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T 1229-2019 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DB61/T 1229-2019 Urban Underground Space Design Specification Considering People's Air Defense Engineering

陕西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37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61/T 1229-2019
标准类型
陕西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9-03-25
实施日期
2019-04-25
发布单位/组织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用作商业、办公、文化、娱乐、停车、仓储以及其他生产、生活等用途的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兼顾人防工程)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陕西省人防建筑研究设计院、陕西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起草人:
崔喜英、李靖、周世英、康建军、姜永磊、罗伟平、王青芳、吴普学、曲燕、高玲
出版信息:
页数:37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93.020

P18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61/T1229—2019

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CodefordesignofCityundergroundspaceGiveconsiderationtoCivilairdefense

works

2019-03-25发布2019-04-25实施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61/T1229—2019

目  次

前  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1

4基本规定.........................................................................................................................................................6

5建筑设计.........................................................................................................................................................6

6结构设计.......................................................................................................................................................14

7通风设计.......................................................................................................................................................26

8给排水设计...................................................................................................................................................27

9电气设计.......................................................................................................................................................29

附录A(资料性附录)兼顾人防工程平战转换工作量概况表.................................................................31

I

DB61/T1229—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陕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陕西省人防建筑研究设计院、陕西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崔喜英、李靖、周世英、康建军、姜永磊、罗伟平、王青芳、吴普学、曲燕、

高玲。

本标准由陕西省人防建筑研究设计院负责解释。

本标准首次发布。

联系信息如下:

单位:陕西省人防建筑研究设计院

电话:029—85570572—8095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雁塔西路33号

邮编:710061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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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术语、定义和缩略语,基本规定,建筑设计,结构设

计,通风设计,给排水设计和电气设计的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扩)建用作商业、办公、文化、娱乐、停车、仓储以及

其他生产、生活等用途的城市地下空间兼顾人民防空工程(以下简称兼顾人防工程),不适用于城市轨

道交通工程、城市综合管廊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108—2008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736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3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1术语、定义

3.1.1

平时peacetime

国家或地区既无战争,又无明显战争威胁的时期。

3.1.2

战时wartime

国家或地区自开始转入战争状态直至战争结束的时期。

3.1.3

临战imminenceofwar

国家或地区从转入战争状态至战争爆发或战役、战斗即将进行时期。

3.1.4

城市地下空间cityundergroundspace

在城市规划区内地表以下进行开发、建设与利用的空间。

3.1.5

兼顾人防工程giveconsiderationtocivilairdefenseworks

1

DB61/T1229—2019

通过增加战时功能的设计和平战转换措施,达到以平时使用功能为主、战时人民防空功能为辅的地

下空间。

3.1.6

人员临时掩蔽工程temporaryshelter

用于保障人员临时掩蔽的工程,警报解除后人员即进行疏散转移。

3.1.7

物资临时掩蔽工程temporarystorehouse

用于保障城市居民物资临时掩蔽的工程。

3.1.8

冲击波shockwave

空气冲击波的简称,武器爆炸在空气中形成的具有空气参数强间断面的纵波。

3.1.9

土中压缩波compressivewaveinsoil

武器爆炸作用下在土中传播并使其受到压缩的波。

3.1.10

防护区protectivespace

能抵御预定的爆炸动荷载作用的区域。

3.1.11

防护单元protectiveunit

防护设施和内部设备均能自成体系的使用空间。

3.1.12

围护结构protectionstructure

指兼顾人防工程中承受空气冲击波或土中压缩波直接作用的顶板、墙体和底板的总称。

3.1.13

外墙peripherypartitionwall

一侧与室外岩土接触,直接承受土中压缩波作用的墙体。

3.1.14

临空墙blastproofpartitionwall

一侧直接接受空气冲击波作用,另一侧不接触岩、土的墙。

3.1.15

主体mainpart

能满足战时防护和主要功能要求的部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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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6

口部gateway

主体与地表面或与其他地下建筑的连接部分。

3.1.17

主要出入口mainentrance

战时人员或车辆进出有保障,且使用方便的出入口。

3.1.18

次要出入口secondaryentrance

战时主要供空袭前使用,当空袭使地面建筑遭破坏后可不使用的出入口。

3.1.19

备用出入口alternateexit

战时当其他出入口遭破坏或堵塞时应急使用的出入口。

3.1.20

连通口connectedentrance

在地面以下与其他地下建筑(包括人防工程、兼顾人防工程)相连通的出入口。

3.1.21

密闭通道airtightpassage

出入口相邻的防护密闭门与密闭门或相邻两道密闭门之间,靠密闭来阻挡毒剂等侵入兼顾人防工程

内部的通道。

3.1.22

防护密闭门airtightblastdoor

既能阻挡冲击波,又能阻挡毒剂进入的门。

3.1.23

密闭门airtightdoor

能够阻挡毒剂,但不能阻挡冲击波进入的门。

3.1.24

防护密闭隔墙protectiveairtightpartitionwall

能抗御预定的爆炸冲击波作用,又能隔绝毒剂的隔墙。

3.1.25

密闭隔墙airtightpartitionwall

能隔绝毒剂的隔墙。

3.1.26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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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框墙door-famewall

