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APC 012-2023 零售药店经营糖尿病、高血压与血脂异常治疗药品药学服务规范

T/CAPC 012-2023 Retail pharmacy operation for diabetes, hypertension and lipid disorder treatment with pharmaceutical services specifications for pharmacy practice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9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APC 012-2023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3-11-29
实施日期
2023-11-29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
适用范围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零售药店为糖尿病、高血压、血脂异常(以下简称”三高”)患者开展药学服务提供指导。本文件的药学服务对象为诊断明确的居家药物治疗的“三高”患者; 主要技术内容:零售药店应充分认识我国“三高”是心血管疾病发病和死亡的3项主要危险因素,根据我国“三高”患病人数多、控制率低的特点,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慢病管理中的作用,为“三高”患者提供规范、持续、全病程的药学服务。通过收集患者信息、评估干预、用药指导、患者教育、居家随访、建立档案等,提高患者对疾病的正确认识和用药依从性,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降低“三高”患者发生心、脑、肾及血管并发症和死亡的总风险,提高其生活质量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北京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公司、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德生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高济医药有限公司、全亿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德信行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公司、烟台燕喜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起草人:
石晟怡、叶真、江志琳、于冬妮、纪立伟、范振兴、张青霞、蒋丽华、陈婧、何云霞、胡慧英、李能连、李天宇、李志平、刘斌、刘伟、柳恒、孙力、王惠莲、谢川、徐淑芳、杨菊、袁佳明、张学芬
出版信息:
页数:19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01

CCSA16

团体标准

T/CAPC012—2023

零售药店经营糖尿病、高血压与血脂异常

治疗药品药学服务规范

Standardsforpharmaceuticalcareofretailpharmaciessupplyingdiabetes,

hypertensionanddyslipidemiamedications

2023-11-29发布2023-11-29实施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发布

T/CAPC012—2023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总体要求...........................................................................1

5人员配置与能力要求.................................................................1

6服务环境与设施设备.................................................................1

7药学服务要点.......................................................................2

8质控与绩效.........................................................................5

附录A(资料性)患者信息收集表.......................................................6

附录B(资料性)药物相关问题分类及常见原因...........................................8

附录C(资料性)药物治疗方案评估与干预记录表........................................10

附录D(资料性)家庭自测数值记录表..................................................12

附录E(资料性)血糖、血压家庭自测及血脂监测患者指导内容............................13

附录F(资料性)行动计划单..........................................................14

附录G(资料性)患者随访记录表......................................................15

参考文献.............................................................................16

I

T/CAPC012—2023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中国医药商业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北京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有限

公司、大参林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健之佳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张仲景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德生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和平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哈药集

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高济医药有限公司、全亿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责

任公司、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德信行医保全新大药房有限公司、烟台燕喜堂医药连锁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石晟怡、叶真、江志琳、于冬妮、纪立伟、范振兴、张青霞、蒋丽华、陈婧、

何云霞、胡慧英、李能连、李天宇、李志平、刘斌、刘伟、柳恒、孙力、王惠莲、谢川、徐淑芳、杨菊、

袁佳明、张学芬。

II

T/CAPC012—2023

零售药店经营糖尿病、高血压与血脂异常治疗药品药学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零售药店为糖尿病、高血压、血脂异常(以下简称”三高”)患者开展药学服务提供

指导。本文件的药学服务对象为诊断明确的居家药物治疗的“三高”患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药学技术人员Pharmacyprofessional

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并从事药学服务工作的技术人员。包括执业药师,药师及从事药学服务

工作的药学及相关专业人员。药学相关专业系指化学、医学、生物学等专业。

[来源:T/CAPC001-2020,3.4,有修改]

4总体要求

零售药店应充分认识我国“三高”是心血管疾病发病和死亡的3项主要危险因素,根据我国“三高”

患病人数多、控制率低的特点,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在慢病管理中的作用,为“三高”患者提供规范、持

续、全病程的药学服务。通过收集患者信息、评估干预、用药指导、患者教育、居家随访、建立档案等,

提高患者对疾病的正确认识和用药依从性,提高患者自我管理能力和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降低“三高”

