系统

7.1一般规定

7.1.1计算机监控系统使用的控制中心设备及现地控制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7.1.2计算机监控系统设备在安装前应完好,安装调试后、验收前,应有效防护。

7.1.3计算机监控系统的设备安装主要包括:

a)服务器、工作站、控制台、交换机等控制中心设备;

b)现地控制单元;

c)水位、开度、压力、流量等终端采集设备;

d)不间断电源。

7.2检查

7.2.1工程深化设计文件及施工图已完成,已具备进场、安全用电等施工要求。

7.2.2检查监控系统设备数量应和预定数量一致,箱内物件应与装箱单一致,并符合设计要求。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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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检查服务器、工作站、网络设备等控制中心设备,检查现地控制单元及各类类传感器的配置和性

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系统设备接地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7.2.4设备通电前,应检查供电设备的电压、极性、相位等。

7.2.5检查预留预埋件等辅材的安装,复核设备尺寸。

7.2.6检查不间断电源的电池容量、备用时间、输入和输出回路断路器的参数及数数量容量等指标,应

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7.3安装

7.3.1控制中心设备

7.3.1.1控制台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应安放在水平地面上,平稳牢固。

7.3.1.2控制台内机架、配线、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7.3.1.3服务器、工作站、打印机等设备应按施工图纸要求进行安装,设备应完整整无损伤。

7.3.1.4控制中心设备的电源、通讯及控制线缆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理线应整齐,并应避免交叉、

做好标识。

7.3.1.5交换机应远离强功率无线电发射台、雷达发射台、高频大电流设备,接口线缆应采用屏蔽线

缆,接口线缆要求在室内走线,不应户外走线。

7.3.1.6服务器、交换机不应堆砌放置、机身不应放置重物,设备周围应通风良好好;交换机接线柱连

接应准确可靠。

7.3.1.7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GB500464、GB50462、GB50606的要求。

7.3.2现地控制单元

7.3.2.1屏柜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牢固、可靠。

7.3.2.2屏柜上的各种零件不得脱落或损坏,漆面不应有脱落,各种标识应完整、清晰。

7.3.2.3屏柜本体、柜内设备与各构件间连接应牢固,与线缆线槽等设备的安装应应牢固。

7.3.2.4屏柜内设备安装用的紧固件应采用镀锌或不锈钢制品,并宜采用标准件。安装调试完毕后,

建筑物中的预留孔洞及线缆管口应做好防火封堵。

7.3.2.5屏柜基础型钢应进行防腐处理,安装前前应调平调直,安装后其顶部均应高于装修后地面10mm。

基础型钢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a)不直度:每米<1mm和全长<5mm;

b)不平度:每米<1mm和全长<5mm;

c)位置误差及不平行度:全长<5mm。

7.3.2.6机柜单独或成列安装时,其垂直度、水平偏差以及柜面偏差和柜间接缝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以

下要求:

a)垂直度:每米<1.5mm;

b)水平偏差:a、相邻两柜顶部:<2mm;b、成列盘顶部:<5mm;

c)柜面偏差:a、相邻两盘边:<1mm;b、成列盘面:<5mm;

d)柜间接缝:<2mm。

7.3.2.7屏柜的接地应牢固良好,装有电器的可开启柜门,应以裸铜软线与接地的金金属构架可靠连接。

7.3.2.8屏柜的正面及背面各电器、端子排等应标明编号、名称、用途及操作位置置,其标明的字迹应

清晰、工整且不易脱色;门板内侧应贴箱内设备的接线图。

7.3.2.9二次回路接线应符合GB50171的要求,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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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应按有效图纸施工,接线应正确。导线与电气元件间应釆用螺栓连接、插接、焊接或压接等,

且均应牢固可靠。盘、柜内的导线不应有接头,芯线应无损伤。多股导线与端子、设备连接

应压终端附件;

b)配线应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每个接线端子的每侧接线宜为1根,不得超过2

根;

c)盘、柜内电流回路配线应采用截面不小于2.5mm2标称电压不低于450V/750V的铜芯绝缘导线,

其他回路截面不应小于1.5mm2;电子元件回路、弱电回路采用锡焊连接时,在满足载流量和

电压降及有足够机械强度的情况下,可采用不小于0.5mm2截面的绝缘导线;

d)导线用于连接门上的电器、控制台板等可动部位时,应采用多股软导线,敷设长度应有裕度。

线束应有外套塑料缠绕管保护。与电器连接时,端部应压接终端附件。在可动部位两端应固

定牢固;

e)引入盘、柜内的线缆及其芯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线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设标识,线缆标识内容应包括编号、起点、终点、规格

