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5/T 1188-2011 永春牛姆林旅游服务规范

DB35/T 1188-2011 Yongchun Jiumolin Tourism Service Specification

福建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废止 页数:2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5/T 1188-2011
标准类型
福建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废止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1-10-28
实施日期
2012-02-15
发布单位/组织
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归口单位
福建省旅游局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永春牛姆林旅游服务规范的术语和定义、通用准则、服务设施和服务提供。 本标准适用于永春牛姆林生态旅游区的旅游服务质量综合管理机构及其他涉旅企事业单位。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福建省永春生态旅游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永春县质量计量检测所、福建省标 准化研究院
起草人:
林臻毅、林志杰、吴旭菁、赵理、康恺、潘建华
出版信息:
页数:2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07.060

A47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1186—2011

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导则

RegularDetectedGuidelinesforSafetyofStructure'sLightningProtectionDevices

2011-10-28发布2012-02-15实施

福建省质量监督局发布

DB35/T1186—2011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与定义........................................................................1

4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一般规定............................................2

5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程序................................................3

6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工作内容............................................3

7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报告................................................6

8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报告审查............................................7

附录A(资料性附录)防雷装置系统工程................................................9

附录B(规范性附录)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报告格式.........................11

I

DB35/T1186—20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福建省气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州市防雷中心、厦门市防雷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岩彬、刘隽、程辉、刘琦、邵霖、林秋、陈兴旺、陈毅芬、吴建、施平、俞

成标、林永登、廖云和、胡剑威、吴灵燕、张烨方、林香民、高立。

II

DB35/T1186—2011

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导则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目的、基本原则、内容、程序和方法,本标准适

用于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8170-2008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21431-2008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21714.2-2008雷电防护第2部分:风险管理

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601-2010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3术语与定义

3.1

防雷装置lightningprotectionsystem

用以对某一空间进行雷电效应防护的整套装置,它由外部防雷装置、内部防雷装置两部分组成。在

特定情况下,防雷装置可以仅由外部防雷装置或内部防雷装置组成,也称雷电防护系统。

3.2

防雷装置检测Iightningprotectionsystemcheckandmeasure

按照建筑物防雷装置的设计标准确定防雷装置满足标准要求而进行的检查、测量及信息综合分析处

理全过程。

3.3

分类工程partsofconstruction

分类工程是系统工程的组成部分,本规范特指防雷装置施工工程中各个组成部分,根据防雷

装置不同功能对防雷装置系统工程进行划分。防雷装置施工工程中分类工程可分为:接闪器,引下线,

接地装置,等电位连接,屏蔽,SPD。详见附录B。

3.4

子工程kindsofconstruction

1

DB35/T1186—2011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抽检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在防雷

装置施工工程中对子工程中的对象,通过科学的方法选取一定数量的监测点进行定性、定量的检测,以

反映分类工程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规范要求,这些监测点称为检验批。检验批一般包括:材料规格,焊接

工艺,防腐措施,接地电阻等。详见附录B。

3.5

主控项目dominantitem

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3.6

一般项目general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3.7

检验批inspectionlot

按同一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抽检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在防雷装置施工工程中对子工程中的对象,通过科学的方法选取一定数量的监测点进行定性、定量的

检测,以反映分类工程施工质量是否达到规范要求,这些监测点称为检验批。检验批一般包括:材料规

格,焊接工艺,防腐措施,接地电阻等。详见附录B。

3.8

错判概率misjudgeprobability

抽样检测的样本中合格检验批被判定为不合格的数量与抽样检测的样本中检验批的总数的比值。

3.9

漏判概率missingprobability

抽样检测的样本中不合格检验批被判定为合格的数量与抽样检测的样本中检验批的总数的比值。

4一般规定

4.1检测对象

4.1.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一、二、三类防雷建(构)筑物。

4.1.2油库、气库、加油加气站、液化天然气、油(气)管道站场、阀室等爆炸危险环境设施。

4.1.3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广播电视、医疗卫生、金融证券,文化教育、文物保护单位和其他不可

移动文物、体育、旅游、游乐场所以及信息系统等社会公共服务设施。

4.1.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的其他场所和设施。

4.2基本原则

4.2.1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应对防雷装置现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条款做出评价,提出整

改或优化的建议。

4.2.2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应对防雷装置现状是否满足风险评估提出的风险管理的要求

做出评价。

2

DB35/T1186—2011

4.2.3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中的系统工程、分类工程、子工程、检验批、主控项目、一

般项目划分及检测要求参见《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GB50601-2010相关规定。

5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程序

定期检测程序一般包括:准备阶段;现场检测;定性、定量评价;检测结论;提出整改意见;整改

后重新组织检测;记录整理备案等。

注: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的程序框图见附录A。

6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工作内容

6.1前期准备

6.1.1项目工程资料的收集和准备

定期检测需收集以下资料:

——建筑物周边气象、环境情况;

——建筑物内设备、设施、存储物的相关资料;

——《建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质量验收报告》或往年《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报告》。