患者发生心、脑、肾及血管并发症和死亡的总风险,提高其生活质量。

5人员配置与能力要求

人员配备

零售药店应当配备专/兼职药学技术人员为“三高”患者提供药学服务,人员数量应与服务与管理

的“三高”患者规模相匹配。

人员资质

零售药店为“三高”患者提供药学服务的人员应为执业药师、药师等药学技术人员,具有一年及以

上药学服务相关工作经验,经过药物治疗管理相关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

人员能力

药学技术人员应掌握“三高”疾病和治疗药物的相关知识,掌握“三高”药学服务的技能,熟悉药

物治疗管理的方法与路径,具有一定的“三高”患者健康管理和有效沟通能力,了解药物使用新信息和

临床指南更新动态,具有检索文献、查询医药数据库和使用药学应用工具软件的能力。

6服务环境与设施设备

服务环境

1

T/CAPC012—2023

具有可保护患者隐私的药学服务区域或慢病管理区域,具有可开展患者教育、供患者休息的区域,

区域环境舒适、安静、整洁。

设施设备

应当配备辅助开展“三高”患者药学服务必要的设施设备,如身高体重计、上臂式电子血压计、血

糖仪、指尖式血氧仪等设备,配备“三高”防治相关的科普宣传资料以及示教用设备、教具、挂图等,

配备药学工具书或药学应用软件等。具有能够保障数据安全、保护患者个人信息等安全措施的慢病管理

信息系统。

7药学服务要点

患者信息收集

7.1.1患者信息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生活习惯、疾病信息、用药信息等。患者信息收集表见附录A。

7.1.2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高、体重、腰围、臀围、体重指数(BMI)、联系

电话、联系地址、医保类型等。

7.1.3生活习惯包括饮食、运动、睡眠、吸烟、饮酒、嗜好等。

7.1.4疾病信息包括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手术史、过敏史(药物与食物)、疾病诊断、病程/确

诊时间、临床症状、合并症、血压、血脂、血糖、心率等指标,以及相关检查检验指标等。血压/血糖

/血脂指标不仅应记录建档时的数值,还要记录历史最高和最低数值,以及家庭测量通常数值。检验指

标应至少记录肝肾功能(转氨酶、肌酐水平)、糖化血红蛋白(HbA1c)、胆固醇(TC)、甘油三酯(TG)、

低密度脂蛋白(LDL-C)等。

7.1.5用药信息包括正在使用的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营养补充剂等的名称、规格、

治疗目的、使用方法、使用疗程/用药起止时间等,同时还应记录既往用药情况及停用原因等。

7.1.6患者信息收集时应尽可能全面、准确,同时还应关注并记录患者的用药体验、用药需求以及目

前的主要顾虑,后续患者信息发生的变化也应详细记录,应具有保护患者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的有效措

施。

7.1.7在收集患者信息时,应保持环境安静不受打扰,使用通俗语言,用词与语气符合礼仪规范,掌

握提问技巧。

药物治疗评估

7.2.1控制目标评估

在对“三高”患者进行药物治疗评估前,应根据患者的病程、目前状态、并发症或合并症的严重程

度、医嘱、血压/血糖/血脂数值、饮食运动等情况,对患者进行风险因素评估,如心血管疾病风险、周

围神经病变、周围血管病变、肝肾功能等,对风险因素进行分层,根据风险等级,明确患者控制目标(血

压、血糖、血脂、尿酸、体重指数)并判断是否达标。同时还应针对患者饮食、嗜好、运动、患者心理

状态等方面,评估是否有影响目标达成、存在潜在影响药物作用发挥等因素。

7.2.2用药适应性评估

适应性评估即是评估患者用药是否符合相关指南、循证医学的治疗原则,是否是药品说明书载明,

是否存在使用不必要的药物或需要加用的药物。评估过程中应根据患者诊断与病情进展、有无合并症、

是否为特殊人群来评估降压/降糖/降脂药物使用的合理性,分析患者疾病用药需求是否得到满足。评估

时应注意药物使用的以下问题(不限于):

——糖尿病胰岛素分泌功能及胰岛素抵抗药物的不同选择;以餐前/餐后血糖升高为主或空腹与

餐后血糖均高时的药物不同选择;同类药物不同作用强度的选择;中长效制剂的选择;老年

患者的用药选择;肾功能不全对药物选择的影响;药物对体重的影响;可致低血糖的药物的

使用;胰岛素的起用时机以及不同的选择要求等;

