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2/T 1653-2022 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

DB52/T 1653-2022 Software development cost estimation specification

贵州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2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52/T 1653-2022
标准类型
贵州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2-03-03
实施日期
2022-06-01
发布单位/组织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2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080

CCSL77

52

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1653—2022

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

Specificationforsoftwaredevelopmentcostcalculation

2022-03-03发布2022-06-01实施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2/T1653—2022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缩略语.............................................................................4

5软件开发费用构成...................................................................4

6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过程...............................................................5

附录A(规范性)功能点计数基本规则..................................................10

附录B(规范性)参数表..............................................................12

附录C(资料性)常用模板样例........................................................16

附录D(资料性)测算示例............................................................19

参考文献.............................................................................21

I

DB52/T165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贵州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贵州世纪宏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软件行业协会、北京软件造价评估技术

创新联盟、北京科信深度科技有限公司、云上贵州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贵州至信测评发展有限公

司、贵州极光得实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盈生贝尔通信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惠智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贵阳金利沅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百佳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贵州正中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贵州思索电

子有限公司、贵州佰仕佳信息工程有限公司、贵州中科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亨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贵州江月兴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宇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贵州金隆伟业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华城

楼宇科技有限公司、贵州天讯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贵州黔竹汇君科技有限公司、贵州航天云网科技有限

公司、贵州省机械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贵州青鹏天目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航认软件测评科技有

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嘉、王海青、代寒玲、张龙平、杜声东、刘诗明、王永兵、陈平栋、付义荣、

蒋永红、易永祥、向华、连灶华、何世江、陈金明、王应栋、甘成竹、杨灵运、唐昶、魏波、胡广峰。

II

DB52/T1653—2022

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贵州省信息化软件开发费用测算的方法及过程,包括软件开发费用构成、软件规模、

工作量、工期及费用测算方法及过程。

本文件适用于以功能性需求为主的定制类信息化项目软件开发费用估算。不适用于商业现货软件、

嵌入式软件和IT运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36964软件研发成本度量规范

3术语和定义

GB/T3696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委托方sponsor

软件开发项目的出资方。

[来源:GB/T36964-2018,3.17]

3.2

开发方developer

受委托方委托,负责软件开发的组织或团队。

[来源:引用GB/T36964-2018,3.18]

3.3

第三方third-party

除委托方(3.1)和开发方(3.2)之外的监理、审计、咨询机构等利益相关方。

[来源:引用GB/T36964-2018,3.19]

3.4

软件开发费用softwaredevelopmentcost

委托方为达成软件开发项目目标而需向开发方支付的费用。

[来源:改写GB/T36964-2018,3.1]

3.5

直接成本directcost

为达成软件开发项目目标而直接付出的各种资源代价总和。

[来源:引用GB/T36964-2018,3.3]

1

DB52/T1653—2022

3.6

间接成本indirectcost

与达成软件项目目标相关,但同一种投入可以支持一个以上项目的联合资源代价总和。

[来源:引用GB/T36964-2018,3.4]

3.7

人力成本humanresourcecost

为达成软件开发项目目标所需付出的各种人力资源代价总和。

[来源:引用GB/T36964-2018,3.5]

3.8

非人力成本non-humanresourcecost

开发方为达成软件开发项目目标所需付出的人力成本之外的其它成本。

[来源:引用GB/T36964-2018,3.6]

3.9

直接人力成本directhumanresourcecost

为达成软件开发项目目标而直接付出的人力成本。

3.10

直接非人力成本directnon-humanresourcecost

开发方为达成软件开发项目目标而直接付出的非人力成本。

3.11

间接人力成本indirecthumanresourcecost

服务于软件研发管理整体需求的非项目组人员的人力成本。

3.12

间接非人力成本indirectnon-humanresourcecost

开发方不为开发某个特定项目但服务于整体研发活动产生的非人力成本。

3.13

毛利润grossprofit

软件开发费用与直接成本及间接成本之差。

3.14

基准benchmark

经过筛选并维护数据库中的一个或一组测量值或者派生测量值,用来表征目标对象(如项目或项目

群)相关属性与这些测量值的关系。

[来源:引用GB/T36964-2018,3.14]

