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04/T 010-2018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规范

DB3304/T 010-2018 DB3304/T 010-2018 Management Standards for Places of Folk Belief Activities

浙江省地方标准 简体中文 现行 页数:8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304/T 010-2018
标准类型
浙江省地方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18-05-10
实施日期
2018-06-10
发布单位/组织
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归口单位
嘉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适用范围
-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嘉兴市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嘉兴市标准化促进中心
起草人:
沈越扬、周宇东
出版信息:
页数:8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13.200

A90DB3304

浙江省嘉兴市地方标准

DB3304/T010—2018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规范

2018-05-10发布2018-06-10实施

嘉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304/T010—2018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嘉兴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嘉兴市统战与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嘉兴市标准化促进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越扬、周宇东。

1

DB3304/T010—2018

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术语和定义、场所要求、管理要求、活动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嘉兴市范围内已纳入登记编号管理的民间信仰活动场所。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6529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民间信仰

以多种神祇为崇拜对象,以祈福禳灾为主要目的,与民俗活动紧密结合,在民间自发流传的非制度

化信仰现象。

3.2民间信仰活动场所(以下简称场所)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民间信仰事务管理的意见》的规定,已纳入登记编号管理的

处所。

3.3场所管理组织

负责场所日常事务管理的民间组织。

3.4常规民间信仰活动

参与人数1000人以下的民间信仰活动。

3.5大型民间信仰活动

参与人数1000人以上的民间信仰活动。

4场所要求

4.1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重建。场所的修缮、改建、扩建

和迁建,应由场所管理组织按程序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2

DB3304/T010—2018

4.2被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或者承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以及位于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旅游区)等范围内的场所,其建设和管理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4.3场所应保持环境优美,整洁卫生,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秩序。

4.4场所不得常住宗教教职人员,并禁止外来人员留宿。

5管理要求

5.1民主管理

5.1.1场所应成立不少于3人的场所管理组织,场所管理组织人员经协商推选产生,报镇(街道)批

准备案。

5.1.2场所管理组织应明确主要负责人,制定人员的具体分工职责,做到信息公开,并接受镇(街道)、

村(社区)的监督管理。

5.1.3场所管理组织人员一般任期三年,对不履行职责的场所管理组织人员,应及时进行调整。

5.2财务管理

5.2.1场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建立符合实际的财务管

理制度。

5.2.2场所应建立内部财务监督管理机制,配备会计、出纳,实行帐钱分管。

5.2.3场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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