在门孔四周保障门扇就位并承受门扇传来荷载的墙。

3.1.27

建筑面积floorareaofworks

各层外边缘所包围的水平投影面积之和。

3.1.28

有效面积effectivefloorarea

主体内能提供人员、设备使用的面积,为主体建筑面积与主体结构所占面积之差。

3.1.29

掩蔽面积shelteringarea

主体的有效面积与楼梯、厕所、设备房间等辅助房间面积之差。

3.1.30

平战转换exchangebetweenpeacetimeandwartime

兼顾人防工程具备平时和战时两种功能,根据需要,临战时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实现平时功能到

战时功能的转换,包括使用功能转换、防护功能转换、内部环境转换和设备设施转换。

3.1.31

静荷载staticload

作用力变化引起结构振动的惯性力可以忽略不计的荷载。

3.1.32

动荷载dynamicload

作用力变化引起结构振动的惯性力必须加以考虑的荷载。

3.1.33

等效静荷载equivalentstaticload

与动荷载对结构产生的效应相当的静荷载。

3.1.34

防爆波地漏blastprooffloordrain

能防止冲击波和毒剂由排水管道进入兼顾人防工程内部的地漏。

3.1.35

清洁通风cleanventilation

工程外空气未受毒剂等沾染时的战时通风。

3.1.36

隔绝防护isolatedventilation

将工程所有孔口关闭的工程内部防护。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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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7

防爆波电缆井anti-explosioncablepit

能防止冲击波沿电缆侵入兼顾人防工程内的电缆井。

3.2缩略语

2

Asv配置在同一截面内箍筋各肢的全部截面面积(mm)

2

Asv1单肢箍筋的截面面积(mm)

a单个门扇的宽度(m)

ac系数

ak几何参数标准值

b梁截面宽度(mm)

C工程内CO2容许体积浓度(%)

C0隔绝防护前工程内CO2初始浓度(%)

C1清洁区内每人每小时呼出的CO2量(L/(p·h))

f静荷载作用下材料强度设计值(N/mm2)

2

fcd动荷载作用下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N/mm)

2

fd动荷载作用下材料强度设计值(N/mm)

2

ftd动荷载作用下混凝土抗拉强度设计值(N/mm)

2

fyd动荷载作用下钢筋(钢材)的抗拉强度设计值(N/mm)

h0截面有效高度(mm)

l梁的计算跨度(mm)

l1门扇传来的作用力至悬臂根部的距离(mm)

l2直接作用在门框墙上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分布宽度(mm)

la普通钢筋混凝土结构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mm)

laF纵向受拉钢筋的锚固长度(mm)

lIF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的搭接长度(mm)

M门洞边单位长度悬臂根部的弯矩(N·m)

n工程内的掩蔽人数(P)

n0同一截面内箍筋的肢数

2

qe作用在结构构件上的均布等效静荷载标准值(kN/m)

qi钢筋混凝土平板门门扇传给门框墙的力(kN)

qia沿上下门框单位长度作用力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kN/m)

qib沿两侧门框单位长度作用力的等效静荷载标准值(kN/m)

R结构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R(·)结构构件承载力函数

s沿构件长度方向的箍筋间距(mm)

SGK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

SQK等效静荷载效应标准值

V受弯构件斜截面上的最大剪力设计值(N)

Vv门洞边单位长度悬臂根部的剪力(N)

3

V0清洁区内的容积(m)

x混凝土受压区高度(m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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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β]允许延性比值

βh截面高度影响系数

γ0结构重要性系数

γa为沿上下门框的反力系数

γb为沿两侧门框的反力系数

γd动荷载作用下材料强度综合调整系数

γG永久荷载分项系数

γQ等效静荷载分项系数

ρ纵向受拉钢筋配筋率

ρˈ纵向受压钢筋配筋率

τ隔绝防护时间(h)

