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MSA 0025-2021 “二十四节气之城”评价指标

T/CMSA 0025-2021 "The city of 24 solar terms" evaluation indicators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35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CMSA 0025-2021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1-12-10
实施日期
2021-12-10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二十四节气之城”的评定指标、评分规则。本文件适用于“二十四节气之城”技术评定工作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华风气象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起草人:
宋英杰、白静玉、齐鹏然、隋伟辉、信欣、付靖怡
出版信息:
页数:35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60

CCSA47

团体标准

T/CMSA0025—2021

“二十四节气之城”评价指标

Selectioncriteriaforcitieswith24solarterms

2021-12-10发布2021-12-10实施

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发布

T/CMSA0025—2021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评价指标...........................................................................1

5评价结果的计算.....................................................................5

附录A(资料性)“二十四节气之城”适用区域示意图.....................................6

I

T/CMSA0025—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气象服务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华风气象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英杰、白静玉、齐鹏然、隋伟辉、信欣、付靖怡。

II

T/CMSA0025—2021

引言

“二十四节气之城”评价指标,是立足于气候科学、着眼于节气文化的多重表达形式及其保护传承

实践的综合评价体系。开展“二十四节气之城”技术评定工作可促进各地更清晰地理解、更准确地弘扬

二十四节气的科学内涵和文化价值,促进非遗传承,讲好中国节气故事,增强文化自信,助力美丽中国

建设。为了能对参评地区进行系统、客观评价,体现技术评定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性,特制定此标

准。

III

T/CMSA0025—2021

"二十四节气之城"评价指标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二十四节气之城”的评定指标、评分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二十四节气之城”技术评定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节气SolarTerms

干支历中表征15天左右时间尺度自然节律变化的特定节令。

二十四节气the24SolarTerms

中国古人通过观察太阳周年运动所形成的知识体系和应用实践。

注:二十四个节气包括: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

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4评价指标

4.1评价概况

由文化传承、气候天文、物候物产、特别贡献4个一级指标和7个二级指标组成,均为参考性指标,

文化传承指标40分,气候天文指标30分,物候物产指标30分,特别贡献指标20分,满分为120分。评价

指标的评价概况,见表1。文化传承指标和气候天文指标的评价细则,见表2和表3。

表1“二十四节气之城”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说明设置分值

省级以上(含省级)的与所申报节气相关的非遗代表

性项目或其扩展项目,节气文化的传承保护机构以及

可执行的传承保护的目标考核内容。

传承保护

节气相关的研究项目及其成果。

节气文化传承保护的规划。

文化传承曾对节气体系创立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地区。40分

自然存续的相应节气民间文化习俗,节气文化的普及

节气习俗性活动(包括公众参与度)及其效果(包括影响力和

传播力)。

可作为节气文化传播载体的民间艺术或艺术品,节气

文化创意

文化创意及其产品。

1

T/CMSA0025—2021

气候代表性、极致性具体见表3。

气候天文30分

天文代表性、极致性具体见表3。

基于气候禀赋,应时而生的具有代表性的物产。

契合相应节气

物候物产基于气候禀赋,应时而美的具有代表性的景观。30分

时令物候

基于气候禀赋,应时而食的特色饮食。

特别贡献创新性贡献对二十四节气保护传承做出独特的创新性贡献。20分

4.2评价细则

4.2.1文化传承

文化传承指标分为三类,评价总分为40分,符合第一类可得最高总分为40分,符合第二类或第三类

可得最高30分,见表2。

表2文化传承指标评分规则

分类说明设置分值

省级以上(含省级)的与所申报节气相关的非遗代表性项

目或其扩展项目,节气文化的传承保护机构以及可执行的20分

传承保护的目标考核内容。

传承保护

节气相关的研究项目及其成果。满足其一

第一类

曾对节气体系创立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地区。可得10分

自然存续的相应节气民间文化习俗,节气文化的普及性活

节气习俗

动(包括公众参与度)及其效果(包括影响力和传播力)。满足其一

可作为节气文化传播载体的民间艺术或艺术品,文化创意可得10分

文化创意

及其产品。

节气相关的研究项目及其成果。满足其一

传承保护

曾对节气体系创立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地区。可得10分

第二类

自然存续的相应节气民间文化习俗,节气文化的普及性活

节气习俗10分

动(包括公众参与度)及其效果(包括影响力和传播力)。

可作为节气文化传播载体的民间艺术或艺术品,文化创意

文化创意10分

及其产品。

有节气文化传承保护的规划。10分

传承保护

10分

第三类曾对节气体系创立与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地区。

文化创意可作为节气文化传播载体的民间艺术或艺术品,文化创意10分

及其产品。

4.2.2气候天文

2

T/CMSA0025—2021

对“二十四节气之城”均设置了1项~4项气候指标;其中“夏至之城”和“冬至之城”分别设置了

1项~2项天文指标。对应指标绘制26张适用区域示意图集(精确到县级),见附录A,所申报的相应节

气,符合该节气之城的落区范围,即可得30分,见表3。

表3气候天文的二级指标评分规则

申报名称文化依据说明落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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