型号等信息,标识应正确,字迹应清晰,不易脱色;

2)线缆、导线不应有中间接头,必要时,接头应接触良好、牢固,不承受机械拉力,并应

保证原有的绝缘水平;屏蔽线缆应保证其原有的屏蔽电气连接作用。屏蔽线缆的屏蔽层

应接地良好;

3)盘、柜内的线缆芯线接线应牢固、排列整齐,并应留有裕度;备用芯线应引至盘、柜顶

部或线槽末端,并应标明备用标识,芯线导体不得外露。强、弱电回路不应使用同一根

线缆,线芯应分别成束排列;

4)线缆应排列整齐、标识清晰、避免交叉、固定牢固,不得使所接的端子承受机械应力;

铠装线缆进入盘、柜后,应将钢带切断,切断处应扎紧,钢带应在盘、柜侧一点接地;

5)线缆线芯及绝缘不应有损伤;单股芯线不应因弯曲半径过小而损坏线芯及绝缘。单股芯

线弯圈接线时,其弯线方向应与螺栓紧固方向一致;多股软线与端子连接时,应压接相

应规格的终端附件;

6)二次回路的连接件均应采用铜质制品,绝缘件应采用自熄性阻燃材料;

7)不同相或不同极的裸露载流部分之间,以及裸露载流部分与未经绝缘的金属体之间,其

电气间隙不得小于12mm,爬电距离不得小于20mm。

7.3.3终端采集设备

7.3.3.1设备安装过程中,应根据使用要求,采取防尘、防雨、防晒、防撞击等保护措施。

7.3.3.2设备接地端应可靠接地,仪表输入信号线缆应采用屏蔽线缆。

7.3.3.3设备应安装可靠、仪表接线要对应、内部设置要正确。

7.3.3.4扬压力设备安装的测压管直径、孔底高程、同心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安装过程中,测压管应

保持清洁、通畅,并采取保护措施。

7.3.3.5流量传感器信号的传输线宜采用屏蔽和带有绝缘护套的线缆,线缆的屏蔽层宜在现场控制器

侧一点接地。

7.3.3.6测量管道流量时,传感器应安装在直管段上游大于10倍直管径位置,并垂直安装在水平管段

上。

7.3.3.7流道内流量计要求定位准确,在满足设计前提下应结合实际情况考虑流态、流速的稳定,安

装地点的水平及垂直振幅应满足产品要求。

7.3.4不间断电源

7

DB34/T3733—2020

应符合GB50303有关规定。

8视频监视系统

8.1一般规定

8.1.1工程视频监视系统使用的系统设备及终端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8.1.2视频监视系统的设备安装主要包括:

a)服务器、工作站、控制台、交换机、视频存储设备等控制中心设备;

b)摄像机、大屏幕显示设备;

c)不间断电源。

8.1.3设备安装的高度、位置、角度、工艺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视频监视系统设备备在安装前应完好,

安装完成后,在调试交付前应有效防护。

8.1.4视频监视系统线相、管道、预埋应符合施工图纸要求,当需要调整和变更时,应填写工程变更

记录表。

8.1.5线缆与连接器件的连接符合工艺要求,不应有虚接、错接和短路现象。

8.1.6设备安装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有特殊工艺要求时应按设备安装说明书书执行。

8.2检查

8.2.1工程深化设计文件及施工图已完成,已具备进场、安全用电等施工要求。

8.2.2检查视频监视系统设备数量应和预定数量一致,箱内物件应与装箱单一致,应符合设计要求;

安装人员应对货物外观进行检查。

8.2.3施工前应对摄像机的预埋件进行检查,其安全性和防腐处理等应符合设计要要求。

8.2.4吊装设备及其附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8.3安装

8.3.1控制中心设备

应符合但不限于下列要求:

a)服务器、工作站、控制台、交换机的安装同7.3.1;

b)控制中心设备应稳定接收信号。

8.3.2摄像机

8.3.2.1应对摄像机逐个通电、检测和粗调,在摄像机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后方可安安装。

8.3.2.2应检查云台的水平与垂直转动角度,并应根据设计要求确定云台转动起始始点。

8.3.2.3摄像机与云台的连接线缆的长度应留有裕量,应满足摄像机转动的要求。

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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