3.15

方程法equation

基于基准数据建立参数模型,并通过输入各项参数,确定待测算项目工作量或费用估算值的方法。

[来源:引用GB/T36964-2018,3.8]

2

DB52/T1653—2022

3.16

软件因素softwarefactor

由于软件自身特点的差异而导致预期生产率发生变化的相关因素。

注:业务领域、应用类型、质量特性等属于软件因素。

3.17

开发因素developmentfactor

对于同一软件,由于开发团队或其采用的过程、技术差异而导致预期生产率发生变化的相关因素。

注:采用技术、过程、团队经验、重用程度等属于开发因素。

3.18

系统边界systemboundary

被度量软件与用户或其他系统之间的界限。

[来源:引用GB/T36964-2018,3.11]

3.19

功能点functionpoint

衡量软件功能规模的一种单位。

[来源:引用GB/T36964-2018,3.12]

3.20

内部逻辑文件internallogicalfile

在应用程序边界内维护的用户可识别的逻辑相关数据组或控制信息。其主要目的是保存由被计数的

应用程序的一个或多个基本处理所维护的数据。

3.21

外部接口文件externalinterfacefile

被一应用程序引用但在另一应用程序边界内被维护的,用户可识别的逻辑相关数据组或控制信息,

其主要目的是保存由被计数的应用程序边界内的一个或多个基本处理所引用的数据。

3.22

预估功能点计数theindicativefunctionpointcount

只进行内部逻辑文件和外部接口文件计数的功能点计数方法。

3.23

百分位数percentile

将一组数据从小到大排序,并计算相应的累计百分位,则某一百分位所对应数据的值就称为这一百

分位的百分位数。

[来源:引用GB/T36964-2018,3.20]

3.24

功能点耗时率personhoursperfunctionalpoint

每功能点所消耗的人时数。

[来源:引用GB/T36964-2018,3.21]

3.25

功能点单价unitpriceoffunctionpoint

每功能点的直接人力成本、间接人力成本、间接非人力成本及毛利润之和。

3

DB52/T1653—2022

3.26

估算unitpriceoffunctionpoint

对完成软件开发项目将持续多长时间或者将花费多少成本进行预测。

4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EI:外部输入(ExternalInput)

EO:外部输出(ExternalOutput)

EQ:外部查询(ExternalQuery)

EIF:外部接口文件(ExternalInterfaceFile)

FP:功能点(FunctionPoints)

ILF:内部逻辑文件(InternalLogicFile)

5软件开发费用构成

5.1费用构成

5.1.1本文件中软件开发过程包括从项目立项开始到项目完成验收之间的需求分析、设计、编码、集

成、测试、验收交付活动及相关的项目管理、支持活动。不包括软件预研或可行性分析、数据迁移、软

件维护等成本。软硬件购置费、第三方测评费等费用单独列支,不包括在软件开发费用内。

5.1.2本文件中所涉及工作量、工期仅为软件开发过程所用工作量、工期。

5.1.3软件开发费用构成见图1。

直接人力成本

直接非人力成本

软件开发费用间接人力成本

间接非人力成本

毛利润

图1软件开发费用构成

5.2直接人力成本

5.2.1直接人力成本包括开发方项目组成员的工资、五险一金、奖金、福利等人力资源费用。

5.2.2项目组成员是参与该项目开发过程的所有研发或支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需求分析人员、

