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291-2015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DB34/T 2291-2015 Rules for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Construction Quality of Small-scale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s

安徽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7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4/T 2291-2015
标准类型
安徽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5-02-03
实施日期
2015-03-03
发布单位/组织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安徽省水利厅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项目划分、施工质量检验、施工质量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坝高 30 m 以上小型水利枢纽工程、4 级以上堤 防工程、总装机 10 MW 以上小型水电站和小(1)型水闸工程除外。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站、安徽省大禹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大禹工程勘测设计院、安徽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起草人:
浦慎远、吴其保、程乙钊、王荣喜、乔业斌、陈政、欧岩峰、王维雅、余兵、路伟 亭、方玉涛、吴正永、黄祚继、晏芳、黄忠赤、秦怀良、李宝春、吴帮杰、彭皖生、王晓泉、唐骏、王 林华、汪霞、方兵。
出版信息:
页数:7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27.140

P55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291—2015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Inspectionandassessmentspecificationforconstructionalqualityofsmallwater

conservancyprojects

文稿版次选择

2015-02-03发布2015-03-03实施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2291—2015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规定..........................................................................2

5项目划分..........................................................................2

5.1项目划分原则..................................................................2

5.2项目划分程序..................................................................2

6施工质量检验......................................................................2

6.1一般规定......................................................................2

6.2质量检验范围..................................................................3

6.3质量检验内容..................................................................3

6.4质量缺陷备案检查..............................................................3

7施工质量评定......................................................................3

7.1评定依据......................................................................3

7.2合格标准......................................................................4

7.3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4

附录A(资料性附录)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表..........................................5

附录B(规范性附录)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6

附录C(规范性附录)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格式.............................43

附录D(规范性附录)小型水利工程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45

附录E(规范性附录)重要隐蔽工程质量签证表.........................................69

附录F(规范性附录)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70

附录G(规范性附录)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表.........................................71

I

DB34/T2291—20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安徽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站、安徽省大禹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安徽省大禹工程勘测设计院、安徽省水利水电行业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浦慎远、吴其保、程乙钊、王荣喜、乔业斌、陈政、欧岩峰、王维雅、余兵、路伟

亭、方玉涛、吴正永、黄祚继、晏芳、黄忠赤、秦怀良、李宝春、吴帮杰、彭皖生、王晓泉、唐骏、王

林华、汪霞、方兵。

II

DB34/T2291—2015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项目划分、施工质量检

验、施工质量评定等。

本标准适用于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利枢纽工程、4级以上堤

防工程、总装机10MW以上小型水电站和小(1)型水闸工程除外。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除应符合本标准,尚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

SL631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土石方工程

SL632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混凝土工程

SL633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地基处理与基础工程

SL634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堤防工程

SL635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工金属结构安装工程

SL636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轮发电机组安装工程

SL63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水力机械辅助设备系统安装工程

SL638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发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SL639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升压变电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DB34/T371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

DB34/T2025安徽省中小型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cellengineeringqualityassessment

每个单元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的综合质量评价。

3.2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unitengineeringqualityassessment

每个单位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的综合质量评价。

1

DB34/T2291—2015

4基本规定

4.1施工质量评定只设“合格”等级。

4.2工程项目划分为单位工程、单元工程两级。

4.3单元工程施工质量评定包含外观质量检查内容,单位工程不再进行外观质量评定。

5项目划分

5.1项目划分原则

5.1.1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a)单位工程宜按招标标段划分;

b)每座小型水库工程宜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

c)每个500m3/d以上水厂宜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500m3/d及以下水厂(含有多座规模较小独

立建筑物的工程)按标段划分单位工程。

5.1.2单元工程确定原则:

a)河道、渠道、堤防等工程宜按长度划分单元工程;每个独立建筑物工程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b)小水库工程中大坝、溢洪道、涵洞、管护设施等按功能分别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

c)500m3/d以上水厂中水源井、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机电设备安装、管道工程、管护设

施等按功能分别划分为一个单元工程;500m3/d及以下水厂每个独立水厂分别划分为一个单

元工程。

5.2项目划分程序

5.2.1工程开工后,项目法人应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项目划分参见附录

A),并由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将项目划分情况书面报相应质量监督机构确认。项目划分应确定重要隐

蔽工程。

5.2.2质量监督机构收到项目划分书面报告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项目划分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

果书面通知项目法人或监理单位。

5.2.3工程实施过程中,需对项目划分中单位工程、重要隐蔽工程进行调整时,应按规定重新报相应

的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单元工程进行调整时,应报相应的监督机构核备。

6施工质量检验

6.1一般规定

6.1.1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中使用的计量器具、试验仪器及设备应具备有效的检定/校准证书。国家规定

需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应经县级以上计量行政部门认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或其授权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

进行检定。

6.1.2工程质量检验项目和数量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应按SL631~639和DB34/T371的规定执行。

6.1.3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本标准未作规定的应按SL631~639、DB34/T371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

规定执行。

6.1.4工程质量检验数据应真实可靠,检验记录及签证应完整齐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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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项目法人、监理、设计、施工和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

