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4092-2022 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租赁机构服务规范

DB34/T 4092-2022 The standard service specifications for the fixed-point leasing agency serving government agencie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4092-2022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3-29
实施日期
2022-04-29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徽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接待车队、安徽中科美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科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宣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徽产业互联数据智能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安徽宇洁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客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合肥跃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安徽鸿展旅游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20

CCSA10

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4092—2022

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租赁机构服务规范

ServicespecificationforofficialtravelofPartyandgovernmentorgansdesignated

rentalagency

2022-03-29发布2022-04-29实施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34/T4092—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徽省直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

局接待车队、安徽中科美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科合肥技术创新工程院、阜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宣

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芜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安徽产业互联数据智能创新中心有限公司、安徽宇洁汽

车服务有限公司、合肥客运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合肥跃升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安徽鸿展旅游汽车服务有

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孝全、黄晓芳、邹月明、周献志、刘勇、程东、刘晓明、武强、尚春、邢鹏、

王聪、饶从俊、昂二龙、李强、陈之留、郝振礼、白晓丽、邓双燕、高康、田敏、陈然、吴仲城、罗健

飞、戴朋龙、张满香、王碧菁、庾朝富、吴腊宁、彭博群、陈昌跃、王伟。

I

DB34/T4092—2022

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租赁机构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租赁机构服务的基本要求,并规定了服务流程与要求、应急处

置、服务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党政机关公务出行定点租赁机构的服务。(事业单位公务出行定点租赁服务可参照执

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T17729长途客车内空气质量要求

GB/T18344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

GB/T22485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

JT/T808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

JT/T809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

DB34/T3497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定点租赁机构designatedrentalagency

为保障各级党政机关公务出行,由政府通过采购方式确定的,可提供社会化车辆租赁服务的机构。

3.2

承租方renter

向定点租赁机构租赁汽车,按合同约定使用车辆并支付费用的单位。

4基本要求

4.1服务原则

4.1.1定点租赁机构应提供安全、便利、优质的公务出行用车租赁服务。

4.1.2应遵循保障、高效、节能的租赁原则,宜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提供公务出行用车租赁服务。

4.1.3应为所有用户提供同等优质、无差异化的公务出行保障服务。

1

DB34/T4092—2022

4.1.4应建立信息安全保密机制,强化服务人员保密意识,保证公务出行数据信息安全。

4.2机构要求

4.2.1定点租赁机构应设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满足汽车租赁经营条件,财务经营状况及商业信誉良好。

4.2.2应建立车辆详细档案和承租方档案,具有专业固定的车辆维修保养定点场所,提供及时的维修、

检修及保养服务。

4.2.3应建立信息化运营管理平台,并纳入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接受统一管理与监督。

4.2.4宜提供“分时租赁”“半日租”“整日租”“月租”等租赁服务模式。

4.2.5应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车辆及驾驶人员,并按合同约定要求为承租方提供用车服务。

4.2.6应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机制,运营资质、服务车辆、服务人员、管理制度等应上传公务用车管

理平台备案。

4.2.7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登记在录的租赁服务车辆信息或人员信息如需调整,应报公务用车主管部门

审核备案后及时在线变更。

4.2.8公务出行用车申请、调度、监管、反馈等流程均通过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在线操作运行,应符合

DB34/T3497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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