设计人员、编码人员、测试人员、部署人员、文档编写人员、质量保证人员等。

4

DB52/T1653—2022

5.3直接非人力成本

直接非人力成本包括:

a)办公费:开发方为开发此项目而产生的行政办公费用,如办公用品、通讯、邮寄、印刷、会

议等;

b)差旅费:开发方为开发此项目而产生的差旅费用,如交通、住宿、差旅补贴等;

c)培训费:开发方为开发此项目而安排的特别培训产生的费用;

d)业务费:开发方为完成此项目开发工作所需辅助活动产生的费用,如招待费、评审费、验收

费等;

e)采购费:开发方为开发此项目特殊采购专用资产或服务的费用,如专用设备费、专用软件费、

技术协作费、专利费等;

f)其它:未在以上列出但确系开发方为开发此项目所需花费的费用。

5.4间接人力成本

间接人力成本包括服务于研发管理整体需求的非项目组人员的人力资源费用分摊。非项目组人员应

包括:软件开发部门经理、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员、工程过程组人员、产品规划人员、组织级其它相关人

员等。

5.5间接非人力成本

间接非人力成本包括不为研发某个特定项目而产生,但服务于整体研发活动的非人力成本分摊,分

摊费用包括开发场地房租、水电、物业、开发人员日常办公费用及各种开发设备的租赁、维修、折旧等。

5.6毛利润构成

毛利润是除开发方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之外的经营管理费用分摊、应承担各种税费及税后净利。

6软件开发费用测算过程

6.1基本流程

基本流程见图2。

图2软件开发成费用测算基本流程

工期测算的结果与费用测算结果相互关联、互相影响。工期测算的结果可导致重新测算工作量,并

最终改变软件开发费用测算结果。

对于有明确工期要求的项目,在采用方程法测算工作量时,工期要求可以是方程的参数之一。

(见6.4.2部分)

6.2测算原则

在费用测算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5

DB52/T1653—2022

a)充分利用基准数据,对工作量、工期、费用进行测算;

b)在规模估算时,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的详细程度选择合适的测算方法;

c)工作量、工期、费用的测算结果宜为一个范围而不是单一的值;

d)费用测算过程中宜采用不同的方法分别估算并进行交叉验证。如果不同方法的测算结果产生

较大差异,采用专家评审方法或加权平均方法确定测算结果。

6.3测算软件规模

6.3.1功能点计数

6.3.1.1应根据已知的项目功能描述,采用功能点方法测算软件规模。

6.3.1.2在测算规模前应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类似文档明确项目范围及系统边界。项目范围描述文

档应包含最基本的业务需求,还应进行初步的子系统/模块划分,并对每一子系统或模块的基本用户需

求进行描述或说明,保证可根据项目范围描述文档进行预估功能点或估算功能点计数。

6.3.1.3在预算阶段,由于需求较为模糊,宜采用预估功能点计数方法,测算未调整的功能点数。

采用预估功能点方法测算软件规模公式见公式(1):

UFP=35×ILF+15×EIF·······························································(1)

式中:

UFP——未调整的功能点数,单位为功能点;

ILF——内部逻辑文件数量,单位为个;

35——内部逻辑文件功能点数分配常量;

EIF——外部接口文件数量,单位为个;

15——外部接口文件功能点数分配常量。

6.3.1.4在需求较清晰的情况下,宜采用估算功能点计数方法,测算未调整的功能点数。

采用估算功能点方法测算软件规模公式见公式(2):

·····································(2)

式中:UFP=10×ILF+7×EIF+4×EI+5×EO+4×EQ

UFP——未调整的功能点数,单位为功能点;

ILF——内部逻辑文件数量,单位为个;

10——内部逻辑文件功能点数分配常量;

EIF——外部接口文件数量,单位为个;

7——外部接口文件功能点数分配常量;

EI——外部输入数量,单位为个;

4——外部输入功能点数分配常量;

EO——外部输出数量,单位为个;

5——外部输出功能点数分配常量;

EQ——外部查询数量,单位为个;