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对已完工程质量评定有重大分歧时,应由项目法人委托具有相应资

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重新进行检测。

6.1.6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及相关材料,应实行见证取样。主体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

应制定工程见证取样比例和计划,经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

齐全,参与见证监理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6.1.7工程质量检验出现不合格的项目时,应按SL176-2007规定执行。

6.2质量检验范围

6.2.1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要求、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每项施工内容进行自检,并填写水利工程

施工质量检查表(见附录B)。

6.2.2监理单位应根据本标准和DB34/T2025复核工程施工质量。监理复核质量应有单独的书面抽检

记录。

6.2.3项目法人应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进行督促检查,并对工程施工质量等级进行认

定。

6.3质量检验内容

6.3.1质量检验包括施工准备检查,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检验,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

质量检查、单元工程质量检验(含工程外观质量检查)等。

6.3.2施工单位应按有关技术标准对水泥、钢材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并报监理单位复

核。

6.3.3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应按合同进行交货检查和验收。安装前,施工单位

应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合格证、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变形、受潮、

损坏等问题应作好记录,并由责任方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理。无出厂合格证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不得

用于工程建设。

6.3.4施工单位应及时将原材料、中间产品及单元工程质量检验结果报监理单位复核,由监理单位汇

总、复核,在单位工程验收前报项目法人和相应质量监督机构。

6.4质量缺陷备案检查

6.4.1工程个别部位或局部达不到技术标准和设计要求,且未进行处理或未完全返工处理的,经项目

法人、监理和设计单位确认不影响使用的工程质量缺陷,应以工程质量缺陷备案表形式进行记录。

6.4.2质量缺陷备案表由监理单位组织填写,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各工程参建单位代表应在质

量缺陷备案表上签字,若有不同意见应明确记载。质量缺陷备案表应报相应质量监督机构备案(格式见

附录C)。质量缺陷备案资料按竣工验收的标准制备,在工程竣工验收时,项目法人应向竣工验收委员

会报告并提交所有质量缺陷备案资料。

7施工质量评定

7.1评定依据

7.1.1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技术标准;

7.1.2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厂家提供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

7.1.3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3

DB34/T2291—2015

7.1.4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的试验和观测分析成果。

7.2合格标准

7.2.1工程施工质量应合格。不合格工程应按SL176-2007规定必须进行处理且达到合格标准后,才

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或验收。

7.2.2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合格:

a)原材料和中间产品质量合格,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产品合格。

b)施工质量检查时,检查项目应全部满足质量要求;主控检测项目检验点合格率应为100%,一

般检测项目检验点逐项合格率应大于70%,且不合格点不集中分布。土方压实度、河道疏浚

等检测项目合格率应符合行业标准特定的要求。

c)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时,检查项目应全部满足质量要求;主控检测项目检验点统计合格

率为100%,一般检测项目检验点逐项统计合格率应大于70%。土方压实度、河道疏浚等检

测项目合格率应符合行业标准特定的要求。

d)重要隐蔽工程质量合格。

e)质量事故已按要求处理,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备案。

f)外观质量无明显缺陷或缺陷处理完毕。

g)工程质量检验与检查资料基本齐全。

7.2.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同时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合格:

a)所有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全部合格。

b)质量事故已按要求处理,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备案。

c)工程质量检验与检查资料基本齐全。

d)工程施工期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7.2.4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满足下列标准时,其质量评定为合格:

a)所有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全部合格。

b)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及合同

约定的标准要求。

7.3评定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7.3.1单元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检查情况,及时进行单元工程质量自评,填写

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表(见附录D),报监理单位复核。监理单位根据抽检资料,复核单元工程质量

等级。

7.3.2重要隐蔽工程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抽检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监理、设计、

施工等单位进行联合检查验收,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相应质量监督机构核备(见附录

E)。

7.3.3单位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后,报相应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见附录F)。

7.3.4工程项目质量,经监理单位统计评定、项目法人认定后,报相应质量监督机构核定(见附录G)。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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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表

表A.1小型水利工程项目划分表

单位工程单元工程说明

1、河道陆上土方开挖宜按1000m一个单元

2、河道疏浚宜按1000m一个单元

3、堤身填筑宜按1000m一个单元

4、堤身、堤脚防护宜按500m一个单元

河道及堤防工程

5、填塘固基划分为一个单元。填塘长度较长时,宜按1000m划为一个单元。

6、穿堤建筑物一个建筑物划分为一个单元。

7、道路划分为一个单元。道路长度较长时,宜按1000m划为一个单元。

8、管护设施划分为一个单元。管护数量较多时,宜每个管护设施划为一个单元。

1、大坝划分为一个单元

2、溢洪道划分为一个单元

小型水库工程

3、涵洞每座分别划分为一个单元

4、管护设施划分为一个单元

1、水源井(取水工程)划分为一个单元,井数较多时,每个可划分为一个单元。

2、沉定池划分为一个单元

3、过滤池划分为一个单元

水厂

4、清水池划分为一个单元

(500m3/d以上)

