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02/T 0016-2021 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DB2102/T 0016-2021 Guidelines for Standardization Work of Institutional Affairs

辽宁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2102/T 0016-2021
标准类型
辽宁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02-01
实施日期
2021-03-03
发布单位/组织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1.120

CCSA00

2102

大连市地方标准

DB2102/T0016—2021

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Guidelinesforstandardizationofgovernmentoffices

2021-02-01发布2021-03-03实施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2102/T0016—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大连标准认证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马英、张东杰、黄冠、谷惠勇、唐超、刘海山、杨永林。

本文件发布实施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均可以通过来电和来函等方式进行反馈,

我们将及时答复并认真处理,根据实际情况依法进行评估及复审。

归口管理部门通讯地址: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1号),联系电话:

0411-83677336。

文件起草单位通讯地址:大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1号)、大连标准认证研

究院有限公司(大连市中山区鲁迅路42-1号),联系电话:0411-83677336、0411-82725316。

I

DB2102/T0016—2021

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1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建议,给出了术语和定义、方针及目标、基本原则、主

要任务、工作机构、信息管理、标准体系构建,标准制修订、标准实施与监督检查、评价与改进等需要

考虑要点有关的信息。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机关事务管理机构标准化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13016—2018标准体系构建原则和要求

GB/T20000(所有部分)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20001(所有部分)标准编写规则

GB/T24421.2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标准体系构建

GB/T24421.4服务业组织标准化工作指南第4部分:标准实施及评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机关事务governmentofficesaffairs

保障机关正常运行所需经费、资产和服务等的管理,以及提供相关服务。

3.2

机关事务标准agencystandards

为支撑机关事务工作有效运行,经协商一致制定,规范管理、服务、保障活动中的技术要求和管理

要求,供共同使用和重复使用的文件。机关事务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

内控标准和标准类文件。

3.3

内控标准internalcontrolstandards

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内部使用,用于规范内部工作,具有统一要求、流程等内容的内部文件。

3.4

标准类文件standardfiles

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依照职权发布的,规范管理、服务、保障活动中的技术要求和管

理要求的规范性文件。

1

DB2102/T0016—2021

3.5

机关事务标准化standardizationofgovernmentaffairs

把标准化的理念、原理、原则和方法运用到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的各领域各环节,通过制定标准

并付诸实施,实现工作效能全面提升,进而保障党政机关规范高效运行的过程。

4方针及目标

4.1方针

坚持标准化科学管理,提供一流优质服务保障。

4.2目标

4.2.1总体目标

宜建成具有特色、全省领先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初步建立“职能建设有标可循、管理效能有标可

量、服务保障有标可依”的工作格局,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4.2.2具体目标

宜达到以下目标:

a)标准体系更加健全。建立健全以通用基础标准分体系、管理服务保障标准分体系、运行管理

标准分体系为主干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分类分级分层建立和完善各项标准,基本实现机关

事务重点领域全覆盖;

b)标准化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高效运作的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体系,标

准制修订、宣贯实施、评价改进等机制逐步完善;

c)标准化水平大幅提升。标准制修订的质量和数量力争走在全省前列。内控标准与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有机衔接的同时,及时吸收机关事务工作新理论、新技术、

新经验,不断提高标准的科学性、技术性、先进性;

d)标准化效益充分体现。通过开展标准化工作,推动全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

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深入人心,工作效能显著提升。

5基本原则

5.1科学规划

立足机关事务工作实际,强化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开展机关事务工作相关要素分析和相关标准规

划、建立与实施等一系列活动,实现预期目标。

5.2系统优化

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综合考虑和系统分析经费、资产、服务等要素,优化调整相关要素和具体指

标参数,以系统整体效益最佳为目标寻求最佳方案。

5.3统一协调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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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协调对象、要素、指标之间的相互关系,合理调整机关事务工作对象及要素的相关内容和指标

参数,确保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内部之间协调统一。

5.4持续完善

围绕提高服务满意度,坚持全员参与,广泛征求意见,吸纳公众参与和监督,持续改进和完善机关

事务工作。

6主要任务

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a)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b)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或计划;

c)建立和完善机关事务标准体系;

d)制定和实施机关事务标准;

e)开展标准化培训、宣传工作;

f)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标准化工作进行持续改进;

g)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

7工作机构

7.1领导小组

成立以机关事务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

组”),统筹推进标准化工作,主要负责标准化工作的整体规划。具体职责、权限如下:

a)贯彻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等相关规定;

b)确定与机关事务工作相适应的标准化方针目标和工作任务;

c)建立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机构,明确相关机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d)协调相关政府部门及标准化专业机构共同参与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

e)审批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计划、方案和标准化活动经费;

f)组织建立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对标准体系及内控标准进行审批。

7.2领导小组办公室

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机关

事务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机关事务局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主任(处长)担任。具体职责、权限如下:

a)贯彻并落实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等相关要求;

b)组织编制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

c)组织编制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d)组织编制机关事务标准体系;

e)组织编制、修订内控标准,负责标准解释或委托相关部门解释;

f)收集标准信息、建立标准档案并提供给使用部门;

g)组织相关标准的宣传和培训,并组织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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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参与标准化活动,参与相关标准的制修订;

i)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标准化工作任务。

7.3标准化工作网络

各区市县机关事务业务部门或其主管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各处室)负责本部门(处室)标准化工作,

宜明确机关事务标准化管理机构,落实标准化工作牵头部门,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

推进标准化工作落实。具体任务包括:

a)组织编制、修订本部门(处室)在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中的标准;

b)组织实施与本部门(处室)有关的标准;

c)负责对本部门(处室)相关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d)对相关标准提出制修订建议。

7.4标准化组织机构图

标准化组织机构图如图1所示。

图1大连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组织机构图

8信息管理

8.1标准化信息的范围

机关事务标准化信息主要包括:

a)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策;

b)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国际标准;

c)内控标准;

d)其它有关的标准化信息。

8.2标准化信息管理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搜集、整理、保管标准化信息。

8.3标准化信息管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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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信息管理包括:

a)宜及时收集、更新相关国家及省市标准化信息,进行分析加工,并结合机关事务管理、服务、

保障的需求转化为标准,更新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并传递到使用部门;

b)宜建立标准化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搜集、整理、评审、处置有关标准体系和标准实施过程中

各种标准化信息;

c)宜对机关事务标准体系建立和机关事务标准制定、实施、评价和改进过程中的重要事件及其

结果进行记录,并予以保存。

9标准体系构建

9.1编制标准体系的方法

宜按照GB/T13016—2018中第4章的内容和GB/T24421.2的方法执行。

9.2编制标准体系表

9.2.1概述

编制标准体系表,通常包括:

a)构建标准体系结构图;

b)编制标准明细表;

c)编制标准统计表;

d)编写标准体系编制说明。

9.2.2标准体系结构及内容

9.2.2.1总体结构

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总体结构图如图2所示。

图2机关事务标准体系总体结构图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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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2基础通用标准分体系

机关事务基础通用标准分体系宜收集和制定标准化工作导则、术语与缩略语、符号与标志等方面标

准,包括但不限于:

a)标准化工作导则。适用于机关事务标准化工作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如GB/T

1.1、GB/T20000、GB/T20001、GB/T13016-2018中第5章的内容,以及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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