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2528-2008 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服务规范

GB/T 22528-2008 Criterion of open services of officially protected sites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被代替 已被新标准代替,建议下载标准 GB/T 22528-2023 |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2528-2008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被代替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11-03
实施日期
2009-02-01
发布单位/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89)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服务中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开放管理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开放、开放服务、安全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开放文物保护单位的服务。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敦煌研究院
起草人:
王旭东、樊锦诗、王进玉、陈港泉、李萍、马学礼、宋子贞、罗瑶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13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03.080.99

A16OB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528—2008

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服务规范

Criterionofopenservicesofofficiallyprotectedsites

2008-11-03发布2009-02-01实施

发布

GB/T22528—2008

前言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敦煌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旭东、樊锦诗、王进玉、陈港泉、李萍、马学礼、宋子贞、罗瑶。

I

GB/T22528—2008

引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适应当前我国旅游产业突飞猛进的发展状况,在有效保护、

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文物保护单位的社会教育作用、历史借鉴作用和科学研究作用,弘扬我国

的优秀文化传统和文物价值,传播有益于社会进步的思想道德、历史和先进文化科技知识,解决文物保

护与开放的矛盾,特制定本规范。

D

GB/T22528—2008

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文物保护单位开放服务中所涉及的术语和定义、总则、开放管理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

件、开放、开放服务、安全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开放文物保护单位的服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1996安全标志(neqISO3864;1984)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9669—1996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卫生标准

GB13495—1992消防安全标志(neqISO6309:1987)

GB/T15624.1—2003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总则

GB/T16571-1996文物系统博物馆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

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19004.2—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第2部分:服务指南(idtISO9004-2=1991,

TDT)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27—2002文博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

GA/T75-1994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文物保护单位officiallyprotectedsite

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

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经各级人民政府确定成为文物保护单位。

3.2

文物保护单位级别thegradeofofficiallyprotectedsite

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所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三个级别。

3.3

保护范围protectedarea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指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应当

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并在文物保护单位本

体之外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确保文物保护单位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1

GB/T22528—2008

3.4

建设控制地带bufferzone

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是指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外,为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环境、历史风貌,对建设项目加以限制的区域。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类别、规模、内容,以及周围环

境的历史和现实情况合理划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同级别的单位由相应文物行政

主管部门会同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划定并公布。

3.

文物单体individualheritage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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