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98.3-2003 蔬菜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第3部分:花椰菜

DB11/T 198.3-2003 DB11/T 198.3-2003 Vegetable Seed Production Technical Operating Regulations Part 3: Cauliflower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98.3-2003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3-07-08
实施日期
2003-08-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农业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65.020.20

B31

备案号:13883-2003DB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98.3—2003

代替DB11/T035-93

蔬菜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第3部分:花椰菜

Rulesofoperationfortheproductiontechnologyofvegetableseed

Part3:Cauliflower

2003-07-08发布2003-08-01实施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T198.3—2003

前言

DB11/T198《蔬菜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分为九个部分:

——第1部分:大白菜;

——第2部分:甘蓝;

——第3部分:花椰菜;

——第4部分:萝卜;

——第5部分:番茄;

——第6部分:辣(甜)椒;

——第7部分:黄瓜;

——第8部分:西瓜;

——第9部分:豆类。

本部分为DB11/T198的第3部分。

本部分代替DB11/T035-93《花椰菜种子生产及品种纯度检验技术规程》中的花椰菜种子生产技术

规程部分。

DB11/T035-93把生产、检验、品种写在一起,不利于生产中使用。本次修订为DB11/T199.4—2003

《蔬菜品种真实性和纯度田间检验规程第4部分:花椰菜》与本部分。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北京市农业局提出。

本部分委托北京市种子管理站负责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北京市种子管理站。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静慈、田雷、贾希海、律宝春、简元才。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1/T0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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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1/T198.3—2003

蔬菜种子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第3部分:花椰菜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花椰菜常规种子和杂交种子的生产程序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花椰菜常规种子和杂交种子的生产。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3543-199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DB11/T198的本部分。

3.1

育种家种子

育种家育成的遗传性状稳定的品种或亲本种子的最初一批种子,用于进一步繁殖原种种子。

3.2

原种

用育种家种子繁育的第一代至第三代,或按原种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的达到原种质量标准的种子,用

于进一步繁殖良种种子。

3.3

自交不亲和系

雌雄性器官正常但同一系统内单株自交和株间花期交配不结实或结实很少,而蕾期交配结实正常的

系统。

3.4

雄性不育系

雌性器官发育正常,而雄性器官败育,用其保持系授粉繁殖后代的性状整齐一致的稳定品系。

3.5

良种

用常规种原种繁殖的第一代至第三代和杂交种达到良种质量标准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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