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8924.8-2020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 第8部分:盐雾试验

GB/T 38924.8-2020 Environmental test methods for civil small and light unmanned aircraft system—Part 8:Salt spray test

国家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1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8924.8-2020
相关服务
标准类型
国家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0-07-21
实施日期
2021-02-01
发布单位/组织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归口单位
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35)
适用范围
GB/T 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 kg~150 kg)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盐雾环境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
本部分适用于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会受到盐雾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 kg~150 kg)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以此来确定民用无人机系统长期暴露在盐雾大气中或在正常使用中耐受盐雾大气的能力。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海鹰航空通用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广东泰一高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起草人:
刘海龙、丁瑞、李敏伟、游亚飞、薛新宇、辛静、张泽京、顾伟、黄山、余青松、唐瑭、胡应东
出版信息:
页数:11页 | 字数:1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GBT38924.8-2020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8部分盐雾试验,GB∕T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150

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盐雾环境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本部分适用于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会受到盐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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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38924.8-2020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8部分盐雾试验,GB∕T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150

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盐雾环境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本部分适用于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会受到盐雾

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150

大气的能力。

GBT38924.8-2020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8部分盐雾试验,GB∕T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150

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盐雾环境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本部分适用于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会受到盐雾

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150

大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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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Ⅲ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试验条件…………………1

3.1受试设备……………1

3.2盐雾试验条件及容差………………1

4试验设备和仪器…………………………2

5试验过程…………………2

5.1试验准备……………2

5.2预处理………………3

5.3试验前检测…………………………4

5.4试验步骤……………4

5.5试验后检测…………………………4

6试验中断和恢复…………………………4

6.1欠试验中断…………………………4

6.2过试验中断…………………………5

7试验结果评定……………5

8试验报告…………………5

()…………………

附录A资料性附录外观腐蚀评定方法及合格判据6

GBT38924.8-2020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8部分盐雾试验,GB∕T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150

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盐雾环境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本部分适用于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会受到盐雾

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150

大气的能力。

GBT38924.8-2020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8部分盐雾试验,GB∕T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150

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盐雾环境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本部分适用于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会受到盐雾

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150

大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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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

第8部分:盐雾试验

1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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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面站)、、、、。

盐雾环境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

本部分适用于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会受到盐雾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

150kg)系统(含飞行器和地面站),以此来确定民用无人机系统长期暴露在盐雾大气中或在正常使用中

耐受盐雾大气的能力。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部分:总则

GBT38924.120201

—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第部分:盐雾试验

HB6167.12201412

3试验条件

3.1受试设备

3.1.1受试设备要求

受试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a)受试设备技术状态应与提交的产品资料内容相符;

)受试设备数量应满足试验要求,受试设备至少需要套;

b1

)受试设备应有企业合格证等质量检验证明。

3.1.2设备分类

根据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在盐雾环境的使用要求进行分类,应分为:

a)长时间在内陆环境条件下作业或偶尔会在沿海地区环境条件下作业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

统,确定为类设备;

)长时间在沿海地区环境条件下作业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确定为类设备。

bB

3.2盐雾试验条件及容差

3.2.1盐溶液

盐溶液质量分数为()氯化钠水溶液,时,盐溶液的H值应在的范

5±1%35℃±2℃6.57.2

p~

围内。

GBT38924.8-2020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8部分盐雾试验,GB∕T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150

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盐雾环境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本部分适用于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会受到盐雾

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150

大气的能力。

GBT38924.8-2020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环境试验方法第8部分盐雾试验,GB∕T3892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150

含飞行器和地面站)盐雾环境的试验条件、试验设备和仪器、试验过程、试验中断和恢复、试验结果评定和试验报告。本部分适用于在贮存和使用过程中会受到盐雾

影响的民用轻小型无人机(起飞重量为0.25kg~150

大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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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试验温度

试验温度为35℃±2℃。

3.2.3盐雾沉降率

盐雾沉降率为/(2·)/(2·)。

1mL80cmh2mL80cmh

3.2.4压缩空气湿度

喷嘴出口处压缩空气的相对湿度≥85%。

3.2.5试验时间及喷雾方式

类设备:试验时间按相关技术文件规定,从、、中选取,并进行连续喷雾。

A4h8h24h

:,(,)、

类设备试验时间按相关技术文件规定从喷雾干燥交替进行共进行个周期

B8h2h+2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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