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241-2020 煤矿在用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DB13/T 5241-2020 The safety inspection and testing specifications for continuously-powered electric winch haulage cars in coal mines

河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3/T 5241-2020
标准类型
河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9-18
实施日期
2020-10-18
发布单位/组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73.100.01

D01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13/T5241—2020

煤矿在用无极绳连续牵引车

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2020-09-18发布2020-10-18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3/T5241—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河北省应急管理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中心、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滦(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丹、张俊生、郭伟超、牛银海、张广富、张党育、郑庆学、田跃军、张晖、

刘卫云、赵理强、任力、段欣然、欧光乾、王明学、郜志、宋战昆、袁锟、徐桦、陈文谦。

I

DB13/T5241—2020

煤矿在用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安全检测检验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在用无极绳连续牵引车检测检验基本条件、检测检验项目、检测检验方法、检

测检验规则和判定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在用无极绳连续牵引车定期检测检验、新安装投运前及交接验收检测检验。

注:在不引起混淆的情况下,本文件中的“煤矿在用无极绳连续牵引车”简称为“牵引车”。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MT/T988-2006无极绳连续牵引车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3术语和定义

MT/T988-200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MT/T988-2006

中一些术语和定义。

3.1

无极绳连续牵引车conventionalrailendlessropedrIventranspotsystem

一种由无极绳牵引绞车、张紧装置、梭车、轮组、尾轮等部件以钢丝绳串联形成的运行于普通轨

道上的辅助运输设备。

[MT/T988-2006,定义3.1]

3.2

绞车hoist

连续牵引车的动力装置,通过摩擦力传动。驱动滚筒有抛物线型和绳槽式滚筒两种型式。

[MT/T988-2006,定义3.2]

3.3

张紧装置tight-ropedevice

对钢丝绳进行张紧的机械装置。

[MT/T988-2006,定义3.3]

3.4

梭车shuttlecar

始终固定连接于钢丝绳上,并可与矿车、平板车等车辆连接,往返运行于煤矿井下普通轨轨道上

的车辆。

[MT/T988-2006,定义3.4]

3.5

轮组wheelgroup

牵引钢丝绳在运距终端的转向装置。

[MT/T988-2006,定义3.5]

1

DB13/T5241—2020

3.6

尾轮tailwheel

牵引钢丝绳在运距终端的转向装置。

[MT/T988-2006,定义3.6]

4检测检验基本条件

4.1受检的牵引车应能正常运行,安全保护装置和制动装置能正常工作。

4.2受检的牵引车工作环境温度、环境相对湿度应符合MT/T988-2006规定。

4.3受检的牵引车工作时周围空气中的瓦斯、煤尘等不应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浓度。

4.4检测检验使用的仪器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经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

5检测检验项目

5.1证件

牵引车应有产品合格证,配套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应有防爆检验合格证,纳入矿用安全标志管理目

录的产品应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5.2一般要求

5.2.1绞车的主轴、滚筒、传动轴和传动齿轮均不得有降低机械性能和使用性能的缺陷。

5.2.2绞车滚筒上绳衬直径应符合以下规定:

a)抛物线滚筒绳衬直径至少应为牵引钢丝绳直径的50倍;

b)绳槽式主滚筒绳衬直径至少应为牵引钢丝绳直径的40倍,导绳副滚筒直径至少应为牵引钢丝

绳直径的28倍。

5.2.3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应符表1的规定。

表1钢丝绳安全系数最小值

序号用途分类安全系数的最小值

6.5~0.001L

1运人

但不得小于6

5~0.001L

2运物

但不得小于3.5

注:L为由驱动轮到尾部绳轮的长度,m。

5.2.4钢丝绳如需插接,其接头的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5.2.5应对牵引钢丝绳表面断丝、绳径、磨损和锈蚀等情况进行检查,并有定期检查记录。

5.2.6梭车和车辆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运人时不应小于13倍最大牵引力;运物时不应小于10倍最

大牵引力。

5.2.7应有牵引车设备及轨道使用、维护管理制度和相关记录。

5.3使用性能

5.3.1运行应平稳可靠,无异常现象。轮系各旋转部件应无干涉现象,导绳轮、压绳轮应灵活、可靠,

仪表指示应正常。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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