5、机电设备安装划分为一个单元

6、管道工程划分为一个单元。长度较长时,宜按5000m一个单元。

7、管护设施划分为一个单元

1、堤防工程划分为一个单元。长度较长时,宜按1000m一个单元。

2、涵闸工程每座涵闸分别划分为一个单元

灌区工程

3、渠道工程划分为一个单元。长度较长时,宜按1000m一个单元。

4、渡槽工程每个渡槽分别划分为一个单元

1、机耕桥每座桥分别划分为一个单元

2、机电井划分为一个单元

3、沟渠划分为一个单元。长度较长时,宜按1000m一个单元。

小型农田

4、涵闸每座涵闸分别划分为一个单元

水利工程

5、小型泵站每个站分别划分为一个单元

6、塘坝扩挖划分为一个单元

7、管灌、喷灌、滴灌划分为一个单元

注:表中未列明的其它小型水利工程,参照执行;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5

DB34/T2291—2015

BB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小型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表

表B.1水利工程河道陆上土方开挖施工质量检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单元工程名称

年月日

施工部位施工日期

~年月日

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查(测)记录合格数合格率

主控1底高程-200mm~0mm

项目

2底宽度不小于设计值

河道

一般1200mm

中心线

项目

2坡度不陡于设计坡度

主控项目检验点的合格率%,一般项目逐项检验点的最低合格率%,且不合格点不集

中分布。

质量检查员:

检查结论

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

(盖公章)

年月日

注1:按施工项目填写本表;

注2:坡度、宽度每50m测一断面;

注3:底高程每100m测不少于5点;

注4:中心线每100m测不少于1点。

6

DB34/T2291—2015

表B.2水利工程河道疏浚施工质量检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单元工程名称

年月日

施工部位施工日期

~年月日

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查(测)记录合格数合格率

主河道过水

1不小于设计断面面积

控断面面积

2平均底高程达到设计规定高程

一深度小于0.3m,面积

1局部欠挖

般小于5.0m2

2弃土处置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项质量情况:

主控项目检验点的合格率%,一般项目逐项检验点的最低合格率%,且不合格点不集中分

布。

质量检查员:

检查结论

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

(盖公章)

年月日

注1:按施工项目填写本表;

注2:断面每50m测一个;

注3:底高程每100m测不少于5点。

7

DB34/T2291—2015

表B.3水利工程堤身填筑施工质量检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单元工程名称

年月日

施工部位施工日期

~年月日

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查(测)记录合格数合格率

1土料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堤基表层的淤泥、腐殖土、草

主2清基

皮、树根、建筑垃圾应清理干净

压实度或

项3合格率不小于80%

相对密度

4顶高程不低于设计值

5顶宽不低于设计值

一铺填边线人工铺料大于10cm;机械铺

1

般超宽值料大于30cm。

项符合碾压试验要求;允许偏差

2铺土厚度

目为-5.0~0cm。

检查项质量情况:

主控项目检验点的合格率%,一般项目逐项检验点的最低合格率%,且不合格点不集中

分布。

检查结论质量检查员:

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

(盖公章)

年月日

注1:按施工项目填写本表;

注2:压实度每层每50m测一组;

注3:每层铺土厚度、铺土边线每50m测不少于5点;

注4:顶宽、顶高程每50m测1点。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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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B.4水利工程浆砌石挡墙施工质量检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单元工程名称

年月日

施工部位施工日期

~年月日

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查(测)记录合格数合格率

原材料符合规范要求;石料无风化、剥落

主1原材料、石料

和层理

2砂浆强度符合SL176-2007要求

铺浆均匀,无裸露石块;灌浆、塞缝饱满,

目3砌筑

砌缝密实,无架空等现象

顶高程不低于设计值;底高程不高于设计

1挡墙高程

铺设厚度均匀平整、牢固,相邻块安装紧

一2铺设闭缝板

密平整无缝

3排水孔排水孔数量、排水孔反滤符合设计要求

垫层混凝土表面、砌石体局部光滑的砂浆

目4表面处理

表面应凿毛

水泥砂浆有效及时,一般砌体养护28天;养护期

5

勾缝养护内表面保持湿润,无时干时湿现象

检查项质量情况:

主控项目检验点的合格率%,一般项目逐项检验点的最低合格率%,且不合格点不集中

分布。

质量检查员:

检查结论

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

(盖公章)

年月日

注1:按施工项目填写本表;

注2:顶高程、底高程每30m测不少于5点;

注3:原材料及中间产品每施工段不少于1组;

注4:材料变更则重新检验。

9

DB34/T2291—2015

表B.5水利工程坡面修整施工质量检查表

单位工程名称单元工程名称

年月日

施工部位施工日期

~年月日

项次检验项目质量要求(允许偏差)检查(测)记录合格数合格率

坡面表层没有不合格土,树根

主1坡面清理

等杂物全部清除

坡面上的坑洞已按要求回填,

目2坡面处理

多余部分已削坡

1坡比不陡于设计坡度

项坡面平整坡面无显著凹凸,无松土,无

2

目压实弹簧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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