φ1梁跨高比影响系数

ζ纵向受拉钢筋搭接长度修正系数

4基本规定

4.1兼顾人防工程遵循“平时为主,兼顾战时,经济适用”的原则,在满足平时使用功能的基础上,

战时按照乙类防常规武器6级抗力级别确定,有防毒要求的按照丁级防生化武器标准设计。工程防护区

内防化措施可采用个人防护的方式。

4.2兼顾人防工程战时功能可确定为人员临时掩蔽工程、物资临时掩蔽工程、车辆掩蔽工程、人民防

空疏散干(支)道工程四类。

4.3相邻兼顾人防工程之间,兼顾人防工程与临近人防工程、人防主干道、支干道和城市其他地下空

间之间宜相互连通。暂时不能连通时,应根据当地城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预留人防连通口。

4.4兼顾人防工程设计应符合国家和本地区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

5建筑设计

5.1一般规定

5.1.1兼顾人防工程的位置、规模、战时用途,应根据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城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和

地面建筑规划,综合考虑,统筹安排。

5.1.2人员临时掩蔽工程应布置在人员居住、工作的适中位置,其服务半径不宜大于200m。

5.1.3兼顾人防工程距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厂房、库房的距离应大于等于50m,距有害液体、重

毒气体的贮罐应大于等于100m。

5.1.4兼顾人防工程的出入口、进风口、排风口、排烟口和通风采光窗等孔口的布置,应符合战时及

平时使用要求和地面建筑规划要求。

5.1.5人员临时掩蔽工程防护单元内不宜设置伸缩缝或沉降缝,其他兼顾人防工程防护单元内设置伸

缩缝或沉降缝时应符合防护要求。

5.1.6通至兼顾人防工程的电梯应设置在防护区以外,专供地面以上场所或建筑使用的设备房间宜设

置在防护区以外。

5.1.7穿过兼顾人防工程围护结构的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a)战时和平时均不使用的管道不宜穿过人防围护结构,燃气管严禁进入兼顾人防工程;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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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穿过顶板、门框墙的管道公称直径宜小于等于150mm,穿过其他部位的管道公称直径宜小于等

于300mm;

c)凡进入兼顾人防工程的管道及其穿过的兼顾人防工程围护结构,均应采取防护密闭措施。

5.1.8主体有防毒要求的人员临时掩蔽工程、物资临时掩蔽工程和人民防空疏散干(支)道工程,应

根据其战时功能和防护要求划分染毒区和清洁区,其口部(通道)为染毒区,主体为清洁区。

5.1.9主体允许染毒的车辆掩蔽工程,其主体和口部均可按染毒区设计。

5.1.10物资临时掩蔽工程应按储存非易燃易爆战时必需品的综合物资库设计。

5.2主体

5.2.1兼顾人防工程掩蔽面积标准应符合表1的规定。从室内地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应大于等于

2.00m,其中车辆掩蔽工程的室内地平面至梁底和管底的净高还应大于等于车高加0.20m。人民防空交

通干(支)道工程的净高根据平时功能确定。

表1兼顾人防工程掩蔽面积标准

工程类型掩蔽面积标准

人员临时掩蔽工程3m2/人~5m2/人

物资临时掩蔽工程按战时人员掩蔽30d的物资需要确定

小型车30m2/台~40m2/台

车辆掩蔽工程轻型车40m2/台~50m2/台

中型车50m2/台~80m2/台

注:人员临时掩蔽工程每个防护单元的掩蔽人数应小于等于2000人。

5.2.2兼顾人防工程防护单元应结合平时功能布局合理划分,并宜与平时防火分区划分相适应。防护

单元建筑面积应符合表2的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不划分防护单元:

a)人民防空疏散干(支)道工程;

b)兼顾人防工程的地下二层及以下各层。

表2防护单元建筑面积

单位为m2

工程类型人员临时掩蔽工程物资临时掩蔽工程车辆掩蔽工程

防护单元面积≤8000≤12000≤12000

5.2.3多层兼顾人防工程当采用共享空间连通时,防护单元建筑面积应为相连通的各层建筑面积之和,

并应符合表2的规定。

5.2.4每个防护单元的防护设备和内部设备应自成系统。出入口的数量和设置应符合本标准5.3条的

规定。

5.2.5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设置防护密闭隔墙,防护密闭隔墙应为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墙,厚度应

大于等于200mm。

5.2.6防护单元内可不划分抗爆单元。

5.2.7两相邻防护单元之间应至少设置一个连通口。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两侧各设一道防护密闭门的做法应符合图1的规定,其门框墙厚度宜大于

等于500mm;

b)防护单元连通口的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为0.03MPa;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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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物资临时掩蔽工程和车辆掩蔽工程的连通口可仅在防护单元隔墙上设置一道双向受力防护密

闭隔断门。

5

0

0

说明:

○1—防护单元A;