6.1.2明确检测范围、制定检测方案

依据委托单位提供的资料明确检测的范围、制定检测方案。

6.1.3准备仪器

——准备检测必需的仪器仪表;

——检查仪器有效期,并对仪器仪表进行校准。

6.2现场检测

6.2.1现场检测工作应根据制定的检测方案实施。

6.2.2按确定的检测范围来选取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检测内容参照《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

GB/T21431-2008相关规定。

6.2.3检测项目的主要包括:

——接闪器;

——引下线;

——接地装置;

——防雷区的划分;

——电磁屏蔽;

——等电位连接;

——电涌保护器(SPD)。

6.3定性、定量评价

6.3.1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宜采用定性、定量评价方法。

6.3.2宜采用检查表法对建筑物防雷装置现状是否符合现行有关防雷规范标准要求做出定性评价。

6.3.3宜采用树状图分析法对影响防雷装置运行的因素做出定性评价。

3

DB35/T1186—2011

6.3.4对于第8.3.1条规定的项目宜同时采用专家咨询法做出定性评价。

6.3.5应按照GB/T21714.2-2008有关规定进行风险计算做出定量评价。

6.4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

6.4.1检验批现状检测合格规定:

——按照GB/T21431-2008有关规定对检验批进行抽样检测,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现状应经抽样

检测合格;

——检验批的抽样检测方案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中第3.0.4条的规定。对生产方风险(或错判概率),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合格质量水平的错判

概率值不宜超过5%;对使用方风险(或漏判概率),主控项目的合格质量水平的错判概率值不宜

超过5%,一般项目的合格质量水平的漏判概率值不宜超过10%。

6.4.2子工程现状检测合格规定:

——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规定;

——所含检验批的现状检测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

6.4.3分类工程现状检测合格规定:

——所含子工程现状检测合格;

——所含子工程的现状检测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

——分类工程中有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测结果应达到设计和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6.4.4系统工程现状检测合格规定:

——所含分类工程现状检测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真实、准确;

——所含分类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依据GB/T21714.2-2008计算的系统工程风险值在规范要求的风险容许值范围内。

6.5防雷装置安全性能缺陷的处理

6.5.1防雷装置安全性能达不到规范标准和使用要求的,经修补可以达到规范标准和使用要求,可以

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

6.5.2防雷装置安全性能缺陷经修补处理仍不能满足规范标准和使用要求的,应采取返工处理。

6.5.3防雷装置安全性能缺陷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不影响安全和使用要求的,可不作处理。

6.5.4防雷装置安全性能缺陷经修补或返工处理仍不能满足规范标准和使用要求的,严禁使用。

6.6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报告

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报告应反映定期检测的全部工作,可同时采用图表和照片,以使

检测过程和结论清楚、明确,利于阅读和审查。符合性评价的数据、资料和相关计算过程等可编入附录。

6.7记录整理备案

6.7.1总则

检测单位应建立和保持识别、收集、索引、存取、存档、存放、维护和清理定期检测技术记录的程

序。所有记录应清晰明了,并以便于存取的方式存放和保存在具有防止损坏、变质、丢失的适宜环境的

设施中。所有记录应予安全保护和保密。检测单位应有程序来保护和备份以上形式存储的记录,并防止

未经授权的侵入或修改。

注:记录可存放于任何形式的载体上,例如硬拷贝或电子媒体。

4

DB35/T1186—2011

6.7.2技术记录

技术记录是进行检测所得数据和信息的累积,它们表明检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质量或规定的过程参

数。技术记录可包括表格、合同、工作单、工作手册、核查表、工作笔记、控制图、外部和内部的检测

报告及校准证书、客户信函、文件和反馈。

6.7.3技术记录备案

检测单位应将检测原始记录、报告制作和报告审查的充分信息的记录、以及发出的每份检测报告的

副本按规定的时间保存。

每项检测的技术记录应包含充分的信息,以便在可能时识别不确定度的影响因素,并确保该检测在

尽可能接近原条件的情况下能够重复。记录应包括负责抽样的人员、每项检测的操作人员和结果校核人

员的标识。

检测结果、数据和计算应在产生的当时予以记录,并能按照特定任务分类识别。

当记录中出现错误时,每一错误应划改,不可擦涂掉,以免字迹模糊或消失,并将正确值填写在其

旁边。对记录的所有改动应有改动人的签名或签名缩写。对电子存储的记录也应采取同等措施,以避免

原始数据的丢失或改动。

7建筑物防雷装置安全性能定期检测报告

7.1基本内容

7.1.1概述

概述应包含项目所在地的地理环境,周边环境,气象状况,项目的防雷类别的划分,项目包含单体

数量,功能分布,项目防雷装置设计情况。

7.1.2定期检测程序与方法

说明定期检测的工作流程和选用的方法。

7.1.3风险识别

列举检测过程中,检测对象潜在的危险因素和事故隐患。

7.1.4定性、定量评价

应包括以下内容:

——定性评价;

——定量评价。

注:具体内容可参考本标准第6.3条。

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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