4——外部查询功能点数分配常量。

6.3.1.5功能点计数的基本规则见附录A。

示例:政府部门甲拟新开发一套OA系统,以支持其网上办公、文档流转等电子政务需求。主要功能包括收文管理、

发文管理、会议管理、日程安排等。采用预估功能点计数方法,假设根据需求描述可以识别出需求中包含15个ILF,

4个EIF,因此,此部分需求未调整的功能点数UFP为585。

6

DB52/T1653—2022

6.3.2规模调整

6.3.2.1复用程度调整

应对待实现功能复用情况进行分析,识别出可复用的功能及可复用的程度。对于委托方,应评估待

实现功能行业的平均复用水平,并根据复用程度对规模进行调整,公式见公式(3):

·······································································(3)

式中:US=RUF×UFP

US——未调整的软件规模,单位为功能点;

RUF——复用度调整因子,取值为0-1的任意实数;

UFP——未调整的功能点数,单位为功能点。

示例:假设根据需求描述,计数有15个ILF,有4个EIF,部分的整体复用程度是开发方开发过类似功能,需要

适当调整,因此,未调整规模US为460(FP),测算参见附录D。

6.3.2.2隐含需求及需求变更调整

采用预估功能点测算规模时,应根据隐含需求及未来需求变更对规模产生的影响并对测算规模进行

调整,公式见公式(4):

···········································································(4)

式中:S=US×CF

S——调整后的软件规模,单位为功能点;

US——未调整软件规模,单位为功能点;

CF——规模变更调整因子,取值为1-2的任意实数。CF的取值参考相关行业基准数据或本组织历

史数据。预估功能点的测算及调整可参考附录C.1中模板及说明。

示例:根据项目测算,未调整的软件规模为460功能点,但该项目需求尚未完全确定,假设该项目的测算场景为招

标,取值为1.21,则该项目调整后的软件规模S为460*1.21=556.6功能点。

6.4测算工作量

6.4.1基本原则

在测算工作量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a)对项目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并根据分析结果对测算方法或模型合理调整。根据风险情况调整测

算模型中影响因子的权重或取值。风险分析时应考虑技术、管理、资源、商业多方面因素。例

如:需求变更、外部协作、时间或成本约束、人力资源、系统架构、用户接口、外购或复用、

采用新技术等;

b)根据经验或相关性分析结果,确定影响工作量的主要属性。

6.4.2测算公式

采用方程法测算工作量使用公式(5):

··························································(5)

式中:AE=(S×PDR)×SWF×RDF

AE——测算工作量,单位为人时;

S——调整后的软件规模,单位为功能点;

7

DB52/T1653—2022

PDR——功能点耗时率,单位为人时每功能点。PDR的取值见附录B.1或本组织历史数据;

SWF——软件因素调整因子,取值见附录B.2、附录B.3及附录B.4或本组织历史数据;

RDF——开发因素调整因子,在预算时如无特殊要求,取值为1。如果需要调整,见附录B.5及附

录B.6或本组织历史数据。

根据上述公式及PDR基准数据的P25、P50、P75值,分别计算出工作量测算结果的下限、最有可能

值(标准值)和上限。

示例:政府部门甲拟新开发OA系统,以支持其网上办公、文档流转等电子政务需求,经测算其调整后的软件规模

为556.6功能点,测算工作量过程如下:

a)依据附录B.1,PDR取值分别为3.12、6.51、10.94;

b)由于开发团队有类似项目,所以DT取值为0.8;

c)依据附录B.2、附录B.3、附录B.4,规模调整因子计算值为1.19,应用类型取值为1,质量特征调整因子

取值0.9,因此计算可得SWF为1.07;

d)由此,可计算出测算工作量AE的最有可能值=3623.47×1.07×0.8=3114.63人时,而工作量测算最终结果

的合理范围在1492.73人时到5234.11人时之间。

6.5测算工期

在测算工期时,应按照以下要求:

a)根据工作量测算结果和资源情况,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并制订工作时间表。制订工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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