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4161-2009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T 24161-2009 Periodic inspection and evaluation of composite cylinders for breathing apparatus
基本信息
发布历史
-
2009年06月
研制信息
- 起草单位:
- 上海依格安全装备有限公司、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抚顺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山西虹安科技有限公司
- 起草人:
- 干鹤翱、胡军、郭魁文、刘守正、李新文
- 出版信息:
- 页数:22页 | 字数:38 千字 | 开本: 大16开
内容描述
ICS23.020.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24161—2009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Periodicinspectionandevaluationofcompositecylindersforbreathingapparatus
自2017年3月23日起,本标准转为推荐性
标准,编号改为GBA24161-2009o
2009-06-25发布2010-01-01实施
发布
GB24161—2009
目次
前言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检验机构、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2
5检验准备2
6外观检查与评定3
7内部检查与评定4
8瓶口检查与评定4
9水压试验4
10内部干燥5
11瓶阀检验与安装5
12气密性试验5
13检验后的工作5
附录A(资料性附录)复合气瓶外观检查评估表7
附录B(资料性附录)气瓶外测法水压试验装置校验表8
附录C(资料性附录)复合气瓶水压试验数据表9
附录D(资料性附录)复合气瓶定期检验报告10
附录E(资料性附录)复合气瓶报废通知书11
附录F(资料性附录)复合气瓶损伤和典型修复图例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7
号)和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本标准自2017GB24161—2009
年3月23日起,转为推荐性标准,不再强制执行。
—1—
刖弓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参考了ISO11623《纤维复合气瓶定期检验和测试》及美国压缩气体协会CGAC-6.2《纤维
增加高压气瓶外观检查与评定》的部分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附录C、附录D、附录E和附录F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依格安全装备有限公司、大连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研究所、抚顺市锅炉压力
容器检验研究所、山西虹安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干鹤翱、胡军、郭魁文、刘守正、李新文。
T
GB24161—2009
呼吸器用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呼吸器用碳纤维全缠绕铝合金内胆复合气瓶(以下简称:复合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的基本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水容积不大于12L、公称工作压力不大于30MPa、用于充装呼吸气体、使用温
度范围为一40C〜60€并可重复充气的移动式复合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车用复合气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970.1圆板牙第1部分:圆板牙和圆板牙架的型式和尺寸(GB/T970.1—2008,
ISO2568;1988,MOD)
GB/T3464.1机用和手用丝锥第1部分:通用柄机用和手用丝锥(GB/T3464.1—2007,
ISO529;1993,MOD)
GB/T3934普通螺纹量规技术条件(GB/T3934—2003,ISO1502;1996,MOD)
GB/T9251气瓶水压试验方法
GB12135气瓶定期检验站技术条件
GB/T12137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B/T13005气瓶术语
GB15382气瓶阀通用技术条件
TSGZ700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规则
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1300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呼吸器用碳纤维全缠绕铝合金内胆复合气瓶fullwrappedcarbanfibrereinforcedcompositecyl
inderswithaluminumalloylinersforbreathingapparatus
以铝合金材料为内胆,其外部釆用浸渍树脂的连续碳纤维沿环向和纵向缠绕并固化作为承载层的
复合气瓶。
3.2
磨损abrasiondamage
复合气瓶表面与其他粗糙物体反复磨擦而引起的一种表面损伤。表现为复合气瓶表面粗糙以及保
护层或缠绕层厚度的减少等。
3.3
分层delamination
撞击引起的缠绕层纤维束之间的分离、纤维束本身的分离或缠绕层与金属内胆外表面之间的分离。
表现为发白的斑痕、表层下有中空的迹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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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24161—2009
3.4
撞击损伤impactdamage
由于跌落或钝物击打而造成的缠绕层的裂纹、分层或划伤以及金属内胆变形等。
3.5
气瓶容积弹性变形量EE,elasticexpansion
气瓶容积实测的最大变形量减去残余变形量。
3.6
规定的气瓶容积弹性变形量REE,rejectionelasticexpansion
1.1倍的批平均弹性变形量,标在气瓶标记中。
4检验机构、检验周期与检验项目
4.1检验机构
4.1.1进行复合气瓶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具备符合GB12135要求的条件,并按TSGZ7001经国
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
4.1.2检验机构必须配备测试复合气瓶性能指标的专用试验仪器和设备:如气瓶内窥灯、低倍放大镜、
电子天平、能塞入复合气瓶的内窥镜、直角尺、米尺、测深仪、符合GB/T3934的M18X15-6H螺纹塞
规、M18X1.5-6h螺纹环规或符合相应标准、与瓶阀螺纹相适应的其他规格螺纹塞规、螺纹环规等。
4.2检验周期
4.2.1复合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一般每三年检验一次。
4.2.2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复合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吋,应提前进行
检验。
4.2.3库存或停用吋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复合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4.3检验项目
复合气瓶定期检验项目包括外观检查、内部检查、瓶口检查、水压试验、内部干燥、瓶阀检验和气密
性试验。
5检验准备
5.1记录
5.1.1逐只检查、登记复合气瓶制造标记和检验标记。并在《复合气瓶外观检查评估表》(见附录A)±
详细记录如下内容:气瓶使用单位、检验日期、气瓶编号、气瓶水容积、公称工作压力、制造日期、水压试
验日期、螺纹规格等。
5.1.2对未取得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造许可的制造企业生产的复合气瓶、制造标记和检
验标记模糊不清或关键项目不全又无据可查的复合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5.1.3对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的复合气瓶登记后不予检验,按报废处理。
5.1.4对提前送检的复合气瓶,应查明原因,并作好记录。
5.2复合气瓶内介质应为空气、氧气或氮氧混合气,对于瓶内介质不明、瓶阀无法开启的气瓶,应与待
检瓶分别存放以待另行妥善处理。对于充装氧气的气瓶,试验时应严格禁油或试验后做脱脂处理。
5.3气瓶阀拆除
如果复合气瓶内有压缩气体,应缓慢打开气瓶阀,进行放气,直至确认瓶内气体压力与环境压力一
致时,将复合气瓶放在气瓶夹具上夹紧,用适当的方法卸下气瓶阀。
5.4复合气瓶内外表面清洗
可用中性的清洗剂和水温不超过60C的洁净水清洗复合气瓶内外表面的污垢、腐蚀物、疏松的表
面保护层等有碍表面检查的杂物。
2
GB24161—2009
5.5复合气瓶外部清理
检验人员应能看到整个复合气瓶的外表面情况。如果粘贴物掩盖了复合气瓶的损伤或可疑的损
伤,应去除粘贴物。可疑损伤的迹象包括:标牌或粘贴物有划痕、明显的受冲击痕迹、机油等。有些粘贴
物在水中会膨胀或吸水影响测试结果,必须清除。
5.6复合气瓶内部清理
5.6.1清除复合气瓶内部的任何杂物。
5.6.2检查从复合气瓶中取出的所有杂物并记录在《复合气瓶外观检查评估表》中。
6外观检查与评定
6.1在水压试验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并在《复合气瓶外观检查评估表》中记录检查结果。
6.2损伤程度分级
损伤程度分为三级:
一级损伤:指轻微的损伤,如保护层磨损或少量的玻璃纤维磨损、细微划伤和不明显的撞击痕迹。
此类损伤不会对复合气瓶的安全性和继续使用产生不良影响,是正常和容许的,可继续使用(如图F.2、
图F.5、图F.7和图F.10)0
定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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