○2—防护单元B;

1—防护密闭门;

2—防护密闭隔墙。

图1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两侧各设一道防护密闭门的做法

5.2.8在多层兼顾人防工程中,当上下相邻两楼层被划分为两个防护单元时,相邻防护单元之间的楼

板应为防护密闭楼板。其连通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设在上面楼层(见图2),防护单元隔墙两侧各设一道防护密闭门;

b)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设在下面楼层(见图3),防护单元隔墙的上层单元一侧设一道防护密闭

门;

c)选用的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为0.03MPa。

说明:

○1—上层防护单元;

○2—下层防护单元;

1—防护密闭门;

2—普通门;

3—防护密闭楼板;

4—门框墙。

图2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设在上面楼层的做法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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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上层防护单元;

○2—下层防护单元;

1—防护密闭门;

2—普通门;

3—防护密闭楼板;

4—门框墙。

图3防护单元之间连通口设在下面楼层的做法

5.2.9在染毒区与清洁区之间应设置整体浇筑的钢筋混凝土密闭隔墙,其厚度应大于等于200mm,并

应在染毒区一侧墙面用水泥砂浆抹光。当密闭隔墙上有管道穿过时,应采取密闭措施。在密闭隔墙上开

设门洞时,应设置密闭门。

5.3出入口

5.3.1人员临时掩蔽工程和物资临时掩蔽工程战时出入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人员临时掩蔽工程每个防护单元小于等于4000m²时,应设置两个以上的战时出入口(不包括

竖井式出入口、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并应有一个以上的直通地面的战时主要出入口;大

于4000m²的防护单元每增加2000m²应至少增加一个出入口;

b)物资临时掩蔽工程每个防护单元小于等于8000m²时,应设置两个以上的战时出入口(不包括

竖井式出入口、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并应有一个以上的直通地面的战时主要出入口;大

于8000m²的防护单元每增加4000m²应至少增加一个出入口;

c)同一防护单元的出入口宜设置成不同朝向,且宜保持最大距离。

5.3.2相邻防护单元(同层相邻或上下层相邻)的出入口设置在同一方向时,可在防护密闭门外共用

一个出入口。

5.3.3人民防空疏散干(支)道工程,每隔150m~300m应设置一个出入口,且门洞宽度应大于等于

1.2m,高度应大于等于2.0m。

5.3.4人员临时掩蔽工程宜设置备用出入口,备用出入口可采用竖井式,并宜与通风竖井合并设置。

竖井的平面净尺寸宜大于等于1m×1m或直径宜大于等于1m。

5.3.5出入口通道、楼梯和门洞尺寸应根据平时的使用要求兼顾战时需要,并应满足下列规定:

a)出入口通道的净宽应大于等于门洞净宽;

b)车辆掩蔽工程出入口的最小尺寸应根据进出车辆的尺寸确定;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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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物资临时掩蔽工程战时主要出入口宜按物资进出口设计,门洞净宽应大于等于2.0m。当总建筑

面积超过20000m²时,其中至少有一个战时主要出入口应按可以满足车辆出入的坡道式物资进

出口设置。

5.3.6兼顾人防工程出入口人防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人防门设置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并按由外到内设置防护密闭门、密闭门;

b)防护密闭门应向外开启;

c)密闭门宜向外开启。

表3人防门设置数量

单位为个

工程类别

人防门

人员临时掩蔽工程物资临时掩蔽工程车辆掩蔽工程人民防空疏散干(支)道工程

防护密闭门1111

密闭门1101

注:人员临时掩蔽工程的战时备用出入口应设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各一道。

5.3.7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门前通道,其净宽和净高应满足门扇的开启和安装要求。当通道尺寸小

