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QGCML 3125-2024 数字化营销平台运维管理规范

T/QGCML 3125-2024 Digital marketing platform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团体标准 中文(简体) 现行 页数:12页 | 格式:PDF

基本信息

标准号
T/QGCML 3125-2024
标准类型
团体标准
标准状态
现行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
发布日期
2024-02-04
实施日期
2024-02-19
发布单位/组织
-
归口单位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
适用范围
主要技术内容: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化营销平台运维管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商品质量管理、配送服务管理、信息安全管理、平台运营技术保障。本文件适用于数字化营销平台的运维管理

发布历史

研制信息

起草单位:
厦门众联世纪股份有限公司、亿量(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互量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众联华数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理工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广东科鉴检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厦门融达信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天云恒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中科闽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怒赞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起草人:
林欣扬、林燕凤、吴辉阳、骆龙泉、赖宜亮、陈扬扬、肖蕾、李艺豪、孙海梦、陈琪、文武、李建敏、胡海东、杨凡、邹德平、陈钦坤
出版信息:
页数:12页 | 字数:- | 开本: -

内容描述

ICS35.080

CCSL70

团体标准

T/QGCML3125—2024

数字化营销平台运维管理规范

Digitalmarketingplatformoperationandmaintenancemanagementstandard

2024-02-04发布2024-02-19实施

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  发布

T/QGCML3125—2024

目次

前言..................................................................................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商品质量管理........................................................................3

6配送服务管理........................................................................4

7信息安全管理........................................................................5

8平台运营技术保障....................................................................6

I

T/QGCML3125—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厦门众联世纪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城市工业品贸易中心联合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厦门众联世纪股份有限公司、亿量(厦门)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互量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众联华数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理工学院、集美大学诚毅学院、广东科鉴检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厦门

分公司、厦门融达信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天云恒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中科闽安检测技术

有限公司、厦门怒赞科技有限公司、厦门安防科技职业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林欣扬、林燕凤、吴辉阳、骆龙泉、赖宜亮、陈扬扬、肖蕾、李艺豪、孙海梦、

陈琪、文武、李建敏、胡海东、杨凡、邹德平、陈钦坤。

II

T/QGCML3125—2024

数字化营销平台运维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数字化营销平台运维管理规范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商品质量管理、配送服务管

理、信息安全管理、平台运营技术保障。

本文件适用于数字化营销平台的运维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2887计算机场地通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营销平台marketingplatform

以"营销"为核心目标进行网站规划和建设,直接为用户带来订单、带来销售额的企业网站。

4基本要求

4.1资质和经营条件

4.1.1数字化营销平台提供商应具备的资质和经营条件包括:

——依法设立或注册,获得相关资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机构;

——具有固定场所和经营设施设备,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1.2平台提供商应对经营资质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

——工商营业执照;

——相关专项经营许可。

4.2人员管理与培训

4.2.1在人员选用时,应依法招聘、依法用工、依法解聘。

4.2.2应建立培训管理机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建立平台服务人员的培训机制,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完善培训机制;

——对在线销售商、配送服务商提供必要的培训和帮助服务;

——针对关键岗位,应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4.3数字化营销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建设

1

T/QGCML3125—2024

应建立和保持数字化营销平台信息管理系统,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会员注册、购物车、商品展示、

商品信息管理、营销栏目管理、订单处理、自动配货处理、客户购物信息反馈、邮件分发、退货或换货

管理、商品入出库管理、商品账目管理、财务数据管理、支付结算管理、用户权限管理、各种业务统计

分析报表。

4.4平台用户资质审核与备案

应建立管理制度,并应有专职机构或人员负责平台用户的资质审核与备案,并定期进行复核。数字化

营销平台平台提供商应对平台用户的资质进行备案管理。备案内容可包括但不限于:

——身份证明信息;

——专项经营许可;

——税务登记;

——产品经营许可;

——特许经营许可;

——其他需要认证或认可的证明材料。

4.5交易过程监督与信息披露

应建立在线销售商商品和服务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应设置专职机构和人员负责监督交易商品和配送

服务质量,并对服务内容和经营资质等信息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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