——高血压无临床合并症的初始降压药物的选择;合并慢性肾病、糖尿病以及高尿酸血症时药

物的选择;伴心衰、心绞痛时药物的选择;血压控制不佳时的药物选择、联合用药的合理性

等;

2

T/CAPC012—2023

——血脂异常起始治疗时的药物选择;高胆固醇血症、混合型高脂血症、高甘油三酯血症药物

的不同选择等。

在药物治疗初期、增加或替换新的药物(包括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时,血压、血糖/糖化

血红蛋白、血脂及其他健康指标(如BMI、腰围等)不达标时,均应进行药物适应性的评估。

“三高”患者往往多病共存,同时服用多种药物,当存在治疗矛盾时,需权衡利弊选用药物。妊娠

与哺乳期、儿童“三高”患者的用药评估应慎重,病情控制不理想、指标波动较大时或出现高血压急症、

高血糖危象时应引导患者尽快/立即就医。

7.2.3用药有效性评估

有效性评估即是评估“三高”患者在用药后是否达到预期效果,是否存在耐药情况,剂型与剂量选

用是否合适,药物使用间隔时间及使用方法是否正确,是否存在因药物相互作用导致药物活性降低等。

——糖尿病是一种进展性疾病,随着病程的进展,血糖有逐渐升高趋势,控制高血糖的治疗强度

也应随之加强,单药治疗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时,常常需要2种或2种以上药物联合应用。降

糖药物在联用时,宜选择作用机制不同的,最好具有互补作用的,应覆盖患者血糖谱,药物

之间的副作用不重叠,通常联用不超过2种药物,当3药联用血糖仍不达标,则应调整治疗

方案。在药物剂量的使用上,也应从小剂量开始,逐渐加量。

——高血压患者通常采用常规剂量,老年及高龄老年患者初始治疗时,通常采用较小的有效治疗

剂量,然后逐渐增加到常用剂量或最大剂量至血压达标,优先使用长效降压药物达到稳定降

压的目的。降压达标时间通常在4-12周以内,在此时间内应注意观察药效,避免不必要的

药物更换。每次调整药物种类或剂量后也建议观察2-4周,再行评估药物治疗的有效性,避

免频繁更换药物,除非出现不良反应等不耐受或需紧急处理的情况。

——血脂异常他汀类药物是降胆固醇治疗的基础,但其剂量增倍,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LDL-

C)降低效果只增加6%,而且有着潜在的副作用,使用中等强度他汀LDL-C不能达标,可联

用胆固醇吸收抑制剂,仍不达标者再联用前蛋白转化酶枯草溶菌素9(PCSK9)抑制剂,他汀

不耐受者可使用胆固醇吸收抑制剂或PCSK9抑制剂。

当血压、血糖/糖化血红蛋白、血脂及其他健康指标(如BMI、腰围等)不达标时,也应适时启动当

前使用药物的有效性评估。

7.2.4用药安全性评估

安全性评估即是评估“三高”患者所用药物间是否存在配伍禁忌、理化反应、酶系统相互作用,是

否存在个人用药禁忌,是否有药物不良反应发生及严重程度,是否存在药物所致的血压/血糖/血脂升高

等用药安全性问题。安全性评估时应对疾病与用药等因素进行综合性考虑。如降糖、降压和降脂的各类

药物常见与罕见的不良反应,各类药物的慎用和禁忌:如二甲双胍常见的消化道反应,长期使用可致B12

的吸收减少,罕见乳酸酸中毒,联合使用磺酰脲类和胰岛素、饮酒等情况时可致的低血糖,肝肾功能不

全、严重感染、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情况下禁用;磺酰脲类药物应特别关注的低血糖反应,磺胺过敏时的

禁用,二种磺酰脲类药物不宜同用等;利尿剂引起的低血钾、高钠血症、高尿酸血症、高血糖和糖耐量

降低、高胆固醇血症等常见的不良反应,噻嗪类利尿剂痛风者禁用;双侧肾动脉狭窄、高钾血症、妊娠

者禁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ACEI)和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他汀类药物偶有横纹肌溶

解症,环孢素、某些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红霉素、吡咯类抗真菌药如伊曲康唑等会增加其肌病风险,孕

妇、哺乳期妇女不宜应用等。

7.2.5用药依从性评估

依从性评估即是对“三高”患者医嘱用药执行情况进行评估。通过了解患者用药体验(对疾病与药

物了解程度、服药态度、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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