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6/T 133-2008 餐饮企业服务质量规范

DB46/T 133-2008 Restaurant service quality standards

海南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46/T 133-2008
标准类型
海南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08-11-11
实施日期
2008-12-20
发布单位/组织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南省三亚市餐饮企业,其他市县餐饮企业可参照使用。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海南省质量协会、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三亚天都水晶宫大酒楼。
起草人:
沙奇斌、邓大忠、黄良芳、文开平、阮敬辉、陈济文。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3.080.30

A12

备案号:23676-2008DB46

海南省地方标准

DB46/T133—2008

餐饮企业服务质量规范

2008-11-11发布2008-12-20实施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46/T133—2008

前言

根据海南省建设国际旅游岛的需要和《三亚市开展国家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

案》的要求,为了更好地指导我省特别是三亚市餐饮业的建设,规范餐饮企业服务质量,全面提高餐饮

企业服务质量整体水平,鉴于目前国内外尚无此项标准,特针对我省餐饮业的现状与实际,参照和借鉴

重庆市南滨路餐饮服务标准化示范街的做法与经验,制定本地方标准,主要适用于三亚市餐饮企业,我

省其他市县餐饮企业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附录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省质量协会、三亚质量技术监督局、三亚天都水晶宫大酒楼。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沙奇斌、邓大忠、黄良芳、文开平、阮敬辉、陈济文。

本标准于2008年11月11日首次发布。

I

DB46/T133—2008

餐饮企业服务质量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海南省餐饮企业(主要是中餐企业)提供的服务应具备的基本原则、服务人员要求、

就餐服务要求、送客服务、餐饮企业员工服务基本礼貌用语方面的要求。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海南省三亚市餐饮企业,其他市县餐饮企业可参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B/T10426-2007餐饮企业经营规范

3基本原则

3.1餐饮企业经营应符合SB/T10426餐饮企业经营规范的规定。

3.2提高餐饮企业的整体服务管理水平,树立“安全、卫生、营养、健康”理念,促进餐饮企业快速、

协调、健康发展,创造舒适的就餐环境,提供优质服务,增强餐饮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3.3统一规范餐饮企业服务质量依据,使餐饮企业做到依法经营、诚实待客、文明礼貌、货真价实、

公平交易、安全卫生的原则。

3.4餐饮企业在服务中应使用普通话服务,并视消费对象应提供相应的接待语言服务。要求语音清晰,

语言规范,中外宾客一视同仁。

3.5餐饮企业员工应着装统一、服装整洁,佩戴胸卡。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具备外语、手语接待技能

的员工佩戴特殊胸卡。

4服务人员要求

4.1上岗条件

4.1.1初中及以上学历,五官端正;

4.1.2经过培训,考核合格。

4.1.3持有效健康证。

4.2着装要求

4.2.1干净、整洁、合体。

4.2.2有明显的不同岗位和级别区分。

4.2.3着装应保持清洁,无污渍,无破损。

4.3发式要求

4.3.1女服务员发长不披肩,直接对顾客服务的服务员应配戴发网。

4.3.2男服务员发长不及领。

4.4化妆要求

4.4.1女服务员须着淡妆,不戴首饰。

4.4.2男服务员不留胡须和鬓角。

4.5卫生要求

1

DB46/T133—2008

4.5.1服务员指甲要修理整齐,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4.5.2服务员上岗前不得食用带刺激性气味的食物。

4.6礼节礼貌

4.6.1态度

应微笑待客,使用礼貌用语,热情服务。

4.6.2举止

举止端庄,符合接待礼仪。

4.6.3服务用语

服务员的服务用语应符合规范性附录《餐饮企业员工服务基本礼貌用语》。

5就餐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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