于规定的门前尺寸时,应采取通道局部加宽、加高的措施。

5.3.8人员临时掩蔽工程战时出入口的门洞净宽之和,应按掩蔽人数每100人大于等于0.3米计算确

定。每樘门的通过人数不应超过700人,出入口通道和楼梯的净宽应大于等于该门洞的净宽。两相邻防

护单元共用的出入口通道和楼梯的净宽,应按两掩蔽入口通过总人数的每100人大于等于0.3米计算确

定。

注:门洞净宽之和不包括竖井式出入口、与其他人防工程的连通口和防护单元之间的连通口。

5.3.9兼顾人防工程通向相邻非防护区的防护密闭通道宽度可计入疏散宽度。通向相邻非防护区的疏

散宽度之和不得大于非人防区域楼梯间或坡道宽度之和,且每个防护单元通向相邻非防护区的疏散宽度

之和不得大于总疏散宽度的1/3。

5.3.10兼顾人防工程的出入口(含通往下沉式广场或庭院的出入口)不宜采用直通式,其防护密闭门

外通道长度(其长度可按防护密闭门以外有防护顶盖通道中心线的水平投影的折线长计,对于楼梯式、

竖井式出入口可计入自室外地平面至防护密闭门洞口高1/2处的竖向距离)应大于等于5.0m。当出入

口采用直通式时,其防护密闭门外通道长度应大于等于15m。

5.3.11对于符合本标准5.3.10条的出入口临空墙厚度和有人员停留的兼顾人防工程通往相邻非防护

区出入口临空墙厚度应大于等于250mm。

5.3.12防护密闭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当防护密闭门设置在直通式出入口(楼梯、坡道和通往下沉式广场或庭院的出入口)中,应采

取使防护密闭门不被常规武器(通道口外)爆炸碎片直接命中的措施(如适当转折);

b)当防护密闭门沿通道侧墙设置时,防护密闭门门扇应嵌入墙内设置,且门扇的外表面不得突出

通道的内墙面;

c)当防护密闭门设置在竖井内时,应设置在竖井与主体连接的水平通道内,防护密闭门扇的外表

面不得突出竖井的内墙面,且距竖井的水平距离应大于等于0.80m。多层兼顾人防工程竖井内

的防护密闭门还应避免悬空,应在防护密闭门前设平台,平台的尺寸应满足防护密闭门开启后

的尺寸要求。

5.3.13兼顾人防工程设置在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设计压力值为0.15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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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14人员临时掩蔽工程、物资临时掩蔽工程和人民防空疏散干(支)道工程等战时有防毒要求的兼

顾人防工程,其战时使用的主要出入口和其他次要出入口均应设置密闭通道。

5.4孔口

5.4.1战时进风口、排风口宜与平时进风口、排风口合并设置。人员临时掩蔽工程和人民防空交通疏

散干(支)道工程的通风竖井内应设置钢爬梯。供战时使用及平战两用的进风口、排风口应采取防倒塌、

防堵塞、防坠落及防雨、防地表水等措施。

5.4.2进风口宜设置在排风口的上风侧。进风口与排风口之间的水平距离宜大于10m或高差大于3m;

进风口与排烟口之间的水平距离宜大于15m或高差宜大于6.0m;进风口下缘距室外地平面的高度宜大

于等于0.50m;当布置在绿化带时,宜大于等于1m。

5.4.3人员临时掩蔽工程、物资临时掩蔽工程和人民防空疏散干(支)道工程战时有防毒要求的兼顾

人防工程,其战时进风口宜采用平战结合的通风方式,主体有防毒要求的平战结合战时进风口(平时通

风口)防护做法见图4。防护密闭门和密闭门的门洞面积应满足战时和平时通风量中的较大值。

说明:

○1—通风竖井;

○2—除尘室(平时集气室);

○3—战时集气室;

○4—风机房;

1—防护密闭门;

2—密闭门;

3—普通门;

4—油网滤尘器。

图4主体有防毒要求的平战结合战时进风口(平时通风口)防护做法

5.4.4兼顾人防工程主要出入口的防护密闭门外通道内以及进风口的竖井或通道内应设置洗消污水集

水坑,洗消污水集水坑可与平时集水坑合用。当只供战时使用时,可按手动排水设备(或移动式排水设

备)设计。坑深不宜小于0.60m;容积不宜小于0.50m³。

5.4.5防爆波电缆井宜设置在兼顾人防工程室外,防爆波电缆井可与平时使用的电缆井合并设置,但

其结构和顶盖应满足相应的抗力要求。

5.5辅助房间

5.5.1兼顾人防工程防护单元内应根据战时功能预留战时值班室和用于储藏平战功能转换构件、抢修

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储藏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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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2人员临时掩蔽工程内宜设干厕(便桶);物资临时掩蔽和车辆掩蔽工程等战时可不设厕所。对

于应设置干厕的兼顾人防工程,当因平时使用需要已设置水冲厕所时,也应根据战时需要确定便桶的位

置。厕所宜设置在排风口附近,并宜设置局部排风设施。干厕可在临战时构筑。

5.5.3每个防护单元的男女厕所应分别设置。厕所宜设前室。厕所的设置可按下列规定确定:

a)男女比例按1:1确定;

b)大便器(便桶)设置数量:男每40人~50人设一个,女每30人~40人设一个;

c)干厕的建筑面积可按每个便桶1.00m²~1.40m²确定。

5.5.4战时风机房应设在防护区内,并宜与平时风机房合并设置。

5.5.5每个防护单元宜设一个配电室,配电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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