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03/T 10-2019 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

DB4403/T 10-2019 Green Supply Chain Enterprise Evaluation

广东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0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403/T 10-2019
标准类型
广东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3-13
实施日期
2019-04-01
发布单位/组织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深圳市商务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其他组织的绿色物流、绿色仓储等可参照使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深圳市现代供应链管理研究院、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深圳越海全球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腾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朗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华富洋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富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信利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九立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旗丰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英捷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国际物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倍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人:
郑艳玲、李智、杨登霞、孙慧君、郭建、王锦侠、周国辉、钟百胜、张泉、张春华、高昂、车癸龙、邱普、廖军、姜峰、史春梅、林泰恩、叶山丹、曹春伏、周璇、孔令杰、李淑兰、陈明璇、刘惠、许亚宁、郑相珩、陈晓瑜。
出版信息:
页数:10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100.01

A02

DB4403

深圳市地方标准

DB4403/T10—2019

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

Evaluationforgreensupplychainenterprise

2019-03-13发布2019-04-01实施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403/T10-2019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原则...............................................................1

5评价指标体系.......................................................................2

6评价方法及级别划分.................................................................2

附录A(规范性附录)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3

参考文献.............................................................................6

I

DB4403/T10-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深圳市商务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深圳市现代供应链管理研究院、深圳市前海深港

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深圳中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

有限公司、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深圳越海全球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腾邦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嘉盛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朗华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华富洋供应链有限公

司、深圳市富森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信利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九立供应链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市旗丰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英捷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国际物流服务管理有限公

司、深圳市倍通供应链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一达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格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艳玲、李智、杨登霞、孙慧君、郭建、王锦侠、周国辉、钟百胜、张泉、张

春华、高昂、车癸龙、邱普、廖军、姜峰、史春梅、林泰恩、叶山丹、曹春伏、周璇、孔令杰、李淑兰、

陈明璇、刘惠、许亚宁、郑相珩、陈晓瑜。

II

DB4403/T10-2019

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具体指标要求以及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绿色供应链管理,其他组织的绿色物流、绿色仓储等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011—2013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SZDB/Z295-2018供应链服务术语

3术语和定义

3.1

供应链supplychain

生产及流通过程中,围绕核心企业,将所涉及的原材料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

用户等成员通过上游或下游成员链接所形成的网链结构。

[GB/Z26337.1-2010,定义3.1.1]

3.2

逆向物流reverselogistics

与传统供应链反向,为价值恢复或处置合理而对原材料、中间库存或最终产品实施的从消费地到起

始点的物流活动过程。

[SZDB/Z295-2018,5.5.3]

3.3

智能仓储intelligentwarehousing

一种利用信息化技术和先进管理手段,实现入库、出库、盘库、移库管理的信息自动抓取、识别、

预警及智能管理功能的仓储管理方法。

[SZDB/Z295-2018,5.2.3]

4评价指标体系设计原则

4.1及时性原则

1

DB4403/T10-2019

及时获取有价值的信息,是保证评价和分析及时性的前提,是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的关键。

4.2整体性原则

要把影响供应链企业绿色生产管理的诸多方面因素,以及绿色供应链服务中的各个环节紧密联系在

一起作为一个系统工程来考虑指标的设计,而不是孤立地对待其中某个独立的环节。

4.3层次性原则

在整体性的基础上,指标系统的构建要结构化和层次化,构成有内在联系的若干组、若干层次的指

标体系。

4.4静态与动态结合原则

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评价不仅仅是对过去的状况进行评价,还要考虑到长期影响,这就要求评价指

标体系不能只是选取一些静态指标,还要选取一些能够反映绿色供应链长期发展的动态指标。

4.5定性与定量结合原则

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指标的制定采用定性与定量两类指标,对于一些容易量化的指标通常采用定量

指标计量,而对于不容易量化的指标则采用定性指标反映。

4.6可操作性原则

可操作性原则要求在设计指标体系时,必须结合一个国家或地区企业的整体现状以及绿色供应链在

企业中实施的具体情况,不可照搬其他评价指标体系。

5评价指标体系

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主要体现在绿色管理、绿色供应商管理、绿色物流、绿色回收、绿色研发及社

会责任信息披露上,分别由不同的指标衡量,组成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指标体系,见附录A。

6评价方法及级别划分

6.1评价方法

根据绿色供应链企业评价指标体系,将各二级指标评分相加,依据最终得分对供应链企业进行绿色

评级。

6.2评级划分

经评价,绿色评价指数大于90分(含等于)的供应链企业,评定为“五星级绿色供应链企业”;大

于85分(含等于)小于90分的供应链企业,评定为“四星级绿色供应链企业”;大于80分(含等于)小

于85分的供应链企业,评定为“三星级绿色供应链企业”;大于75分(含等于)小于80分的供应链企业,

评定为“二星级绿色供应链企业”;大于70分(含等于)小于75分的供应链企业,评定为“一星级绿色

供应链企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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