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242-2023 “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店基本要求及评定

DB11/T 1242-2023 "Basic requirements and evaluation for Beijing Gift Travel Goods Shop"

北京市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14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11/T 1242-2023
标准类型
北京市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03-30
实施日期
2023-07-01
发布单位/组织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适用范围
-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起草人: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200

CCSA12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1242—2023

代替DB11/T1242—2015

“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店基本要求及评定

Basicrequirementsandaccreditationfor“BeijingGifts”

touristsouvenirshop

2023-03-30发布2023-07-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1242—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2

5设施要求...........................................................................2

6服务要求...........................................................................3

7其他要求...........................................................................4

8评定...............................................................................5

附录A(规范性)“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店必备项目检查表................................6

附录B(规范性)“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店设施与服务评定计分表..........................7

参考文献.............................................................................11

I

DB11/T1242—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代替DB11/T1242—2015《“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店设施与服务要求及评定》,与DB11/T

1242—2015相比,除结构变化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本文件的英文名称(见封面,2015年版的封面);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2,2015年版的2);

——修改了术语和定义“北京礼物”、“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店(见3,

2015年版的3);

——修改了基本要求的内容(见4,2015年版的4);

——增加了对资质信用、卫生防疫的要求(见4);

——增加了对引导标识以及服务管理的要求(见6);

——增加了对卫生防疫等要求(见7)。

本文件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北京联合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靖、王建、解文玉、吴翔宇、石建忠、陈雪、孙琼、王丽。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年首次发布为DB11/T1242—201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II

DB11/T1242—2023

“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店基本要求与评定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店的基本要求、设施要求、服务要求、其他要求和评定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店的评定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

GB/T10001.2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

GB/T10001.5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5部分:购物符号

GB/T15566.5公共信息导向系统设置原则与要求第5部分:购物场所

GB/T16766旅游业基础术语

GB50034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50763无障碍设计规范

DB11/T384.10图像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规范第10部分:图像采集点设置要求

3术语和定义

GB/T1676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北京礼物”“BeijingGifts”

体现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和创新文化内涵,展示北京世界城市形象,代表精致工艺、优

良品质和丰富文化特色体验的北京旅游商品标志性品牌。

3.2

“北京礼物”旅游商品“BeijingGifts”touristcommodity

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所购买的、具有北京文化特色的“北京礼物”实物性商品。

3.3

“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店“BeijingGifts”touristsouvenirshop

专门销售“北京礼物”旅游商品,为旅游者购物提供服务或具备旅游购物功能的场所,包括独立店、

店中店以及专柜。

1

DB11/T1242—2023

4基本要求

4.1经营资质

4.1.1“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店经营应符合市场监管、税务、卫生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

4.1.2近三年经营主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4.2建筑面积

独立店建筑面积宜大于50m2,店中店宜大于30m2,专柜宜大于5m2。

4.3标志

4.3.1基本标志

“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店标志示意图见图1。

图1“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店标志

4.3.2设置要求

应在商品店的醒目位置设置“北京礼物”旅游商品店标志。

5设施要求

5.1环境设施

5.1.1装修要求

5.1.1.1店内装修应符合消防相关规范。

5.1.1.2店内墙面、地面、柜台等装修材料应环保。

5.1.1.3店内装饰宜在风格和颜色配置上整体协调,宜适当摆放绿色植物或艺术品。

5.1.2通道要求

5.1.2.1店内通道应流线通畅,避免死角。

5.1.2.2出入口宜提供无障碍设施,店内通道应实现无障碍通行,且符合GB50763的规定。

2

DB11/T1242—2023

5.1.2.3应在出入口、主要通道和公共区域安装图像监控系统,且符合DB11/T384.10和《北京市公共

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规定。

5.1.3照明要求

5.1.3.1照明设施应符合GB50034的规定,且遵循环保、节能原则。

5.1.3.2店内照明应充足,灯光设计有利于购物环境的营造,整体视觉效果和谐。

5.1.4空气要求

5.1.4.1室内应通风良好,空气清新,宜设置空调保持四季温度适宜。

5.1.4.2宜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控,根据客流量变化调整或补充新风量,必要时进行全场换气。

5.1.5防疫要求

应每日定时在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并按照疾控部门相关要求完成防疫消毒工作。

5.2营销设施

5.2.1应有明确的功能分区,展示空间设计合理,方便顾客选购。

5.2.2商品陈列宜分类清晰、陈列美观、摆放有序,柜台、货架应整齐清洁。

5.3其他设施

5.3.1宜提供物品存放、保管设施。

5.3.2宜设置顾客使用的公用电话、手机充电等附属服务设施。

5.3.3宜提供免费互联网服务。

5.3.4附近宜有公共停车场或与店面规模相适应的停车空间。

5.3.5宜提供顾客休息区域,设有饮水设施。

6服务要求

6.1服务提供

6.1.1所售商品品种及规格应丰富多样,商品质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产品标准的要求,适应顾客

群消费需求。

6.1.2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应提供与所售商品有关的真

实准确的信息,宜提供所售商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商品应明码标价。

6.1.3应提供商品包装服务,包装宜采用环保材质。

6.1.4宜提供订货、送货及邮寄服务。

6.1.5宜提供外语导购服务。

3

DB11/T1242—2023

6.1.6应提供商品退换、保修服务。

6.1.7宜为特定人群(老年人、儿童、母婴、残障人士等)提供便利服务。

6.1.8宜提供小件物品寄存服务。

6.1.9宜提供北京市旅游景点交通、文化旅游资源介绍等宣传资料。

6.2引导标识

6.2.1公共信息导向系统应符合GB/T10001.1、GB/T10001.2、GB/T10001.5和GB/T15566.5的规

定。

6.2.2商店名称的文字标识可采用中外文双语表达。

6.2.3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共服务设施引导标识。

6.2.4宜在入口处设置中外文对照的导购图。

6.3服务人员

6.3.1上岗前应经过岗前培训,上岗后宜定期参加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具备销售“北

京礼物”旅游商品的业务知识与技能。

6.3.2宜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上岗。

6.3.3应注重礼貌,举止端庄大方,表情自然亲切。

6.3.4应做到平等待客、童叟无欺,尊重顾客的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

6.3.5推荐商品应实事求是,回答顾客问询应准确及时。

6.3.6在提供现金、刷卡或移动支付结账服务时应快捷准确。

6.4服务管理

6.4.1应具有运营管理和日常抽检制度,有预防、检查、督导和改进措施。

6.4.2具有品牌意识,推广“北京礼物”品牌与首都文化旅游资源。

6.4.3宜每年开展顾客满意度测评,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

6.5投诉处理与改进

6.5.1应在醒目位置公布投诉电话,投诉渠道应畅通。

6.5.2应对顾客反映的问题和投诉耐心解释,不推诿,不敷衍应付。

6.5.3应及时处理顾客的投诉,纠正存在的问题,对难以协调解决的投诉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6.5.4应建立顾客反映问题的记录档案,建立顾客意见收集、反馈和持续改进机制。

7其他要求

4

DB11/T1242—2023

7.1店面选址宜位于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和商业中心区的适当位置。

7.2应具有安全、消防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定期组织演练,宜有应急供电系统和应

急照明设施。

7.3应建立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责任制度,制定重大疫情、群体性疾病应急预案,从业人员应取得健

康证明后上岗。

7.4应根据卫生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清洁消毒。

7.5宜建立接待旅游团队的登记制度。

8评定

8.1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